353.賠償

    秋意漸濃,西涼的寒風開始刺骨起來。申叔坐在泥地里,任由寒風將他衣衫、發須吹得亂搖擺,颳得手臉上肌膚生疼。

    看著還屬於自己的這份土地,他很是沮喪,很是不舍。

    好不容易到手的二十畝地,難不成一次都沒耕種過就要放棄了麼?

    年初全家從南陽曆經苦難搬遷過來,到時已錯過春播,而現在雖正是撒種冬麥的時節,別家都在忙活,申叔卻已不能再將帶著希望的種子撒到田地里去。

    這份土地,只邊角上種過些菜蔬,其餘一直都是荒著的。

    家中已悄悄收拾好行裝,準備離開這生活不足一年的地方,再次踏上遙遠的旅程,南下回南陽或者上庸去投奔族人。

    若不是長子申丑還未養好傷,若不是心底還有一絲絲不甘,申叔家或許已經啟程上路了。

    有龐德、楊秋扯開旗號在臨近幾郡肅賊、招撫之後,叛亂總算是漸漸平息了下來,別處不一定就比西涼太平,迫使申叔離開的原因不是兵災,讓他不惜忍痛放棄田地、離開新的家園冒死再次上千里大搬遷的原因很簡單——他家為討生活而替官府放牧的十幾匹馬兒,全被亂賊給搶奪了去。

    叛亂來得實在突然,部分見機快的民眾,逃到郡治、縣城避過大難,也有些死在道路上、縣城中,申叔這樣不肯動窩的,只能被動等待災難降臨。

    天見可憐,當時為攔阻沖入家中的亂賊們奪馬,申叔背上還被抽了幾鞭子。而他的長子申丑則腦袋上被亂賊用刀柄重重敲了一記。當時就昏厥了過去。

    亂賊太兇殘。再糾纏下去一家子都有性命之憂,與妻子一起抱著暈死的長子,申叔沒敢再繼續吭聲。

    這一次禍事,非但替官府放牧的馬匹全被搶走,他家自養的三隻羊兒也沒逃過毒手,全入了亂賊們的腹中。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申叔自己年紀大了,長子申丑又未成年。家中並沒有可以被強抓加入賊軍的男丁,所以沒人送命。

    當時,同屯未逃離的百姓精壯就有十幾人被賊人強征走,直到最近亂事漸平息,才終有七八人得逃命歸來,其餘的再也不可能回來了。

    想著遇難人家婦人孩子們的痛聲嚎哭、刺眼的孝中白色、自己還出力幫忙壘起的無屍墳堆,家裡沒有損失人命確實值得慶幸,但該死的、遭瘟的叛賊搶走官馬,卻也是申叔這個小家庭承受不住之痛。

    當初接下牧馬這份差事時,申叔只想著官府所給傭資足夠養活一家子。牧馬條件也很寬鬆:所牧官馬若病死、遭瘟疫,損失由官府承擔。不用申叔賠償;若走失、被盜竊、跌傷等,損失當由牧馬者賠給官府,以匹馬三十石糧食計。

    放牧在西涼民間的這批官馬,都是當初從羌氐、西涼聯軍繳獲來的,都能作戰馬用,官府本只準備讓後到錯過春播的南陽民養護一年,掙些口糧,事過後建新養馬場來統一管理。

    在老家南陽,戰馬價格歷來高居不下,申叔也知道,即便是在西涼,三十石糧食一匹馬的價格也是官府壓了又壓,低得不能再低,根本不是正常市價,就是怕他這等升斗小民不慎折損一二,賠償不起。

    官府給出的馬匹賠償價仁至義盡,可對申叔這樣的小家庭來說,一下將十幾匹馬全數弄丟,四百石的糧食也是天文數字,怎麼賠得起?二十畝地照常耕種,即便年年風調雨順,闔家上下七口人省吃簡用到極致,每年交納賦稅後最多能再有三五石餘糧,近百年才賠得清這筆賬!

    之前誰都沒料到西涼會再發生規模這麼大的亂事,訂立契約時並不周全,亂賊搶去的馬匹該怎麼算?不算盜竊,這麼大的損失由官府來承擔?

    舉州叛亂這樣的大禍,損失官馬確實非申叔這樣小小牧馬人的責任,可是面對自古起小民就畏之如虎的官府,難不成申叔還能去講理?去討價?

    而且,他申叔就沒有丁點責任?牧馬的人家非只一戶,那些提前冒險趕著馬躲往城池裡的,就不全像他家這般倒霉,不少也將官馬保護了下來。

    若申叔這樣丟馬的不用賠償,那些冒死保住馬匹的人家又該如何?

    所以,就連申叔自己也知道,不賠,說不過去。

    賠,賠不起。

    叛亂漸平,各郡官方能運作後,就開始統計亂中損失,各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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