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寨。
左尖山的群匪們,從凌晨三時出發,到現在快下午三點了。
接近十二個小時的時間,粒米未進。
體力再好的人,熬到這個時候,也實在頂不住了。
史金鐘同樣如此。
特派員吃頓中飯,怎麼吃到現在?
是杭三娘在和自己耍花槍,拖延時間?
「他媽的,不等了!」
就在史金鐘喪失耐心的時候,身邊的土匪再次一指前方叫出:
「寨門開了,寨門開了!」
「等等,等等!」
史金鐘一伸手,讓原本已經打好精神準備進攻的土匪,又紛紛放下了槍。
這是第二次了。
人在又渴又餓,疲憊不堪的情況下,經過動員,是可以調動起士氣的。
但是連續如此,那種勉強調動起來的勇氣,便會再也難以融聚!
那股氣,徹底泄了。
要是第三次,史金鐘不顧一切的攻打寶山寨,在防禦一方以逸待勞的情況下,只會遭到慘敗。
同樣,人的耐心是有一個限度的。
就好像男人在等自己的女朋友。
女朋友比約定的時間晚到了一個多小時,男人還會繼續等下去。
兩個小時、三個小時。
男人的耐心再好,也總是有一個度的。
在他要轉身離去的時候,一直沒聯繫的女朋友忽然告訴他,我快到了,他會再次升騰起希望。
關鍵,是要給他希望!
孟紹原要爭取的,只有一樣東西:
時間!
現在,已經沒有辦法再拖延下去了。
他和李之峰,離開了寶山寨。
只有他們兩個人!
疲乏不堪的土匪,完全沒有把這兩個人放在心上。
史金鐘的兩個親信迎上,正想搜身,李之峰忽然掏出手槍對準了他們:
「混賬!特派員的身子是你們搜的!」
孟紹原擺了擺手:「按照規矩嘛,把槍放下。」
「做什麼,做什麼!」
史金鐘也趕了上來,一瞪眼睛:「誰允許你們搜特派員的?豈有此理。」
說著,一抱拳:「鄉野之人,不懂禮教,特派員多多包涵。」
「槍,放下。」
孟紹原再次重複了一遍。
李之峰把槍放到了地上。
孟紹原這才問道:「你怎麼知道我是特派員?」
史金鐘「哈哈」一笑:「特派員剛到蒼梧,史某就知道了。史某還知道,特派員是為了我們這些土匪來的。」
孟紹原「哦」了一聲:「你在蒼梧的細作,是嚴管家吧?」
史金鐘面色略變:「特派員知道?」
「我當然知道,我什麼都知道。」孟紹原淡淡說道:「史當家的,如此興師動眾,為了也不過是本人而已。
那麼,你是準備剿呢,還是撫呢?」
史金鐘一怔。
他本來準備好了一肚子的話,哪裡想到,特派員這麼直截了當的問了出來。
史金鐘一定神:「史某雖然為匪,但絕不敢和政府為敵。我願意接受招安,從此後,為政府殫精竭慮,保衛地方。」
「好!」
孟紹原點了點頭:「既然如此,史金鐘!」
「到!」
「我認命你為蒼梧獨立團中校團長!」
「多謝特派員栽培,多謝政府厚愛!」
史金鐘做夢也都沒有想到,居然如此容易。
早知道這樣,自己何必興師動眾?
嗯,想來杭三娘那個臭娘們得到的好處更多。
她頗有姿色,特派員又在她山寨里住了一晚上,不定怎麼樣了呢。
孟紹原神色肅穆:「委任狀!」
李之峰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張紙。
「史當家,不,史團長,從現在開始,你就是國軍軍官,希望你從此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