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寶珠回到家,講了在縣城遇到春紅的事。吳家立即通知阮家。
阮家喊了幾個人,找了輛馬車,決定第二天去縣城把春紅帶回阮家村。
至於春紅的爹娘,吳寶珠並沒有去告訴。
第二日,春記小食館開門比平常晚了些。因為昨晚小石頭掏錢買酒、買魚,陳曉給他們做了頓魚火鍋,大家喝酒喝到比較晚。
不得不說,小石頭是個很會來事的人。如果是別人求收留、並找到一份長期穩定的事情做,除了說謝謝,似乎也沒別的了。例如春紅。
然而小石頭,他是掏錢買酒買菜,請老闆吃飯,以示感謝。
這種事情在現代或許很常見,但在古代這個社會,很罕見。
小石頭卸下一道道門板,太陽照進店內,店鋪變得敞亮。
他看見店門口坐著一排人。
「麻煩讓一讓,我們要開門了。」
「胡春紅在嗎?」幾人站起身問。
小石頭看這些人的衣著打扮,像是從鄉下來的。想到昨天春紅說,她爹娘和阮家的人可能今天就會來。
「你們是什麼人?」小石頭問。
「我們是胡春紅家的人。」
小石頭看了看幾人,全是男的。一個年紀稍大些、兩個二十五六,一個十七八歲看起來腦子不太好的樣子。
他遲疑了一下,說道:「你們等一下。」
他想幫春紅否認,但有些事情躲是躲不過去的,早晚要面對。
小石頭來到後院廚房,陳曉和春紅把炒好的澆頭裝進瓦缸,正準備搬到前面店鋪。
「春紅,找你的人來了。」
春紅聞言,面色一變。
陳曉安慰道:「不要怕。你暫時先不要出去,我去瞧瞧。」
小石頭和陳曉把澆頭搬到店鋪。
「你們找春紅?」陳曉問。
「對。麻煩叫她出來。」
幾人站在店門口,並沒有進來。看見陳曉像是老闆娘,說話也比較客氣。
「你們是她什麼人?」陳曉問。
「我們是她婆家人。她背著家裡偷跑出來,我們找她好久了。昨天有人在這裡見過她,我們知道她在你店裡。」
說話的是年紀稍大的男人。
陳曉打量了一下幾人,問道:「你們是阮家人?」
「對,麻煩叫她出來。」男人很客氣,畢竟這裡是縣城。再說人家開店做生意,本身與春紅也沒關係。
陳曉道:「聽說你們要把她搶去做媳婦?」
男人板起臉:「跟你沒關係。你把她叫出來,我們帶她走。」
陳曉也沉起臉:「她現在是我的人,她的事情我做主。」
「你做主?」男人眼神不善道:「她是我們家的人,你憑什麼做主。」
「你們家的人?有何為證?」
昨天吃飯喝酒時,大家說到春紅的事。小石頭問春紅,她跟阮家有沒有婚書。春紅說可能有,不過她沒見過。於是小石頭出主意,讓她跟陳曉簽一份賣身契。如果阮家拿婚書要人,他們就用賣身契留著不讓她走。
當時春紅擔心,她簽的賣身契恐怕沒用,因為她爹娘還在,賣不賣身是她爹娘做主。小石頭說她是榆木腦袋。
小石頭的意思,陳曉一下子就明白了。阮家想要帶她走,不能空口白牙,得拿出證據來。同時,他們要替春紅做主,也得有個依據。
「我們兩個村的人都知道,胡春紅是我兒子的媳婦,你一個不相干的人,多管什麼閒事!」男人生氣。
「哼,什麼都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賣身給我了,她是我的人。」陳曉理直氣壯。
「賣身?」男人遲疑了一下,惱道:「她憑什麼賣身!這事她做不得主!」
旁邊年輕男人說道:「跟她廢什麼話,直接去裡面找人。」
小石頭站了過來,擋住門口:「這裡是縣城,你們不要亂來哦!」
論打架,小石頭肯定是打不過面前幾個男人的。他畢竟才十四歲,體魄、力氣都不如對方。
第23章 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