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程將信將疑的把匕首給了高壯,還不忘叮囑了句:「很鋒利的,你小心點。」
「哎,好咧!」高壯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過匕首,開始找個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處有傷口,他乾脆順著那裡開始動手,手中的匕首的確鋒利,才輕輕一割,就將皮肉割斷了。
哪個男人不愛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還看了那麼多的武俠小說!
高壯玩匕首玩的不亦樂乎,倒是令細奶奶頗為擔心,時不時的說一句:「你慢點,別急!」
高壯嫌她吵,不樂意的嘟囔著:「奶奶,你別吵到我了!你去燒一鍋水,等下還要洗豬肚豬腸呢!」
被孫子嫌棄了,細奶奶也不生氣。
獨孫就是她的寶,說啥都好。她笑著去了廚房,準備燒一鍋熱水出來。
豬肚豬腸比較髒,用熱水洗,洗得乾淨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邊風捲殘雲般的吃著飯,一邊用眼角餘光看著高壯做事。
他剝皮的動作不夠標準利索,但好在匕首鋒利,這麼一會兒,也剝掉一些皮了。
野豬的脂肪比家豬少,剝了皮後,只有一層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幾分鐘後,高明程就吃完滿滿一大碗的飯菜了,他把碗筷一放,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遞給高壯,說道:「你用這個。」
高壯還沒有玩過癮呢,滿臉的不開心,但也只能把匕首還給高明程,順手接過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過,其實也挺鋒利的,但是呢,給人的感覺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種江湖俠客的豪邁感,手握菜刀它再鋒利,也還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裡,就變得異常的靈活起來,他動作流暢的一划,便將一大片的皮肉分離,一刀接著一刀,絲毫沒有受阻的問題。
燈泡照亮了這一處小院,高明程和高壯在燈光下忙碌著,地上則倒影著兩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動著,忙碌又靈動。
很快,豬皮就被剝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過最後一刀,將黏連在一起的皮肉分離。
「高壯,你抬那邊,我們一起把野豬弄到門板上去。」高明程說道。
高壯應了聲好,雙手緊緊地扣住野豬的前半邊,在兩人合力下,剝了皮的野豬就被放在門板上了。
野豬的大部分皮,都已經被剝掉了,但是豬頭和四個豬腳,就沒有被剝掉,因為不好剝。
高明程拿過一把斧頭,將豬頭和豬腳都斬斷。
「這豬頭豬腳帶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燒掉,再洗乾淨就好了。」高壯看著那些帶毛的東西,提出了解決的辦法。
高明程嗯了聲,又說道:「我們留一個豬頭和一個豬前腳,另外三個豬腳,我要送人,伱就別弄了。」
「哎,好!」高壯也樂得省事,他拿著豬頭和一個豬前腳,就往廚房走去,現在灶膛里還有火,正好拿來燒豬毛。
去了頭和四腳後,高明程就準備開膛破肚,把裡面的內臟給掏出來了,細奶奶早給他準備了一個盆子,內臟掏出來後,直接放進盆子裡。
細奶奶蹲在一邊幫忙,把乾淨些的豬心、豬肺、豬腰子、豬肝又拿到另外一個乾淨的盆子裡,又把黏連在內臟上的那些水油給弄了出來。
高明程用斧頭把野豬肉分成兩半,然後又用菜刀切了一些肉下來。
脖子那一塊的肉,比較肥,吃起來口感不太好,但可以熬油,另外他還把板油也弄了下來,但是呢,野豬的板油很薄,脂肪並不多。
直到這時,一頭豬就被處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好肉。
高明程思索片刻,手起刀落,在前腿那兒切了一塊兩斤左右的好肉出來。
「細奶奶,別管那小腸,把豬肚和豬大腸弄乾淨就行。」高明程看到細奶奶準備動手弄這些了,連忙開口說了句。
他喜歡吃豬肚和豬大腸,但是不喜歡吃豬小腸,覺得豬小腸的口感不好,有些粉和苦澀,不如大腸脆爽好吃。
當然了,丟是不可能丟的。他打
第七十三章:小鮮肉(求追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