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眼巴巴瞅著廖律師,他當然有感覺呀。隨夢小說網 http://www.suimeng.co/
廖律師抬頭看聞櫻,還是那句話,這是個學法的苗子。
當然,聞櫻已經報考了震旦大學念金融,眼下都要開學了,再說拐去學法啥的也不合適。
不過廖律師一直覺得,哪怕不當律師,不從事相關職業,普通人能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識總不會有錯的。
知法而不犯法,知法而約束自身,知法而心生敬畏。
像龐老闆就是反面例子。
龐老闆,大概都不知道有「重婚罪」。
就算知道,龐老闆認識的很多朋友都養情人有私生子,沒見誰因為「重婚罪」坐過牢,龐老闆自然覺得無所謂。
龐老闆可能還會想,他又沒有同時和兩個女人領結婚證,算什麼重婚罪嘛!
龐老闆,也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的意識。
誰是掙錢的,誰就說了算。
龐老闆的想法就是這麼樸素又老舊。
夫妻共同財產是什麼?
不上班的家庭主婦,這麼多年全靠龐老闆養,現在龐老闆要另娶他人,能給家裡的黃臉婆一套小房子和100萬現金已經足夠大方了。
把龐老闆惹毛了,可以把黃臉婆的生活費斷了,看誰拖得過誰。
廖律師大概復盤了一下龐老闆的心路歷程,合上了手裡的資料「這個龐老闆還挺有意思,活在新時代過得像舊地主,你別看他對老婆和兒子差,他對情婦和私生子也沒有多好。平時的物質生活他偏向情婦和兩個私生子,可我仔細一查,龐老闆從來不會給情婦和私生子特別大筆的支出。」
沒有送過特別值錢的不動產。
沒有送過股份。
情婦確實是吃穿用度都好,但也僅限是吃穿用度了。
最大筆的支出,大概就是私生子在國外留學的花銷——聽說私生子在國外住豪宅開豪車,車子在國外根本不值多少錢,豪宅確實是買的,卻也是登記在龐老闆名下。
聞櫻聽得目瞪口呆,半晌後才笑了「龐老闆真是個好人啊!」
廖律師忍不住也笑。
「是啊,龐老闆是個好人。」
作為丈夫,龐老闆是個渣渣。
作為原配的代理律師,廖律師不給龐老闆發個「好人獎」實在說不過去。
如果每個被告都像龐老闆這樣配合,律師得省多少功夫?
沒錯,連聞櫻都高看龐老闆了,她以為龐老闆會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沒想到龐老闆是個如假包換的守財奴,人家坦坦然然把家庭所有財產都放在自己名下,既捨不得給老婆和龐敬龍,也不見得會給情婦和私生子。
是了。
上輩子龐敬龍把後媽殺了,龐老闆又娶了第三任。
對龐老闆來說,沒有任何一個女人是他真愛,錢才是他的真愛。
只要牢牢把持住自己的錢,龐老闆永遠都不會缺女人。
聞櫻喃喃道「他是自己不懂法嗎?他是狂妄自大,他懶得去了解《婚姻法》。他的公司經營良好,他的名下有眾多不動產和投資,他出軌提離婚卻只願意分給龐太太一套小房子加100萬現金……但凡他諮詢過律師,不,哪怕他願意和公司的法務聊幾句都不會提出這麼可笑的離婚條件。他不諮詢就算了,他還篤定了龐太太不會去諮詢!」
一個被欺壓慣了的女人,做牛做馬二十多年的女人,能忍受丈夫長期養情婦的女人,不管是龐老闆還是其他人,都篤定了龐太太不會反抗。
奴隸嘛,把腳銬手銬解開了都不會跑。
奴隸對主人的順從已經在長年累月的訓練下刻在了骨子裡。
聞櫻為龐太太不值,也為龐敬龍不值。
她還以為龐老闆有多厲害呢。
原來不過如此!
所以龐敬龍上輩子殺人坐牢就更不值了。
看聞櫻氣得臉頰通紅,廖律師笑著安慰她「沒關係,龐老闆以前可能不懂法,等這次打完離婚官司,龐老闆一定能學到很多新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