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號,也就是斯坦福交流團到京的前一天,齊磊給雛鷹二班和日韓留學生上了最後一節西方新聞史課。
其實,已經不叫西方新聞史了,早讓齊磊忽悠成東西方文化對比課了。
簡直就是明著洗腦。
文化自信這個事兒,一旦建立起來,就很難動搖。之後都不用齊磊刻意的引導,日韓留學生其實已經陷入到【選擇性接觸】的傳播傾向之中,齊磊不講都不行了。
因為,他們迫切地需要為一個剛剛建立的價值觀尋找更多的佐證。
今天講的是【媒體審判】在東西方傳播領域的不同性狀。大概意思就是:
大伙兒還以為齊磊又要開啟狂踩模式,結果大半堂課過去了,原來是複習傳播學課程.。
多多少少有點降低水準,不像前面那麼激情了。
齊磊:「社會天然地賦予媒體、輿論在新聞報道中的影響力和傳播屬性,而借媒體和輿論的影響力和傳播屬性影響司法審判的現象,就叫【媒體審判】。」
名詞解釋,齊磊沒有照搬書本兒,是按自己的理解來的,大差不多。
大伙兒本來以為,按傳播學課的流程,齊磊接下來要把【媒體審判】學術歷史和發展講清楚,再舉一個實證,加深了解呢。
卻沒想到,他只是說了一個定義,馬上又講起了另外一個傳播學知識。
這個更基礎。
只見齊磊在講台上來回踱步:「信息傳播的四要素。」
「1、信源(客觀信息事實)。2、信息(主觀信息傳播者、媒體)。3、信道(信息傳播渠道)。4、信宿(信息受眾)。」
眾人,「……」
你這…這就過分了吧?傳播學第一課就是這四要素,其地位相當於物理學中的牛頓第一定律,數學裡的乘法口訣。
這麼高大尚的課,你講傳播四要素?浪費時間呢?
宋小樂沒忍住,他這段時間,基本上是不怎麼說話的。
原因無它,這貨是全班唯一一個傳播學掛科的選手,真沒臉兒開口。
可是這回,也是真沒忍住,苦著一張大臉,「班頭兒.,我一個傳播學掛科的都知道四要素,咱能來點實在的不?」
齊磊瞪了他一眼,「你還好意思說?陳姥爺都想把你退回去了!」
眾人哄堂大笑,都懷疑宋小樂是怎麼進的雛鷹班。
齊磊卻是不笑,敲了敲黑板,「今天才是滿滿的乾貨。」
「注意聽!」
指著板書,「把【媒體審判】和傳播四要素結合起來。」
「首先,【信源】也就是客觀事實。」
「在新聞領域,新聞的時效性,使得媒體往往追求第一手原則,以最快的速度公布【信源】。」
「【信源】的客觀真實性,卻不是媒體的第一考量。就比如,一個學生在學校里跳樓了,媒體只要知道學生的生死,就要馬上進行報道。它爭取的就是時間,是第一手原則,而不是追求【信源】的客觀真實,比如,是他殺,還是自殺?跳樓動機是什麼?」
「而司法真相則恰恰相反,是要經過司法程序,出警、立案調查、證據搜集等等,一系列調查。」
「即便已經認定了一個事實,學生是他殺,也還要經過公訴和法院審判才能認定客觀事實。」
「所以,在時間上,媒體報道與司法程序是天然對立的。」
「新聞是越快越好,而司法則恰恰是需要時間的。」
「新聞只要有50%的真實性,甚至不需要真實性,就可以報道。」
「而司法程序卻是追求100%的客觀事實。」
眾人,「……」
「第二點,信息(主觀傳播媒體)。為什麼要加個主觀呢?因為任何新聞的傳播者、不管是媒體,還是人際傳播(人對人的傳播),都無法避免地存在主觀判斷和傾向性。」
「這樣的結果就是,形成主觀結論。」
「就比如,一個學生跳樓了,而這個學生在從樓上掉下來之前,他被老師批評了。」
「媒體的報道,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