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法律制度的話,黃立春不僅要原價賠償桑塔納,而且還將吃上五年的牢飯。」吳關政看著吳志說到。
本來按照相關法律制度來講,狠點的話,足夠可以判個黃立春十年八年的牢獄。只是吳關政他們都是人,法不外乎人情嘛,多多少少都有點於心不忍的,所以才選擇了五年的。當然他們也做好準備,要是吳志和程蘭有意見的話,那就加吧,反正最多也就是十年。
「那就好,那其他的人呢?」黃立春進入了牢房了,吳志當然很開心。同時也很關心其他人發處置情況。
「梁正文將會陪著黃立春的,省得黃立春一人在那裡孤單。另外幾位新來的都拘留十五天,至於那個打了你的我們也將之送入監獄的,他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嗯,好,好,好。」程蘭一連說了三個好了,就連之前的長臉都成了笑臉了。
「對了,吳志你過來。」
「叔叔,怎麼了?」
「給。」吳關政隨後就掏出了一張信封。吳志接了過來,打開看了之後才嚇了一跳。乖乖地,居然是一疊百元大鈔,也就是一萬元。看著手上一萬元,吳志覺得有點不對經。咱家惠寧電器都這麼折騰他們了,他們沒但有著一絲絲的抱怨和不滿,反而還給自己一萬元,難不成是封口費?再次看著手中的錢,吳志決定還是問個清楚,以免得以後被動。於是就說:「吳叔叔,這是什麼意思?」
「別擔心,這不馬上就要過年了,所以我們省里就給你壓歲錢嘛。」吳關政很是隨意地說。畢竟這一萬元又不是他自己出的。而且現在還能借這個機會贏得吳志等人的好感,他怎麼能不隨意呢。
對於壓歲錢,想必大家都很不陌生了。「恭喜發財,紅包拿來」,春節對於孩子們來說,最開心的事莫過於收壓歲錢了。
壓歲錢可在晚輩拜年後當眾賞給,亦可在除夕夜孩子睡著時,由家長悄悄地放在孩子的枕頭底下。
清人吳曼雲《壓歲錢》的詩中云:「百十錢穿彩線長,分來再枕自收藏,商量爆竹談簫價,添得嬌兒一夜忙」。
由此看來,壓歲錢牽繫著一顆顆童心,而孩子的壓歲錢主要用來買鞭炮、玩具和糖果等節日所需的東西。
在五十年代時,壓歲錢於是也就開始五分、一毛地給——還得磕響頭作畢恭畢敬狀才拿得到呢!不過,那也「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合作社買小炮兒買零食去!一路那錢被死攥在手裡直到捂出汗來,藏來藏去藏丟了的倒霉事也常有,那種痛心跟今天在股市割肉沒什麼兩樣兒。
直到二十世紀末的時候,孩子成稀罕物兒了,身不動膀不搖地就能得個成百上千塊——不過擱手裡攥著的少了,有的讓爹媽代管了,有的存銀行了,還有就是上網打遊戲了。錢越來越不值錢了!
當然此時的吳志已經不再是個小孩了。所以聽到是壓歲錢的時候,吳志仍然覺得一萬元還是很多了。
「可是那也太多了。這可不是一塊兩塊的,是一萬呢。」
「多什麼多啊,再多也沒你們五千萬多啊。」吳關政拉著吳志的手說。
雖然自己代表政府給了吳志一萬元的壓歲錢。憑良心講,一萬元真的是很多了,差不多是城鎮職工六七年的工資了。但是吳關政很清楚地知道,惠寧電器的捐的五千萬給江西帶來了什麼,也給這一屆的政府帶來了什麼呢。
吳關政很清楚地知道,惠寧電器捐款的這件事會給自己等人的仕途帶來怎麼樣的影響,自己等人的政績會因此而加上幾十個百分點都不止了。因為前段時間裡,自己等人就出盡了分頭了,還受到了上面的人的誇獎。
或許對於商人來講,利潤的最大化就是終極目標了,為了這個目的,很多人都會不擇手段的,越過做人的底線。馬克思不是說過:「自從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一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髒的東西」。
因為馬克思老人家那句名言:對於無德的資本來說,一旦有適當的利潤,商人就膽大起來;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他們就不擇手段;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他們就活躍起來;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就有人鋌而走險;有百分之百的利潤他們就敢踐踏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他們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上絞刑架的危險。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