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增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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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華夏青年出版社拿到稿酬後,李建華回到家中,待在家裡抄《明朝那些事兒》。

    傍晚十分,父母下班回家了。

    「媽,我今天拿到稿酬了。」李建華笑道。

    「上個禮拜,你不是拿到稿酬了嘛!」宋秋菊開心道,「這次拿到多少呢?」

    「不告訴您。」李建華笑道。

    「你這孩子。」宋秋菊佯裝不悅,「怎麼這麼不懂事啊!」

    「沒說不給您!」李建華呵呵一笑,從褲兜里拿出一個裝著錢的信封,「給您的!」

    宋秋菊接過信封,倒出裡面的錢,見到了都是「大團結」,驚喜道:「這麼多啊!多少呢?」

    「您數數吧。」

    「呸!」宋秋菊往手指上吐了口吐沫,開始數錢了,數完後,笑道:「三千呢!」

    「整好三千,三百張大團結!」李建華笑著點頭。

    「你是把之前沒有花完的錢都給我了?」宋秋菊問道。

    「沒有了,我手裡還有不少錢。」

    「比三千還多?」宋秋菊又問道。

    「沒有這麼多。」李建華語氣肯定道,他可不想自己的私房錢被母親征繳了。

    「建華,我聽你二哥說,你買了很多郵票,總共花了多少錢呢?」李寶農問道。

    「花了一千多。」李建華訕訕一笑,為了避免父母不高興,他沒有實話,還解釋一句,「爸,媽,您們別覺得我亂花錢,再過幾年,您們肯定會慶幸我買了這麼多的郵票。說不定,那個時候,我把自己收藏的郵票賣掉,可以買輛轎車。」

    「買轎車?」宋秋菊笑著打趣道,「你知道一輛轎車要多少錢嗎?」

    「便宜的幾萬,貴的十多萬。」

    「你買這麼多郵票,不會犯法吧?」李寶農問道。

    「不會的。爸,媽,您們不用替我擔心這些的。」李建華輕鬆笑道,「沒有幾個人知道我買這麼多郵票,溫忠良幫我收購郵票,每次都買一點,就算被抓了,也沒什麼。」

    「你自己小心一點吧,別惹麻煩。惹了麻煩,雜誌社可就不要你了。」李寶農說道。

    「我都這麼大了,心裡有數的。我就買來自己收藏,這不算投機倒把的。」李建華轉而說道,「媽,時間不早了,你開始做晚飯吧,我肚子有點餓了。」

    「你中午沒有吃飽啊?」宋秋菊問道。

    「吃飽了,但現在又餓了。」李建華笑道。

    「真餓的話,吃幾塊江米糕吧。」李寶農微笑道。

    李建華點了點頭,他剛拿出江米糕,他二姐放學回家了。

    「二姐,你今天怎麼這麼晚回來啊?」李建華問道。

    「有幾道題目不會做,問同學怎麼做,耽擱了一些時間。」李孝珍答道。

    「有什麼題目不會做,可以問我啊。」

    「難題,你也會做?」


    「試試不就知道了。」

    「等會兒,我再向你請教。」李孝珍含笑打量了李建華幾眼,繼續說,「你今天去雜誌社,寫的稿子,被錄用了嗎?」

    「被錄用了,還拿到了不少稿費。」李建華笑呵呵道,從兜里掏出一把錢,抽出兩張「大團結」遞給李孝珍,「二姐,你拿著,給你的零花錢。」

    「我不要,你上次給我的零花錢,我還沒有花完呢。」李孝珍抿嘴一笑,頓了頓,建議道,「建華,如果你真的有錢沒有地方花,送點錢給大哥大姐,他們家花錢的地方很多。」

    「上個月,我給他們每人兩百,不少了。」

    「我怎麼沒有聽你說過啊。」李寶農問道。

    「爸,不用什麼事情都向您匯報吧?!」

    「和我說一聲,不行啊?」李寶農笑著瞪了李建華一眼,他很高興幼子對哥哥姐姐大方。

    「沒說不行。」

    「小五,老實說,你寫文章,一共賺了多少錢了?」李孝珍好奇問道。

    「幹什麼啊?」李建華反問道。

    「就是問問了,我又不問你借錢。」

    「等明年,買了房子後,我再告訴你。」

    「你明年能真能夠買上房子?」李孝珍驚訝問道。

    「當然了。」李建華自信笑道,「爸,上次,我說送套房子給二哥,太小的,他住不好,太大的了,我有點捨不得,畢竟我們現在住的房子面積也不大。我想我自己先買套房子,面積稍微大一點,您和我媽就跟著我住,二姐出嫁之前,也和我們住在一起,家裡這套房子留個二哥,你看行嗎?」

    李寶農聞言愣了片刻,問道:「你明年能買比這房子面積更大的房子?」

    「最近幾天,我開始寫一部長篇的文章,大綱已經寫好了,整部文章寫完估計有上百萬字,靠這本書的稿酬,我就能夠買套四五十平米的房子。」

    「好。」李寶農開懷笑道,「你買房子的時候,我和你媽把家裡的存款拿出來,多湊點錢,買套更大一點的房子。」

    「到時候再說吧。」

    十二月份整個月,李建華幾乎每天都待在家中寫作,這一個月的時間裡,他就抄《明朝那些事兒》,抄了足足五十多萬字。

    李建華不希望雜誌社的人把他當怪物看待,所有,他並沒有將抄下的稿子馬上交給雜誌社的編輯,而是每個半個月的時間,給十五萬字左右的稿子。

    事實上,雜誌社的員工已經把李建華當成「怪物」看待了,畢竟他這麼年輕,短短數個月,寫了這麼多的字,這也太驚人了。

    1980年元旦的前一天,李建華和家人一起吃早餐時,李孝珍說道:「小五,明天,我放假,你陪我去王府井百貨逛逛。」

    「明天啊,算了吧,過陣子再去逛百貨公司吧。我估計明天百貨公司肯定很擁擠的。」

    「那下個星期吧。」

    「行,那就這麼定了。」

    「你好像有些日子沒有去雜誌社了吧?」

    「快半個月了,後天,我會去趟雜誌社。」

    「這次能夠能夠拿到稿酬?」

    「能啊。」李建華嘿嘿一笑,「這次差不多能夠拿到兩千多。」

    「這麼多啊?!」李建軍笑道,看了李建華幾眼,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建華,快要過年了,我想買件衣服送給英秀,能不能借點錢給我啊?」

    「就別說借,我給你就是了。不過,二哥,我要說你幾句,你別不愛聽。」

    「你說吧,我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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