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逐利,說白了他們渴望的是和氣生財。
簡單來說,只要有足夠的利潤,商人們不介意和自己的仇人合作。當然,前提是這個仇人不是那種殺父奪妻之類的仇人。
段旭要做的,就是把李婉和馬曉剛用商業的手段束縛起來。
因為一旦牽扯到了利益關係,兩個人就不可能輕易的退出。
商量好合作的事情,接下來就是利益分配了。
段旭也不饒圈子,直截了當的說道:「娛樂公司由影視公司和音樂公司組成,我分別和兩位合作,咱們各自占據百分之五十的股權,怎麼樣?」
「啊?」
馬曉剛和李婉一陣莫名其妙,不明白段旭的意思。
段旭呵呵一笑:「第一,我們的公司不會上市,也不會融資,所以股權分隔就是咱們各自的利益分配。第二,為了避免出現爭奪權力的事情,我才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
按照他的說法,為了避免馬曉剛和李婉之間出現利益分歧,索性乾脆自己就分別和他們合作成立公司,然後這兩家公司聯合起來,組成娛樂公司。
馬曉剛眉頭皺了皺:「按照這樣的劃分,豈不是你一個人就要占據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權?」
連李婉也笑道:「可不是麼,你這個小滑頭,如意算盤打的很響啊。」
段旭聳聳肩:「這很明顯啊,兩位,如果沒有我的話,你們覺得這個娛樂公司,能撐下去麼?」
李婉和馬曉剛默然不語,他們忽然想到了一個之前完全被忽略的問題。
如果沒有段旭的話,他們自己能夠經營公司麼?
答案很明顯。
不可能!
京城的娛樂公司太多了,影視製作公司也好,演員導演自己成立的工作室也罷,甚至包括音樂唱片公司,實在是多如牛毛。
以至於每天都有幾家新公司成立,也有同樣甚至更多一點數量的公司在倒閉。
說白了,人們都希望能夠一夜暴富,卻忘記了,一夜暴富的那些人,他們身後藏著的累累白骨。
正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想要在娛樂圈裡面出人頭地,是真正需要踩著無數人的肩膀甚至是屍體才能夠達到目標。
以李婉為例,前前後後在音樂公司上面投了不少錢,如果不是遇到段旭的話,她這些年的積蓄肯定收不回來,更不要說離開不夜城了。
哪怕說馬曉剛,如果沒有段旭的話,他就算是聲名遠播的商業片導演,有投資商願意給他投資拍戲,可被汪朔封殺的話,沒有人敢給他寫劇本的結果,就是他拿著錢卻花不出去。哪怕能夠收到劇本,可問題是質量得不到保證的劇本,對於一個導演而言,無疑是一件更可怕的事情。
畢竟名聲這個東西,是需要實力和成績匹配的,如果一個號稱大導演的人,拍出來的東西接二連三沒有票房。哪怕是墨鏡王那樣的導演,也沒有市場。更何況,人家墨鏡王雖說拍電影浪費時間,但起碼他能拿獎拿到手軟,更不要說後期的墨鏡王,也主動做出了改變,拍出來的電影也會選擇迎合觀眾的口味,追去高票房。
像馬曉剛現在這個樣子,高不成低不就,如果沒有連續幾部高票房電影或者藝術片來做保證的話,他很快就會失去市場的。
商人都是看錢的,他們尊重一個人的原因,在某種程度上是看這個人能夠為自己提供多大的利潤。
簡單來說,如果馬曉剛能夠讓投資商賺錢,那不管他得罪了誰,在投資商看來都不重要,因為在這個圈子裡,資本才是最可怕的人。
但反過來說,如果馬曉剛不能給投資商創造足夠多的利潤,那麼在這些投資商看來,他馬曉剛就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他們也不會因為他去得罪一群金牌編劇。
社會就是這麼現實,每一個人的存在,都需要有意義,一旦一個人失去了被別人利用的價值,那這個人就真的徹底失敗了。
馬曉剛和李婉對視了一眼,誰也沒有開口說道。
但是他們兩個人都清楚,段旭說的沒有錯。
淡淡的笑了起來,段旭很認真的說道:「我的情況你們都知道,我能夠做出的保證,是每年兩
第十四章 合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