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一米八幾的黑人,帶著蒙面帽子,手裡拿著槍,最常見的搶劫犯裝扮。讀書都 m.dushudu.com
什麼叫常見?
意思就是說這是標準配置,也是經常見到的黑人搶劫配置,沈建南對於這種事一點都不陌生,一點都不。
曾經,他的天幕投資在華爾街時,經常會在工作之餘到紐約市中心找一些樂子消遣。
那時候,他初到美國不久,加上長期習慣了國內的環境,也就沒僱傭保鏢。結果......在皇后區,被一名獨行俠黑人,拿槍搶過。在紐約地鐵站附近被六名黑人圍在一起持刀搶過,又一次帶著兩名金髮女郎到開車到外面去玩,在車裡就被人拿著槍搶了。
累計,在紐約呆了兩年,愣是被搶劫過三次。
第一次被打劫,沈建南差點被嚇尿,面對著烏黑黑的槍口,由於比較怕死,這廝連語言上的反抗都從來沒做過,乖乖把兜里的手機錢包一一上交,樣樣不落,甚至連錢包里的卡都沒顧上討價還價一下。
在哪名黑人獨行俠要求下,一次被搶走了八千美元,一台華為p40,一件阿尼瑪西裝外套,一雙朗丹澤皮鞋,還有一隻百達翡麗手錶。
第二次被打劫,這廝同樣沒有做過任何反抗,老老實實把手機錢包一律上交,但腿沒有再發抖,最後一番討價還價,保留了身上的西服和鞋子,沒有再光著腳。
第三次被人打劫,這廝膽子就肥了很多,從車裡抓出一把美元甩出去,等那兩位開大黃蜂的黑人兄弟走了,又和那兩名金髮女郎在車裡繼續起被打斷的工作,並且更加威猛。
什麼事情都是可以找到經驗的,被打劫的次數多了,沈建南也就找到了經驗。
劫犯也是人,在能不開槍就拿到錢的情況下,沒誰是想開槍的,畢竟前者比後者收到的法律制裁要少得多,其次,生物對於生命基因里都有一種敬畏,如果有選擇或者不是神經病,只要不是拎著一大包現金招搖,那往往不會選擇殺人搶錢。
當然,劫匪既然敢搶劫,那麼說明他們腦子裡有些東西還是異於常人的。
對於沒什麼譜但是手裡有槍的人,我們要把他當大爺一樣供起來,他說什麼我們給什麼,這樣才能避免對面被你氣壞從而擦槍走火。
舉個例子,劫犯拿著槍要你錢,你說我爸是警察比劫匪還要更加兇悍,那麼只會有一個結果,被人一槍爆頭幹掉。
正確的做法是,要什麼就給他什麼,要你手機,你給他,要扇你一巴掌,趕緊把臉貼過去,要讓你給他當馬騎,你就好好爬,累不趴下就一直爬。
畢竟人家不開心了就可以要了你的小命,而比起活命,什麼錢財自尊,都是小事。
絕大部分劫犯都是拿完東西就跑的,面對這群大爺,只要別打擾人家的賺錢體驗,乾淨利落交出全部身家,保住小命,比什麼都強。
想想看,買菜的大爺大媽在遇到討價還價的時候都會發火,人家冒著被抓的風險出來轉,還被人一直討價還價,肯定心裡很不爽,所以,儘可能,別冒著挨槍子的風險去和人家討價還價,大爺大媽發火,還會拿菜砸人,何況這幫手裡有傢伙的。
「liedown!」
「puteverythingontheground!」
「don'tfxxxwithus!」
兩個黑哥哥很默契,一人拿著一把槍,烏黑黑的槍口全部指著沈建南的腦袋,還一唱一和大喊著,至於宋曉丹,只有一米五五的身高又是女人,被兩人自動忽略。
這是慣犯,從兩人的配合中,沈建南第一時間就做出了判斷,不過這兩個傢伙也沒有殺人的打算,手裡的保險還在帶著。唐敦厚一行人都拿東西上樓了,下來肯定需要一點時間,還有宋曉丹在,最好是拖延一下時間,等這幫傢伙搶完錢見色起意可就不妙了。
趴下,也是肯定不能趴下的,那樣就會將現在不被當做威脅的宋曉丹變成劫匪的注意力。
面對著烏黑攝魂的槍口,沈建南瞬間做出了選擇,他緩緩伸開雙臂示意自己沒有攜帶武器也沒想反抗,並且大喊著。
「ok!ok!你們想搶錢,我全部給你們,但請你們不要傷害我們。看到我手腕上這隻手錶沒有,雖然是高仿品,但價值五千美元,你們需要麼。」
五千美元,對於沈建南來說只是一個數字,但對於兩名來打劫的黑人兄弟來說,無疑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班傑明·納姆迪·阿齊克韋和雅庫布·戈翁,分別來自尼爾利亞和安哥拉,由於他們所在的國家長期戰亂,才從非洲來到美洲,希望可以生活下去。
美國人非常歧視黑人,雖然有了合法的美國居留證,但那些該死的資本家,總是只給他們最廉價的工作,剝奪他們的自由和權利,壓榨他們的勞動價值。他們只能做一些工地上的工作,或者碼頭上的苦力。
搬磚,挖沙,甚至是抗包。
上帝可見,這些工作哪裡是人幹的,辛苦的要死,只有最微薄的收入,而且還要被人約束。
那些該死的白人,每天西裝革履卻有著花不完的錢,就連那些沒什麼用的黃種人,也比自己過得好。
一次偶然機會,班傑明·納姆迪·阿齊克韋和雅庫布·戈翁相遇,彼此訴說著來到美國的悲慘遭遇,也許是同病相憐,也許是英雄惜英雄,兩人一合計,想到了一條發財的路子。
搶劫!
每天出去工作,要搬很多磚塊,薪水卻只有五十美元,只要一天搶到一百美元,就比搬磚要划算的多。
但搶劫,是有風險的。
白人在美國的地位很高,搶劫他們,遇到警察很可能會被一槍爆頭,但搶劫黃種人就沒什麼風險了,這些傢伙體格弱小,沒什麼反抗能力,而且警察也不會幫他們,並且,他們還總是喜歡攜帶現金而不是信用卡。
搶劫,同樣是能搶劫出經驗的。
金燦燦的顏色,還有綠汪汪的翡翠色,雅庫布·戈翁眼睛被映照的又綠又明亮。
高仿品,五千美元,從色澤上看,至少可以再賣兩千美元。
這是一筆大生意。
「我們要,取下來給我們。」
沈建南放下胳膊,滿臉恐懼,慌慌張張取著手腕上的手錶,但因為緊張和害怕,手哆嗦的沒完,一直解不開手上的卡扣,急的使勁往下拽著,甚至因為用力過猛身體不協調,帶的整個人都側移了幾步。
英俊的臉上寫滿了惶恐,哆嗦著的雙腿和胳膊,還有幾乎要哭出來的樣子,惹得班傑明·納姆迪·阿齊克韋和雅庫布·戈翁不由狂笑起來。
有一次他們搶劫一個超市,開超市的白人老太太發飆,給了他們一人一耳光。
可是每次搶劫黃種人的時候,這些人就會特別恐懼,根本不敢反抗,甚至,還有人被嚇的尿了褲子。
但兩
第二章 不識貨的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