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咸豐帝也罷,奏請發行銀票、寶鈔的官員也罷,他們並無近代金融知識,更無改造清朝落後的貨幣體系的構思。他們只是為了應付本無能力承擔的財政開支,而濫用行政權力發行根本不準備兌現的大錢、銀票、寶鈔。毋庸多言,如此無限量空頭髮行毫無保證的紙幣,其後果必然是惡性通貨膨脹,這與直接掠奪人民無異。濫發通貨的後果,立刻就顯現出來,咸豐帝也不是不知道,但裝著看不見。為了挽救財政危機,他一意孤行。戶部用白銀與票、鈔、大錢搭放的方式支付財政用度,如兵餉,往往銀、票對半,這實際上減少開支一半;又如河工,竟然銀二票八,這實際上減少開支八成。從1853年至1861年咸豐帝去世,清中央政府發行的大錢、銀票、寶鈔、京錢票高達六千餘萬兩,占這一時期國庫總收入的百分之七十。
&發銀元,皇上,臣妾不知道鑄幣的成本,要一個度,核算成本,不能用鐵來鑄,因為如今鐵不值錢,越貴的錢幣越要精緻,而且更要夠值錢!」
&錢的意思是?」皇帝疑惑地問道。
&是要讓人相信他值錢,皇上,」杏貞舉起了手腕戴著的赤金鑲紅寶石手鐲,「誰一看就知道臣妾手腕上的這個手鐲價值萬金,可若是換成銅質的,那誰都知道不值那麼多的錢。」
&便是要讓銀元必然要有銀。」
&是,還要銀的分量不低。夠能買值這個價的東西,還不能太值錢,太值錢的話若被商人融了便又不能在市面上流通了。然後如此一番之後,再瞅准了時機再發官票便是。」
皇帝點了點頭,杏貞繼續說道:「臣妾瞧到去年奉旨幫辦揚州江北大營軍務的刑部侍郎雷以諴,他在江南籌餉,有個厘捐卻是不錯,不知道皇上還有印象嗎?」
&那時候朕硃筆道:『粵逆竄擾以來,需餉浩繁。勢不能不藉資民力。歷經各路統兵大臣及各直省督撫奏請設局捐輸,均已允行……稱里下河一帶辦理有效,其餘各州縣情形,想復不甚相遠……』怎麼。你瞧中了這厘捐?」在咸豐帝的心中。厘捐與當時各省的捐納捐輸並沒有什麼區別。並用&復不甚相遠」一語,對雷以諴之前之後的行為予以承認而已。至於雷氏的建議,咸豐帝下旨江蘇巡撫、南河總督等各就當地情形安當商酌。若事屬可行,亦可照雷氏的方法變通辦理。這是咸豐帝第一次對厘金一事的表態。
最初的厘金,仍是捐輸的變種,稱為厘捐。首行區域為蘇北,創辦者為雷以諴。&年,刑部侍郎雷以諴奉旨幫辦揚州江北大營軍務,主要任務是籌餉。這可是一件極難辦頂費力的差使。可他的一個幕僚錢江,當時頗具傳奇色彩的人物,向雷氏出了一個主意:派官兵到各水陸要衝去設關卡,對通過的貨物按其價值強行派捐(這實際上是商品過境稅,當時又被稱作「行厘」);另對開店銷貨的各商人按銷售額強行派捐(這實際上是商業稅,當時又被稱作「坐厘」)。厘捐的交納者亦可同其他捐納者一樣,領到捐得何種功名的部照,只不過這裡面再也沒有自願的色彩了。
咸豐四年十月,雷以諴首先在里下河設立機構,向揚州城附近的仙女廟、邵伯、宜陵、張網溝各鎮米行派厘助餉,最初的標準是,每一石米,捐錢五十文。雷以諴一開始抱著試一試的念頭,哪裡想到在半年之中,共收錢兩萬串。次年4月,他向咸豐帝報告(先斬後奏):此種方法既不擾民,又不累商,數月以來,商民無事。他還看出了此種方法的長期穩定性,奏摺中稱:「且細水長流,源源不竭,於軍需實有裨益。」於是,雷以諴一面宣稱自己將在里下河各州縣推行此法,一面提議由江蘇巡撫和南河總督在各自防堵的區域裡,「照所擬捐厘章程,一律勸辦」。
咸豐五年五月,雷以諴收到諭旨後,便在泰州設立分局,大張旗鼓地抽厘助餉。厘金的範圍從大米一項擴大到各類糧食、家禽、牲畜、油、鹽、茶、糖、鹼、棉、絲、布、衣物、酒、漆、紙、藥材、鍋碗及各類雜貨,可以說,沒有一種商品不抽厘。此外,對銀號、錢莊亦按其營業額抽厘。江蘇巡撫、南河總督大約也在是年下半年開始設卡抽厘。
&廷難收商稅,這也是無計可施的,若是地方開了關卡,徵收過往商旅的厘捐,給地方有些補給,軍費上咱們也能鬆快些,不過,凡事須有規矩,昨個勝保在安徽上了摺子,裡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