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言人是一個寬泛的概念。
統而概之。
它是指為企業或組織的贏利性或公益性目標而進行信息傳播服務的特殊人員。
選用品牌代言人收益與風險同在。
達貝尼和公司上下。
全都認為請一個品牌代言人是很有必要的,
特別是網際網路。
衣食足,知榮辱。
王子輝可是記得2010後開始,網際網路公司廣告投入水漲船高直接的表現,除了在電視媒體和線下渠道大規模投放外,頻繁使用一線明星做代言是再好不過的例證了。
現在也是一樣。
明星那張臉有多重要,還用說嗎?簡直可以引起江湖的腥風血雨啊!
而明星代言意味著長期、穩定的曝光和炒作。
品牌露出的機會不要太多。
不過。
王子輝和達貝尼在此之前就詳細討論過,在品牌建設中,選品牌代言人並非一拍腦袋的事,而是一種策略與系統工程。
如何選用符合品牌定位的「潛力股」?
如何最大限度發揮品牌代言人的峰值?
如何規避使用品牌代言人的風險?
當風險出現時,如何採用挽救措施?是每個企業選用品牌代言人時不能迴避的問題。
一開始,達貝尼是不看好『范栤栤』的,因為她的名氣太小了,就是一個三線小明星。
按照她的看法,應該請更大牌的女星。
不過最終王子輝還是說服了對方。
「第一,我們公司現在的情況沒有更多富餘的錢請一線明星。而范栤栤是有不小名氣的,金鎖這個附帶還珠格格效應,只要炒作起來,覺得吸引人。而且關鍵性價比高。」達貝尼同樣是個營銷高手,而王子輝卻預知未來,「沒有話題性的明星,或是不懂得配合炒作的明星,就算粉絲再多,請來也沒用的。」
王子輝有自己的間接。
他不認為請一線明星,效果就一定好了。
就像高冷的天后王妃。
人家拿錢就是拍廣告,天價當年代言xx有機奶,有話題性嗎?
有爭議嗎?
天后有沒有說她自己平時喝伊利啊?
都沒有。
這錢隱約等於打水漂了,她粉絲都知道她就是來賺錢的啊。
而范栤栤,話題就多了。
可以炒作的也就多了,如果可以說服范栤栤,王子輝可以讓公關團隊寫出無數軟文,炮轟瓊瑤公司、炮轟時下最火爆的小燕子趙微,把范栤栤被搶角色的事情拿出來說事。
以現在窮瑤+趙微+還珠格格的火爆!
那轟動效果
王子輝都不能夠想像,受到的關注絕對不是現在網際網路可以比擬的。
現在的網際網路充其量就是幾百萬、頂天上千萬的用戶人氣。
而
現實呢?
那是十幾億人啊。
只要炒作起來。
王子輝覺得有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關注度就能夠讓現在的第三世界關注度和市值暴漲。
有了話題、人氣,還怕沒有大資本家關注和重視嗎?......
......
......
說服了達貝尼。
看過王子輝親自寫的『營銷方案』後,范栤栤和張傳媄很爽快的跟著同意了簽約。
成為第三世界的品牌代言人。
簽約時限三年。
這個是比較常規的時長,如果想要續期,范栤栤如果人氣有所變動,再將代言費一起修改。
而這次『第三世界』也沒有付出多少錢。
還是那句話。
現在的范栤栤還不是范爺,不是未來那個當之無愧的娛樂圈「吸金女王」。
就一個三線勉強的藝人。
看看福布斯名人榜歷年的統計。
范栤栤2004年收入980萬,2005年1200萬,2006年1700萬.....2013年11000萬。
從表中可以看到。
范栤栤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