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
還強制解約?
李皓延聽到這兩個關鍵字整個人的臉色非常難看,「她算什麼東西,居然敢給我發律師函?她是不想在娛樂圈混了吧!」
李皓延咬牙切齒。
李孝利再紅再火,也就是一個藝人而已,在韓國這一畝三分地上,哪個藝人敢反抗公司?HOT、水晶男孩,莫不是當紅組合,結果怎麼樣了,照樣被解散了,成員在娛樂圈沉寂下來。
李孝利再紅能紅過當初的HOT和水晶男孩?
連HOT和水晶男孩都不敢和經紀公司打官司,她敢?
李皓延本能的將神話組合給遺忘了。
「律師函裡面說了什麼?」李皓延再咬牙,再痛恨,也得將律師函拿起來看,畢竟這裡是漢城,法院執行力非常強大。
「毆打藝人?苛待藝人?這什麼狗屁指控,李孝利敢說我毆打她?」李皓延暴怒。
在他眼中,那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行為,韓國哪個經紀公司不是這麼做的?怎麼到他這裡就成了毆打藝人和苛待藝人了,而且還被指控了。
「社長……。」工作人員小心翼翼的說道:「最近報紙上說你毆打了李孝利,還有照片為證。」
啪!
李皓延一巴掌拍在桌上,憤怒的怒吼,「我打她怎麼了,我打她一巴掌怎麼了?如果不是她激怒我,我會去打她嗎?怎麼,現在就成了我的罪證了,該死的*子,無情無義。」
「FUCK!」
李皓延打爆粗口,心中的火氣蹭蹭的往上冒,這是他有史以來第一次這麼憤怒,連水晶男孩解散的時候他都沒有這麼憤怒過。
DSP公司現在的狀況和S.M公司,頂級歌手的出走代表著公司失去支柱,這很容易造成其他公司的崛起,從而占據本應該屬於自己的市場。
而這,是絕對不能允許的,不僅僅是他無法向公司交待,他更沒辦法向他後面的財團交待,那些財團一個個都只要利潤。
「我不允許出現這樣的事情。」李皓延聲音從牙縫裡面蹦出來,「你,去把律師給我叫來,我倒要看看,她一個人怎麼和我們一個公司比。」
「我拖都拖死她。」
公司慣例手段,拖字訣。
一旦有什麼糾紛了就拖下去,拖到對方受不了自然而然就會撤訴,藝人再有錢,總不可能將自己全部身家都拿來打官司吧。
而且一旦打了官司就不是一年兩年可以解決的。
不斷的出判決結果,不斷的上訴,然後不斷的拖下去,一步一步,化作吞金巨獸,將雙方的財富吞下去。
證據不重要,重要的是誰會堅持到最後,畢竟這不是刑事糾紛。
「恐怕不行。」工作人員聲音更小了,生怕李皓延拿自己出氣,「李孝利請來的是韓國最著名律師事務所之一的Logos。」
「對方組成了一個律師團,我們拖下去的話很容易把自己拖垮的。」
Logos!
李皓延的臉色跟吃了死蒼蠅一樣難受,Logos律師事務所是韓國十大律師事務所之一,實力雄厚,收費高昂,專門為大型集團打官司。
李孝利請得起對方,就證明李孝利有足夠的金錢和底氣,和這樣的人拖,李皓延還沒發瘋。
在風雨飄搖的這個時候請一家和Logos差不多的律師事務所來對抗,至少需要幾十億韓元,而且若是拖個兩三年,恐怕幾百億韓元都要扔下來,若真的要告,恐怖公司的資金鍊都要斷裂。
說不定拖個兩年DSP公司就破產了。
到時候即便是拿回李孝利的合約又能怎麼樣?難道一個破產的DSP公司還有資本重新屹立在韓國經紀公司的頂峰不成?
而且即便是他想拖,他背後的財團也不會准他拖,要知道,DSP公司不是他的,他只是其中的一個董事兼職負責人而已,若是讓公司破產了,DSP公司背後的財團保管會讓他橫死在漢城街頭。
「不行!」李皓延渾身打了個寒顫,「不能拖下去,一旦拖下去反而會將公司拖入絕境之中。」
日常的開銷,推新藝人所需要的花銷,若是還要支付大筆大筆的律師費和李孝利打官司,公司鐵定出
第三百零二章 聯手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