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別說林彤沒有認真的去看這幾個女孩,就是她仔細盯著人家瞅了,也未必能認出這個女孩,就是她曾經教過的崔立紅。
那個可憐又可恨的孩子。
當初的崔立紅,才是個十二三歲的孩子,一晃這麼多年過去了,她已經長成了大姑娘,還是漂亮的,抽著煙化著濃妝,一看就像個小太妹一樣的女孩子。
林彤拐過這條街,到了劉寒哲家裡,劉母正在做飯,晚飯是溜肉片和炒蘿蔔絲,溜肉片是給大寶的,蘿蔔是她和兒子吃的。不過,劉母心疼兒子,把肉片撥了一些出來準備給兒子吃,剛做好這些,林彤就進屋了。
平房很少有敲門的,喊一聲就進去都算是有禮貌了。
劉母看到她,有些不自在的把盤子把旁邊推了推,好像自己在做壞事被人抓包的感覺。「我,我給小哲留了點肉……」
林彤心裡嘆著氣,這可真是個老實人,雖說小念付了飯錢,可她完可以做了飯菜放在一起吃。
不過她沒有多言,當沒看見這菜,只是笑道「我過來看看大寶,嫂子你忙你的。」
大寶看到她來倒是沒有哭,這又不是他親戚哭了有什麼用?
「林姨。」他倒是想表示親近叫一聲小姑呢,可當初一見林彤的時候她就讓自己叫聲姨。
林彤點點頭,問他「好些了沒有?身上還疼不疼?」
「疼,一動就疼。」大寶說著眼睛就紅了,覺得自己委屈的,「剛才派出所來人,說是要調解,給我拿了五百塊錢,我同意了。」
當時看到五百塊錢他都傻了,一聽只要不追究就能得到這些錢,他就迫不及待的同意了,把人關起來又有什麼用,聽說也就是關幾天就放出來了,不如得了錢實惠。
可現在身上疼的厲害,他就想應該把人抓起來關上幾天,再給他賠錢……
林彤早就聽說那些人後面有人,聽到這個結果也在意料之中,而且大寶是當事人,他自己都同意了,別人也無權置喙。
不過五百塊錢不是小數目,林彤還是叮囑他,「這些錢你收好,等過幾天身上好些了,就去銀行存起來,以後你開店還是娶媳婦的都能用上了。」
大寶一一答應了,二人也沒什麼話嘮,林彤把買來的水果和兩個醬豬蹄給他留下,剛站起身,就聽大寶在身吭吭哧哧的問「林姨,這事就這麼算了?我就這麼白挨打了?」
林彤一愣,回頭問他,「你不是接了人家的錢不打算追究了嗎?」
大寶恨恨的道「他們把我打這麼慘不把他們抓起來不便宜他們了嗎?再說,」他小心的看了林彤一眼,低下頭去,「再說,要不是不把他們關起來,我姑夫那不是沒面子?」
林彤聽著他在自己面前耍的小心眼有些好笑,還挺會扯虎皮唱大戲。
「這事,你跟我說也沒用,你得跟派出所去說。」要不是他貪錢,林彤也不會這樣說,現在他這樣,讓她很不想多管閒事。
或者,他自己去找徐振華好了。
林彤就去跟劉母說了幾句話,無非是麻煩她了之類的話。
劉母送她到大門口,林彤見她嘴角微動,好像有話要說,可一直到她走出大門,也沒見她開口,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理解錯了。
…………
徐振華此時正坐在一戶農家的屋子裡,看著對面一身便身狼狽不堪的林立行,皺了皺眉道上「到底怎麼回事?你得罪誰了這麼陷害?」
對於戰友的為人他還是信得過的,這個人雖然能力一般,為人耿直,但並不是衝動的人,說他殺人,他是不信的。
林立行苦笑道「今年年初,我調到了平房派出所當指導員……這裡治安不好,小混混小流氓特別多,還有些站街女……抓了放,有人告抓起來沒多久就放了,烏煙瘴氣……我就偷著搜集證據,可沒想到,我剛把證據整理完畢,王宏新非要找我喝酒,我一杯下肚就啥也不知道了,醒來才發現我身邊躺著個女的,肚子上插著一把匕首……接著王宏新帶人來了,說是我殺了人……所里也不都是他的心腹,剛把我關進去,還沒審訊,他就跑局裡開會去了,有個看不慣那伙人的老民警偷偷把我放了,說是我整理的那些證據都被王宏新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