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賀晨接到了一個電話,眉頭緊皺。
接著,就放棄了宅在家裡的想法,招呼周哲,帶上小弟,連夜火急火燎殺向蘇杭。
第二天中午,賀晨在西湖派出所見到了低著頭,不住對賀晨訕笑的田實以及她的同伴們。
「毀壞公共財物,有縱火嫌疑,本來可以拘留幾天,但是念在悔過態度良好,沒有造成事故,且並無惡意的情況下,交點罰款你們就可以走了。」
警察大哥人挺不錯,跟周哲按照程序辦理手續。
賀晨陰沉著臉,瞪著田實等人,幾個小姑娘被比她們小好幾歲的賀晨嚇得噤聲。
「年輕人,做事要三思而後行,不要太衝動,那裡本就人流密集,昨天還恰逢你們舉辦動漫展。如果爆發了火災,後果不堪設想。要謹記於心,如果還有下一次,就不可能這麼簡單了。」警察大哥告誡道。
賀晨開口:「你們聽到了沒?」
田實等人小雞啄米般點頭。
警察大哥看向賀晨,和藹笑道:「您就是搬運工老師吧?」
「……您別叫我老師老師了。」警察大哥看比賀晨大十多歲,況且賀晨的學生兼助手犯了事,他是來撈人的,在這裡被叫老師,賀晨聽起來怪彆扭。
「呵呵,我兒子很喜歡您的漫畫,沒事的時候我也會看看,很有趣。您能給我兒子簽個名嗎?」警察大哥從抽屜里拿出一本《哆啦a夢》。
「沒問題。」
賀晨現在是走到哪都能碰見粉絲,於是欣然答應。接過漫畫,是《哆啦a夢》第一冊。看起來翻看過很多遍了。扉頁上歪歪扭扭寫著一個名字。
「這是您兒子的名字嗎?」
「嗯!」
於是賀晨在名字底下寫了「祝願xxx小朋友永遠快樂。搬運工」。
手續辦完,賀晨領著田實等人在警察大哥熱情地告別中,離開了派出所。賀晨和周哲還沒吃飯,於是在附近隨便找了個小飯館去吃飯。
「老師,不用管我們,派出所的盒飯還不錯,我們很飽,你們自己吃……呃!」田實感覺自己又說錯話了。急忙低下頭。
賀晨一副蛋疼地樣子,納悶道:「你們都給我老實交代,究竟參加什麼樣的動漫節,你們才能蹲局子裡去?」
田實訕笑一下,然後跟同伴們七嘴八舌地像賀晨解釋:「昨天啊……」
總結起來,就是田實等人昨天氣憤嫦娥動漫節的作為,燒書明志。不過響應的人太多了,亂七八糟的東西都仍一起燒,差點引發火災。幸好旁邊就是西湖,水源充足。才沒有釀成大禍。
可是她們幾個就作為主犯,被派出所抓了。
「……就是這樣。」
說完的時候。飯菜已經上來,看到美味,肚子似乎又餓了,幾個人非常自然的吃了起來。
看到賀晨冷著臉,同伴戳了戳田實,田實悄悄放下筷子,用力將嘴裡的菜吞下去,幾個人互相擠眉弄眼,最終田實硬著頭皮對賀晨說:「老師,對不起啊!這事情,我們能求助的只有您了。如果告訴我們父母,我們進了派出所的話,恐怕就再也不讓我們畫漫畫了。」
說完,田實伸出手,大拇指和小拇指捏在一起對賀晨比劃:「您大人有大量,這點微不足道的小事,肯定不會放在心上吧!關於罰款,您就從我們工資裡邊扣就行了,就算扣十倍我們也心甘情願!」
「十倍?一人罰款是500,十倍也才五千,老子給你們一月工資可是一萬多,你們當然不心疼了。要不這樣吧,你們白給我打十年工算了。」
田實等人立即苦著臉,向賀晨哀求。
「老師,您不會這麼狠心吧!」
「那些cos您書中的角色的人,都是您的粉絲,我們也是為了您才出頭的!」
「賣身契合同是違法的!」
「現在知道違法了?」賀晨譏笑一聲,幾個人低著頭,做出一副乖寶寶的模樣,賀晨接著說:「錢就不扣你們的了,但是懲罰免不了。這次華夏動漫節,你們就別去參加了。」
「什麼!」
「您怎麼能這樣!」
「我們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