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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我還想要動漫改編權

    簽約地點還是那個不大的辦公室。

    不過這次和他對接的,除了總編白狐之外,還有一名看著有點眼熟的中年男子,他四十多歲的樣子,留著寸頭,夾雜著些許白髮,臉上帶著幾分威嚴,讓人感覺有些冷酷。

    「陳爭,這位是我們集團副總羅林,公司所有的版權運作全由他負責。」總編白狐笑著介紹道。

    陳爭恍然記起來,上次盛典的時候見到過他,他是起點的五個創始人之一,網文元老級的人物,忙笑著說道:「羅總您好!」

    羅林看了一眼陳爭,微笑點點頭,說道:「你好,你真名叫陳爭是吧?」

    「沒錯!」

    「你的《重生都市修仙》寫的確實不錯,目前已經接近四萬的均訂,成績斐然,這次與公司簽白金約也是實至名歸。」

    「這都是平台網站的功勞,沒有了平台,我這小說可能連發表的機會都沒有。」陳爭謙虛說道。

    見陳爭如此謙虛,羅林暗自點點頭,繼續說道:「這次給你提簽白金約,會在訂閱分成和版權分成上都給你更好的待遇。」

    「不過,你的情況有些特殊~」

    羅林意味深長地看了陳爭一眼,「你在大神約的時候,公司便可以給你所有版權銷售的七-八成了,可你已經將除了影視之外的所有版權都歸給了公司,對公司來說,算是占了你的便宜。」

    這個算法很簡單,舉個例子,六個版權,假設每個版權賣100萬,如果陳爭按普通大神約分法得七成,那就是420萬了,可是他卻放棄了五個版權,只留下一個給自己,沒有公司幫忙賣不說,即便是賣出去了,也只有一百萬而已,怎麼算都划不來。

    「因此,這次白金約,我們再給你一次機會,《重生都市修仙》就算了,從你的下一本書開始,可以按照這份白金合約執行,你好好考慮考慮吧!」

    他拿起桌上的一份合約遞給陳爭,微笑提醒道,「你可能想著將影視版權囤著以後再賣,這個想法確實很好。但是我還是要提醒你一句,網文小說故事本身就有時代性,以如今網文界的模仿抄襲風氣,用不了多久,你的小說故事情節就爛大街了,如果不趁現在小說大火的時候賣掉,幾年後小說的版權就會變得一文不值。」


    以現在的眼光來看,羅林的話確實非常正確,趁著小說大火的時候由公司將版權賣掉,作者可分得七成,到手的錢多不說,還不用自己操什麼心。

    陳爭沒有答話,而是拿起合同認真看起來。

    他發現白金合約是大神約的升級版。

    白金的主站訂閱分成、渠道分成比例都在大神約的基礎上有了更大的提高;

    所有版權和大神約一樣,由公司全權代理銷售,不過分成比例比普通大神約提高了一成;

    另外,白金開新書,可以享受公司網站以及合作渠道最好的推薦流程,只要文質量不差,這麼一套推薦下來,上架後的成績肯定不會太差。

    陳爭對其他條款都沒意見,不過依然對版權這一塊的約定有所覬覦。

    他記得幾年後娛樂行業發展迅猛,動漫、影視爆發式發展,唐三憑藉自己運營斗羅系列小說版權,在遊戲開發、動漫改編以及電視劇改編上賺的盆滿缽滿,年入過億。

    而據他所知,唐三也是花高價從其他人手裡回購自己的小說的版權,然後自己開公司運作的。

    雖然網文公司早期幫他將版權賣了一個高價,但是相比它自身應有的價值還是相差甚遠。

    這也不能怪公司,因為他們根本沒想到幾年後,小說版權價值會這麼高。

    陳爭只會寫都市類的小說,所以最有價值的就是動漫和影視了,如果現在拿出來賣,絕對很難賣出它應有的價值。

    「其他好說,我只有一點意見,既然白金約在版權上有增加了分成比例,那我願意把這部分禮儀,換動漫改編版權。」

    羅林眉頭一挑,不解地說道:「換動漫改編權?」

    陳爭點點頭,認真地說道:「白金約其他就按照公司定的來,版權方面,我只保留動漫和影視版權,其他依然免費給公司,我不需要一分分成,羅總,您覺得如何?」

  



第三十一章 我還想要動漫改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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