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雖如此,但這筆錢要是到了張小梅手裡,她想怎麼花也就沒人可以管了。
但不管怎麼說,無論是站在道德,又或者是法律的角度,張小梅帶著孩子繼承羅翠蘭的所有財產,那都是合情合理的。
實際上,這種將孩子生出來遺棄的女孩有很多。
大多都是十五六歲,十七八歲的學生。
五年前羅翠蘭剛好十七歲,也就是說,她十六歲開始戀愛,十七歲生娃。
這個年紀的女孩正處於情竇初開的年齡,一言不合就愛的死去活來的,她接受不了自己男朋友的突然離世,導致心理崩潰,走上了和她性格完全不符合的一條路。
然而,同樣是十六七歲,張小梅卻和自暴自棄的羅翠蘭不一樣,她義無反顧的將孩子領養,在別人都還是孩子的年齡,她就當起了媽媽。
張小梅人美心善,即便不是親生,她也將孩子當自己骨肉來撫養。
所以,這筆錢,由她來支配是最適合的。
出於內心深處的同情,張小凡決定幫助張小梅去爭取這筆錢。
留下了張小梅的電話之後,張小凡開始對葉默軟磨硬泡。
原定明天回去寧海市,現在為了幫張小梅,計劃肯定要推遲了。
但葉默要是不找理由多留幾天,張小凡肯定是不能留下來的。
所以他只能哀求葉默。
「葉隊,你明天真的要走啊。」
「對啊,票都買好了。」
「要不多留幾天唄。」
「不留了,要不是這件案子耽擱了,本來十天前就得回去,我還要和領導匯報工作呢。」
「來都來了,案子也破了,別那麼急著走嘛,看看廣州有什麼特產,給小雨和林隊買點回去唄。」
「你少來了,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是想幫張小梅搞定財產糾紛問題,你要知道,這東西很複雜,指不定還要打官司,沒有三五幾個月搞不定。」
「那至少我利用咱們支隊人脈,給她找個靠譜點的律師諮詢一下再說嘛,我真的很同情這女孩,她才二十歲啊,十六歲的時候就一個人把孩子養著,現在都四歲了,還供她讀幼兒園,說的直白一點,她都沒和男人同過床,就帶著個孩子四處奔波,你讓她以後怎麼談戀愛,怎麼結婚?要是連這筆錢都爭取不到,那對她來說,就太不公平了。」
「可是這個世界上有太多這種事情,咱們只是警察,職責是破案抓壞人,管不過來這麼多,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命數,我們幫張小梅出具dna比對證明,就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可是我就想知道一個結局,我想知道,好人最終就是個什麼歸宿,如果說,張小梅的行為,最終是一個悲劇,那以後人活著,就真沒有必要做好人了。」
「好人並不一定有好報,惡人也未必就有惡報,否則陳忠也不會黑化,你身為一名警察,就更應該理智一些,不要意氣用事,不然你很容易變成下一個陳忠。」
「我可沒有陳忠那樣的智商,這個世界上,能和陳忠較量的,也只有葉隊你了,我雖然是一名警察,但同樣也是一名老百姓,你再給我一個星期時間,處理好了這件事,咱們馬上就回去。」
「不行,明天必須走。」
「哎呀,我求求你了嘛,我的葉隊長,你就看在我和張小梅名字就差一個字的份上,幫我這個忙好不好?」
「你的領導是林萱,你給她打電話,她要是同意,我就同意,她要是不答應,說什麼咱們明天也得走。」
聽言,張小凡皺起了眉頭,表情為難的撇了撇嘴:「你又不是不知道林隊的性格,她除了對你之外,對誰不是冷冰冰的,我要是敢和她實話實說,她不罵死我才對。」
「那我就沒辦法了,林萱不同意,我是斷不能繼續留下來的。」
「我要是敢和她說,就不會找你了,這個世界上,林隊除了你,她還服過誰,你一句話,別說留一個星期,就是再留一個月也行。」
「一個月?你老婆下個月就預產期,你怕不是在逗我。」
「我就是舉個例子嘛,我也很想我老婆,巴不得早點回去,但張小梅這個問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