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了……不敢了……別鬧別鬧,門都沒關!」韓雪被嚇了一跳,她這回是真怕了,洪濤是個無法無天的傢伙,說的出來就能做得出來,萬一真把他惹急了,那自己這個臉就沒地方放了,他可以不要臉,自己真沒這個本事。
譚晶換了一身白色的裝束,白色的套裝、白色的大衣,衣襟、衣領、兜口的地方都鑲著金線編織的簡單圖案,鞋和小手包也是一樣,就連頭巾和眼鏡的邊框居然也是這個風格,看上去很別致,很素雅,像是一隻高貴的白天鵝。雖然這次她沒穿裙子,但是裡面的紅色襯衣卻是一個大翻領,露出了脖子下面的一大片肌膚,然後用金鍊子掛著一個綠油油的圓東西,別人可能不知道那是個啥,可是洪濤一眼就能認出來,這是他給譚晶的那塊翡翠,她連模樣都沒變,鑽了一個眼兒就給掛脖子上了。
和譚晶比起來,韓雪的裝扮就要保守一點兒,她還是一身黑色的套裝,裡面是一件碎花的襯衫,衣領和花瓣一樣,都是碎褶,圍在脖子上,鞋子、皮包也都是黑色的,只是沒有戴墨鏡,除了譚晶那樣怕人認出來的,誰沒事兒大晚上出去還帶墨鏡呢。
「哎呀,你們倆這是黑白二將啊,來,一邊一個,出發!」洪濤覺得自己挺幸福,這兩個女孩子往哪兒一站,看著就很有檔次,左擁右抱應該也就這樣了吧,咱這個規格也不低了啊,一位是掌管上千萬資產的女強人,一位是曾經紅遍大江南北的歌星,走到哪兒都不丟人!
譚晶所說的新鮮玩意對於這個時代的人確實新鮮,但是對於洪濤來說,毫無吸引力。她開著車帶著洪濤和韓雪一路向西,直接到了香格里拉飯店,在飯店二層的中餐廳里吃完了晚餐,就鑽進了位於酒店地下室的一家卡拉ok廳。沒錯,那時候就叫這個名字,既不是歌廳也不是夜總會,更不是ktv,而是原汁原味的日本名字,卡拉ok!
在洪濤的記憶中,他進去之前好像還沒有這種娛樂場所,就算是大飯店裡,也頂多是有個舞廳。但是一年多之後,居然已經有了卡拉ok廳了,不得不說這是一個日新月異的年代。
這個玩意只要出現,就會帶來一個很古老卻又很新的職業,它有很多名字,比如說陪酒、陪唱、陪侍,俗稱三陪。發展到後來,乾脆也不藏著掖著了,直接就叫小姐,搞得小姐這個詞兒直接從日常用語中了出來。你如果稱呼一個女人為小姐,人家保證不高興,趕上脾氣火爆的,馬上就會回敬你一句:尼瑪才是小姐!你姐才是小姐,你們全家女的都是小姐!
不過這時候的卡拉ok裡面,還沒有這個職業,它還在一個醞釀的時期。這時候的卡拉ok裝修很簡單,就是一個大廳,然後在一個角落弄一個小舞台,舞台上有一個監視器架子,上面放著一台十四寸左右的監視器,架子兩邊還掛著兩個麥克風,拖著長長的導線。
這就是客人上台唱歌的地方,歌詞就從這個監視器上看,唱高興了也別拿這麥克風亂轉,弄不好那根導線就得纏在腳上,來個馬失前蹄。除了舞台上之外,大廳里還會掛著幾台大一些的電視,它們的作用是代替投影屏幕,讓大部分客人都能看到同步的畫面和歌詞。
在這些大電視下面,就是一張一張的圓桌和轉椅了,為了襯托氣氛,桌子上都用一個帶水的杯子裡裝上一個球型蠟燭,營業時,大廳很少開燈,在這些小蠟燭光的映襯下,昏昏暗暗、人影晃動,特意營造出一種人你想當然的氣氛。
這時候的這種場所,真的應該叫歌廳,因為來這裡的目的就是唱歌,或者是花錢聽別人唱。喝的東西也很簡單,一般都是啤酒、飲料或者茶水,高檔一點會有一兩種洋酒。當年最流行的就是一種叫做人頭馬xo或者人頭馬vxop的干邑白蘭地,至於什麼軒尼詩、馬爹利的品牌此時還沒大規模進入中國。
吃三刀一斧、喝人頭馬、住長城飯店、開奔馳車、拿大哥大。這是九十年代初期京城裡最牛x的生活方式,也是判斷一個人真有錢還是假有錢的重要標準。在這幾樣里,能用上那麼一兩樣的,要不就是有錢人,要不就是像歐陽清那樣的大騙子。如果你全占了,那麼恭喜你,你真的是有錢人,一般的騙子也裝不出這麼大排場,那玩意成本太高了,不騙個幾億都對不起這套行頭。
「怎麼樣,這個你沒見過吧?這叫卡拉ok,我
四百九十四章 卡拉那個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