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作品全渠道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作品版權擁有者支付費用。
這種模式得到廣大歌手認可有幾個前提:
第一,你需要是圈裡人,或者你認識圈裡人;
第二,在移動網絡和固定網絡傳播方面,你要具有很強的營銷能力,說白了,就是歌曲版權放在你這,你能給他們掙到額外的錢;
第三,能夠更有效的打擊網絡盜版,這一點也很重要(這一點,點娘真的很不給力啊)。
前一世,音樂版權的保護,要一直到2016年才基本得到有效的治理,在此之前,歌手從網絡掙到的錢非常的有限,收入仍舊主要來源於線下的廣告、演唱會。歌曲版權方面理論上市場很大,但實際上由於盜版的存在,真的一分錢也掙不到。
這一世,作為一個音樂愛好者,方寧不介意在音樂版權保護方面實踐一下自己的一些想法,做好了,自然是貢獻,更重要的是能掙到錢。
即便做不好,方寧相信一定程度上也能給華夏音樂用戶樹立一個版權意識。當然,實踐自己的想法,滿打滿算花不了多少錢,也是讓方寧有這種衝動很重要的一個原因。
回到盈利方面,方寧給漢唐音樂定的目標是2002年底前實現盈利,所以對1000萬美元那個目標非但沒有裨益,還會吃掉蜻蜓時尚掙到的利潤。
所以總體來說,2001年6月前,方寧所有的產業最多實現收支平衡,想要依靠盈利掙到1000萬美元,那就是痴人說夢。
對於此,方寧非常的清楚。
而出售漢唐資訊、漢唐音樂或者漢唐貿易的股權,想都不要想,除了在上半年會設計出員工持股計劃,並向核心員工出讓只享有收益權而沒有投票權的股份外,方寧不會讓渡這三家公司任何的股權。
方寧自信,這幾家公司,在未來的三到五年時間內,各自都會成長為華夏商界的參天巨樹,現在賣給誰,都等於是浪費。
而至於那1000萬美元的目標,方寧把它押注在了漢唐創意馬上就要上線的那幾款遊戲上面。
前世的2003年初,新潮以208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了當時排名能進前三的SP龍迅。
前世龍迅是2001年7月成立,主推的兩款遊戲,這一世已經被老田他們開發完成,元旦就可以上線,比前世早了將近9個月。
所以方寧計劃,在2001年6月,至少忽悠新潮2000萬,美元。
說是忽悠也並不恰當。
這幾款依託簡訊而存在的遊戲,至少在2004年前都可以源源不斷的為公司帶來現金流。
方寧只是不喜歡這種近似於欺騙客戶的經營模式。測試廣告2
第77章 新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