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提醒

    夏娘子被下入牢獄,夏婆被重新押入公堂。

    偷賣嬰兒,在哪朝哪代都是重罪。夏婆子是兼職的人牙子,她經手賣買的人口,兩隻手都數不過來。但對於偷賣嬰兒一事,她卻是咬緊了牙關,堅決不承認。

    「縣令大人,我冤枉啊。」夏婆跪在地上,一味的喊冤。她哭得淒悽慘慘,頭髮散亂,頸間血跡斑斑,很是狼狽可憐。

    張縣令皺著眉頭,對指證夏婆的婦人進行仔細詢問,又再次傳喚齊家人,印證當日的情況。夏婆和夏娘子的嫌疑很大,但那婦人沒有親眼見到夏娘子偷抱嬰兒,也沒人親眼見到夏婆偷賣。

    夏家突然多了很多銀錢的事,雖然得到了村人的證實,但也不能確定那就是偷賣嬰兒所獲的錢財。證據不足,張縣令並不能立馬給夏婆定罪。

    張縣令沉吟片刻,宣布道:「此案證據不足,押後再審。」

    夏婆以為無事了,臉上染著喜色正好準備爬起來。但剛一動,就被衙役重新按了下去。

    「縣令大人您剛才不也說了我是冤枉的嗎?」為什麼不讓她走?夏婆不明所以,掙扎著問道。

    「雖無確實證據,但你是重大嫌疑犯,本官不能放你離開,需暫時收押。」張縣令面色不變,解釋一句,便示意衙役將夏婆子帶下去。

    夏婆子自然不敢,一邊掙扎,一邊吵吵嚷嚷,破口大罵。縣令大人她是不敢得罪的,但村裡的人,卻被她咒罵得狗血淋頭。

    「堵住她的嘴,帶下去。」張縣令皺眉,一拍驚堂木,吩咐道。

    衙役應了,不知從哪裡就摸出了一塊黑不溜秋的破布,堵住了夏婆子的嘴。一人拖著她一隻手臂,就將人帶了下去。


    張縣令掃視眾人,沉聲道:「夏娘子試圖行兇殺人,人證、物證聚全,本應判刑。但犯人又牽涉偷賣嬰孩一案,本縣決定一併查清之後,再做宣判……」

    趙芸一邊聽張縣令說話,一邊又瞧了他一眼。從他收押夏婆子,不放她離開的舉動來看,他心裡八成認定那偷賣嬰兒的事是夏婆做的。堂上的人沒有提出確鑿的證據,他也沒有試圖行刑逼供,處理事情不急不緩,好像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這樣的人,看重趙麒,真的只是欣賞他的才華,而沒有別的目的麼?

    趙芸不知道,但心裡的警惕更深。無論在哪個時空,和這些人打交道,都不是容易的事。

    夏婆子被收押了,張縣令又當堂喚來捕快,命令他們去查夏婆子一家。特別是嬰孩兒丟失那段時間,夏婆子家的銀錢來源,聯繫緊密的人家等等。

    夏老三是重點關注對象,他並未昏迷多久。趙芸等人從豐樂縣回村的時候,他就已經醒了。不過,很快,他就被跟隨而來的捕快看押起來。吃飯睡覺,都在捕快們的眼皮子底下進行。

    「我審問過了,夏老三明顯是知道些什麼,但他死咬著牙什麼都不說。和那狡猾的夏婆子一個德行!」林捕頭從房間裡出來,滿臉窩火的神情。縣令囑咐了不能動刑,夏老三本身就有傷,他也不敢用以往的手段招呼他。要一不小心將他折騰殘了,他自己也得挨官司。

    「大哥,里里外外都搜過了,什麼有用的東西都沒搜到。」一名捕快擦了擦額頭上的汗,啐了一口道:「那夏婆子不是半個人牙子麼?老子將這屋子翻了個底朝天,卻連塊碎銀子都沒找到!這麼窮,會不會搞錯了?」

    林捕頭一掌拍在那捕快的頭上,罵道:「就算有銀子,那也是髒銀!你小子要是趕伸手,就等著被縣令大人法辦吧!」

    那捕快委屈的抱著頭,「這大熱天的,兄弟們在外辦案,頭上就像是頂著個火爐,被曬得都快蛻皮了。」

    「抱怨,抱怨頂個屁用!縣令大人吩咐的事兒,別說是蛻皮,就是流血,咱們也得一點兒不差的做完。這都兩三天了,要是還找不到證據,咱們全都吃不了兜著走!」林捕頭院子裡來回的走,齊家的女嬰丟失了近五個月,他一直都在查。

    以前沒懷疑到夏婆子身上,是因為夏婆雖是半個人牙子,卻從來都是你情我願,有正規的賣身契作證。有時候,「你情我願」雖然要打引號,但賣身契是事主自己主動簽下的,就算夏婆動用了些小手段,可他們也管不著。

    再說,夏婆之前也沒拐賣嬰兒的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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