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現在辦什麼事都是非常的小心,就拿今天這件事來說吧,本來像這樣的人命官司屬於推官的管理範圍,讓推官來處理就行了。
但黃和一聽來自南方的讀書人打死了六個孩子,了解現在京城動靜的他就知道這些讀書人肯定是東林黨的人。而且這個案子又發生在一個由錦衣衛管理的集市中。
聽到這個消息,他在心裡就開始罵這些東林黨的讀書人了。心說在這個時候,你們這些混蛋怎麼能做出這些事呢?
同時,他也有些冒汗了。因為這個案子雖然聽錦衣衛人的描述可以說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該是一個很好處理的案子。但這些人物和發生的地點在這個朝廷的氣氛非常微妙的時候就讓人非常的難辦了。
因為首先,行兇的是東林黨從南方調來為他們搖旗吶喊的讀書人,自己一旦處理不好,就會得罪東林黨人。就東林黨人的小心眼,一旦他們上台的話,那就會因此報復自己的。
其次,這個事還牽扯到了錦衣衛,在現在情況不明的情況下,他也不希望給這些錦衣衛留下什麼不好的印象,因為他也知道錦衣衛中的很多人都是來自這些他們眼中的賤民,這些錦衣衛肯定會同情那些賤民的。
第三,這個案件發生在一個集市中,也就是說當時在場的人數眾多,這也使他要非常的小心,因為一旦這些賤民感到判的不公,引起騷亂就不好了。那樣的話,等待自己的就是丟官罷職。
因此,他反覆考慮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親自跑一趟。畢竟把自己的命運交到別人手裡他是不放心的。
本來讀書人打死普通百姓在他們這些文官老爺們看來沒什麼了不起,因為這種事經常發生。
黃和自認為還是比較有良知的官員,不像有的文官,遇到這種事就和讀書人合起伙來欺壓普通百姓,他認為那樣做對普通百姓來說太過殘忍,當然身為讀書人的一員也不會為了這些賤民去讓犯事的讀書人去給這些賤民抵命。
於是,他就經常採用一種在他看來比較合理的辦法,那就是讓這些犯事的讀書人拿錢給這些賤民的家屬,以此作為補償。因為在他看來,既然能讀起書,那說明這個人的家境就不錯,那麼拿出一些錢來補償給他打死的賤民家屬也不是什麼困難的事。
對於那些賤民家屬來說,人死不能復生,既然不能讓這些讀書人給他們抵命,那麼能拿到一些錢也能使家屬的日子過得好一些。
而且黃和認為他比別的官員強的地方還在於他認為打死人家一條人命,就賠給人家十幾兩銀子也太過分了。雖然說他也認為這些是賤民,但畢竟是一條人命,一條人命就值十幾兩銀子嗎?
因此,他經手的這類案件一般來說,他都會讓行兇者家裡儘量多出一點銀子,這樣的話,他也能在中間落一點,在他心裡,一條人命最少也得補償家屬一百兩銀子。
當然這個標準也是有區別的,比如說死者是一個老人或者婦女的話,他一般都會向行兇者家要二百兩,這樣他落一百兩,賠給受害者家屬一百兩。
而如果死者是壯年的男子的話,那他就要向行兇者家裡要四百兩,當然,也是他得二百兩,受害者家屬得二百兩了。因為在他看來,這樣的一個死者一般來說都是家庭的支柱,當然要多賠一些錢了。
最後,如果死者是孩子的話,他心裡就會對行兇者感到厭惡,因為在他看來這根本就不是一個讀書人能做出來的事,你再怎麼不把那些賤民的命當回事,也不能對一個孩子下手呀。
但儘管如此,他也不會讓這個讀書人為這個賤民的孩子抵命的,只不過他會多罰行兇者的,在這種情況下,他的標準一般就是一條孩子的命要賠四百兩,也就是說這個行兇者家裡要出八百兩銀子,並且他也會就此對這個行兇者特別的「關照」。
比如說,如果這個讀書人是在他的治下的話,那只要他還在那裡當官,這個行兇的讀書人是永遠也別想通過任何由他主持的科舉考試。
在去往案發現場的路上,黃和先是把自己這些年來處理這種事的經驗給梳理了一下,最後他又搖了搖頭。這個案子發生的地點太特殊,如果按先前的做法,肯定會引起這些賤民的眾怒,那樣的話,自己的前景就不妙了。
但要他把這幾個讀書人給判死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