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胡說,她是我奶媽的兒媳婦,我素日待他們夫婦猶如親兄嫂,又怎會挾私報復?」
張達做夢也沒想到救了許江的人竟會是于氏,一時間又氣又怕,這話就等於暗暗向對方下保證,可是讓方採薇這一說,那于氏又不是天真少女,又怎會貿然相信他?
然而平時張達對他們夫婦當真是不錯的,她當日也只是可憐許江遭遇,想著自己那個早夭的弟弟長到現在,也該是這般大,才一時衝動出手相救,並非要背叛主子,卻不料竟將自己陷入如今這兩難境地。
好在這于氏身為管事媳婦,素日也是殺伐決斷之人,仔細一想,便知方採薇說得有道理,因只好挺身而出,沉聲道:「沒錯,江旭的妹妹的確是被三少爺所擄,這是我聽我家相公說的,雖然我並不知道她關在什麼地方。江旭卻是我親眼所見,他因為尋找妹妹,讓少爺騙到別院關起來,為了防他逃跑,甚至挑斷了他的腳筋。後來商船出海,我恰好給親戚送東西過去,亂子起來的時候,他向我求救,是我用竹筐將他背上岸,偷偷放在山海園的馬車上。前幾日我去山海園訂了幾件貨物,回來時正好坐府里的順風車,卻不想他竟躲在車廂的婚慶雜物里,是我將他帶回府偷偷安置下來,我只盼著他能尋找機會從少爺手中救出妹子,了他的心愿,卻沒想到最後到底還是把我卷了進來……」
方採薇心道果然許江是假名字,原來他真正的名字是叫江旭啊,別說,江上初升的旭日,這名字還挺好聽的。
「你胡說……你……你這惡婆娘,完全是一派胡言。既然你是我的心腹,又說我擄走了這混蛋的妹妹,怎麼卻不知道我將她關在哪裡?可見是胡說八道。大人,您萬萬不能信她的話,這奴才分明是被人買通了來陷害我的。」
于氏忙來到方採薇面前,沉聲道:「少爺,到了現在您還不承認嗎?我雖不知道江秀才的妹子在哪裡,卻知道她一定是在你幾處外宅之中,只要知府大人肯派兵去搜,一定可以搜出來的。」
原來這于氏夫婦雖是張達的心腹,但于氏是後宅婦人,張達在外面做的那些惡事並不會讓她知道,而她丈夫是個老實巴交的,也不符合張達在外面偷幹壞事的人選要求,不過有乳母的情分在,張達又非常信任他們,所以一些事也沒有刻意隱瞞。江小憐的事就是于氏丈夫無意中聽到張達和心腹管家小聲議論時知道的,回去長吁短嘆,被于氏追問不過,才和她說了一嘴。
事情偏偏也湊巧,當日張達將江旭騙去別院囚禁虐待時,江旭並沒有一開始就被挑斷腳筋,他想盡辦法逃跑,恰好遇到經過外宅,進去尋熟人說話的于氏,只是未等求救就被張達身邊的人抓了回去。
張達只和于氏說這是欠了自家錢財的人,所以抓回來逼問他家財貨,或是看看能不能讓他親人拿錢來贖。
于氏對自家少爺私底下喜歡刑虐他人的癖好也有了解,哪敢多管閒事,自然不會多說什麼。
可造化弄人,她也沒想到,給隨船出海的外甥送東西,順便也想在碼頭上採買點海鮮的時候,船上竟然起了亂子,外甥將她推進艙房躲避,又讓她遇到死裡逃生的江旭。聽江旭講了事情經過,于氏一時惻隱心起,實在不忍看他命喪大海,又想著江旭已經是廢人,便讓他逃走,日後怕也只能求個活路,無憑無據之下,根本沒可能對自家少爺構成威脅,所以這才一時衝動救了他。
也正因為有這些前因,這一次她才會在江旭的哀求之下,將他藏在府中假山內,又趁著張達等人出去迎親,府中人人忙亂之時,給江旭換了衣裳,只當做來參加婚禮的人,安排在大廳後門附近。只說他能真的鬧一場,救了自己妹子,從此後他們兄妹遠走高飛,少爺有了新娘,也未必就會不依不饒,自己也算是做了一件功德。就算江旭不能成功,他是個重情重義的讀書人,即便被少爺殺了,也不會供出自己。
只能說,世間事陰差陽錯,往往便會造成難以預料的結果。就如同此時的于氏,她做夢也沒想到江旭竟會和方採薇認識,雖不曾救出妹妹,卻被那位京中出了名的厲害娘子護住,一下子就讓事情變得不可收拾。
當下也知到這個地步,只能破釜沉舟,徹底背叛張達了,不然依照對方心狠手辣的性格,自己和家人怕是要和那個多年前被他抓起來暗中囚禁,折磨致死的小偷一樣。
第四百零六章: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