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比夏宜安看得開許多。
比起羅氏和錦繡,董氏可以說是趙家除了趙長青倆口子之外,最吃苦的人了。
她入趙家門快二十年了,享受過趙長青還未斷胳膊的時候,趙家小有富餘的好日子。
也吃過家裡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還要跟著婆婆一塊兒算計這啊那的過日子。
遠的不必說,就是前幾年錦繡還未跳過鏡江前,趙家的日子也不是特別好過,只不過那時候江縣令來了,苛捐雜稅沒那麼重,他們才有了幾年飽飯吃。
現在的日子,與過去比起來,簡直是太幸福了。
幸福歸幸福,可她沒到那種丟開了這種日子就要死要活的地步。
羅氏聽著董氏的話,心裡有些不太舒服。
這舒坦日子過著多好,誰會願意回到那個時候呢?
「錦繡,我覺得夏師傅說的有道理,反正咱們也是種地,去了陽平縣一樣是種地。再說了,陽平縣那是老四的地頭,總比在這個新縣令大人手底下討飯吃容易吧?」
「二嫂,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的。且不說這麼多年了,咱們家的人脈,親戚,人情世故全都在桂花村。就是陽平縣那個地界,你們去了未必就會覺得好啊。」錦繡說著,便將趙明暄回來與他說過的那些話說給了大家聽。
「咱們在這兒種地,頂多就是少一些收成,可在陽平縣種地,卻是冒著生命危險啊。如果可以的話,陽平縣的百姓還願意來咱這邊種地呢,起碼那地都是在相對的安全的地方。」
還有那樣的地?
開在懸崖峭壁邊上的地,那些人怎麼想的呢?
羅氏覺得不可思議。
他們這兒好多荒地都是因為地勢險要被拋棄不開的,可是聽著錦繡的表述,她怎麼覺得他們這兒的荒地都比陽平縣的地有開頭呢?
「可這貪官在,誰也不知道他的手段,若是比往先那個縣令狠一些,那咱們豈不是白白辛苦一場?」
「沒那麼差!咱們現在畢竟也算是小有產業的,他之所以過來,是想在咱們家的生意上插一腳。等趙明暄他們回來了,我們先來想想辦法,實在不行就應了他的要求,跟他一塊兒合作便是了,也好過舉家搬遷,另謀出路強。」
事情的最差情況,也無非是他們一起白干幾年,她還不信了,那個毛大人能在寶雲縣幹上一輩子!
「啊?他他想學咱們種桑養蠶?這不大可能吧?再怎麼說他也是個當官的,總不能跟咱們似的,去做生意吧。」
羅氏沒讀過書,可這仕農工商誰貴誰賤的事兒,她還是知道的。
一個當官的,跟他們搶生意做,丟得下那份臉嗎?
「二嫂,這你就不知道了,那些個當官,靠俸祿哪能活得那麼滋潤。成天大魚大肉,逛窯子,逗窯姐的,都要打把的銀子呢。直接貪污別人送來的東西,對他們而言,是最下乘的手段。而讓家人撐著場面,背地裡當著老闆的做生意,才是他們的慣用手段呢。別說咱們這小地方,就是上京城裡那些大戶人家,怕也是一邊有人朝中做官,一邊有人經營著各種掙錢的生意呢。」
第1141章 實在不行就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