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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火箭

    守衛新江鎮,要比攻打新江鎮容易得多,只要沒有敵人,他們就永無休止地將新江橋加固下去。

    白元潔與鄧子龍商議後,決定將兵馬分為兩部,白元潔的蠻獠營乘舟游曳江上作為水軍發揮他們的長處、鄧子龍的營兵則在新江橋西南岸防備,至於伍端部的歸附亂軍,不論白元潔還是鄧子龍都信不過他們的戰鬥力與機警,但他們數量龐大,便用於很難分散把守的岸邊高地。

    不指望他們拒敵,只希望早一步發現敵情罷了。

    陳沐的總旗雖屬白元潔部下,但他們並不擅長水戰,所以暫時歸屬鄧子龍部負責陸上巡防。

    陳軍爺一不小心就成了邊緣人,水上的白元潔怕他拖後腿把自己淹死,陸上的鄧子龍又不給他指派防務。也不能說不指派,鄧子龍給他提了個要求,分給他兩個精通旗令號令的營兵,讓他好好練練明軍操典。

    當然鄧子龍是沒有說操典這個詞,而是用的號令,不過對陳沐來說這就是這個時代的操典了。

    因為在鄧子龍嘗試之後,發現陳沐總旗根本無法融入營兵的防守序列當中,號令不通。

    陳沐懂個屁的號令,他就會舞動小旗與幾個簡單軍令,這都是身體原來主人記憶中的東西,但他根本不會如何在戰鬥中使用,而在練兵上他更迷糊,倒不是不會指揮的,是不會簡潔、正規地指揮,或者說他的指揮太簡潔!

    「打那個穿黃衣的,打那個戴綠帽的!」——這是指揮銃手。

    「衝到那塊石頭附近,別亂跑!把矛架起來,拿刀砍!」——這是指揮刀矛手。

    至於變陣什麼的,陳沐從來沒有訓練過部下這些。在清遠衛總旗衙門旁邊稻田裡操練時,陳沐習慣於讓每個小旗的軍士戰成一排,鳥銃手就打靶子,三十步五十步七十步;刀手矛手也一樣戰成一排砍樹樁刺稻草人,規定數量、嚴抓質量。

    這就造成了現在他的人手不論四六不懂的新卒還是九死一生的老卒,統統都無法融入到這個時代正規軍的操練、防備及值守上。


    按理說陳沐的指揮才能是應該被鄧子龍歸納到酒囊飯袋那個區間的,可是偏偏,陳沐帶兵能打仗。

    白元潔在乎結果,所以他看到的是陳沐帶兵有一套,各旗各司其職,鳥銃手放銃打得極穩、刀矛手刀法刺擊皆為上乘,何況行軍臨戰又極其聽從陳沐的命令。

    關鍵陳沐在清城千戶所擔當的並非主要作戰兵力,他的首要任務是種田,種田之外只要比其他總旗打仗時靠得住就夠了,因而不曾追究他練兵的問題。

    但鄧子龍不同,他是從區區募兵打江西反賊、福建廣東倭寇起家的,在他眼裡總旗陳沐以及陳沐所率領的軍戶,統統是憨貨。

    一群戰技高超、令行禁止的兵,卻統屬於一個四六不懂、胡亂發令的將,這簡直是明珠暗投。

    偏偏,這群兵是這個將手把手練出來的,只能聽懂他一個人亂七八糟的軍令。在他們耳朵邊敲上三通鼓,不如陳沐扯著嗓子喊一句管用——你說這氣人不氣人?

    「陳總旗,你要學號令,讓你的旗軍懂軍令才行。」鄧子龍這糙漢說這話時眼裡處處是痛心疾首,那恨鐵不成鋼的樣子難以用言語來形容,「等你做了千戶、把總,領數百上千部下時,難道還能用喊的來給他們下令?」

    其實陳沐的第一反應並非感激,他是覺得把自己獨特的號令心得交給邵廷達他們,這不就省事兒了?

    當然他沒有這麼說,人家鄧把總說得對,他得聽。何況言外之意陳沐也聽出來了,鄧子龍這是誇他呢,認為他有更進一步擔當要職的能力,不能被現有的號令限制住,將來帶兵害人就不好了。

    「等這仗打完回廣東,鄧某送你一冊戚將軍的《紀效新書》,是其東南平倭的心得之做,對練兵帶兵甚為獨到,你讀了之後一定大有裨益。」鄧子龍這樣說著,突然問道:「陳總旗是認字的吧?」

    陳沐早就想看看紀效新書了,接連點頭,聽到鄧子龍發問他還楞了一下,這才接著說道:「在下認字。」

    你開玩笑,陳爺大學生入伍享受優惠政策呢,不識字,埋汰誰呢!

    「識字就好,識字就好。」

    說著鄧子龍背著手離開陳



第五十四章 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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