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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援軍

    忠誠的侍衛長大呼小叫地要求男爵跟隨在自己的護衛下逃往北方,他們的營地離村子不遠,那有設好的拒馬與坡地,足夠讓他們應付騎兵的威脅。

    沒人想在平坦原野用弓手和騎兵決戰,就像沒人想面對拒馬工事後的弓手一樣。

    領主大人拒絕了這一看似正確的提議,他指著地上死去的騎士道:「他的胸口沒有火槍彈痕,只有背後,敵人比他輕,可以追上他,但正面交戰打不過他,要不是……為了給我們送信,他不會死。」

    領主為死後的騎士留足了體面,沒人知道這位騎士究竟是為傳信還是逃跑而死,總之他死了。

    或許只有死去的騎士老爺知道如果他不跑,等待他的將會是什麼,如果這世上彎曲的長矛都能戳死人,那裂開的瓦罐將會是一種更加可怕的武器。

    不光消滅人的**,還能在此之前先毀滅人的精神。

    村莊外的戰鬥仍在繼續,在那些沒來得及撒下種子的農田裡,揚著馬刀與金瓜的北洋騎兵肆意追殺著奪路狂奔的弓手與步兵。

    騎兵是小規模遭遇戰的戰爭之王,而北洋騎兵這一創立之初即立足於帝國向外擴張目的的通用騎兵更是其中翹楚。

    中原王朝古代騎兵通常都是這種通用騎兵,歷來形容中國騎兵戰士最常出現的詞語便是弓馬嫻熟,能應付不同的戰爭環境。

    他們能策馬夾槍執行衝鋒、能抽出馬刀在敵軍潰敗之時沖入敵陣執行收割,這並不妨礙他們能在烈度較低的戰鬥中縱馬馳射,甚至即使在艱難時刻失去戰馬,他們依然能以一名技能優秀的步兵身份投入戰場。

    火槍的出現大大降低了通用騎兵的訓練時間,馬脖子上掛兩支銃管比三眼銃還長些的手銃,就足夠讓他們省去學習弓箭騎射的時間,他們的戰法也沒什麼新穎之處,只是將蒙古帝國全盛時期的集群突擊應用於小規模作戰。


    騎兵隊以大寬度兩列或三列馳突,路上遇見敵軍散兵能消滅的就消滅,不能消滅的就後退誘敵,待左右兩側友軍前進至其側翼,再以三方突擊,如果還不行,就再次後撤,等身處寬度更大的友軍自敵軍後背包圍,再行四面突擊。

    其實這是北洋騎兵斥候常用的戰術,專用於消滅敵軍斥候,壓迫敵軍視界的做法。

    沒辦法,作為北洋騎兵小旗官出身的指揮使應明,這是他手上最精熟的戰法了。

    讓他拿別的,他也不會。

    那些仗著長弓且戰且退放箭的弓手很難傷到騎兵,不是說他們傷不了鎧甲,傷鎧甲還是可以的,有些射到身上的箭被劃開了,有些射到身上的箭穿透胸甲釘進去半個箭頭,至於射到臉上就別想了,騎兵竄的太快,聽到靠近的馬蹄聲人都嚇傻了,能堅定拉弓放箭不射偏的已經是少之又少,瞄頭打胸、瞄胸打馬都很常見。

    最常出現的是長弓手丟了長弓撒腿就跑,被騎兵從背後帶走。

    步兵更難受,原野里的小步兵帶著長戟和他最後的倔強打算跟渾身緋色華麗非常的騎兵決一死戰,卻見騎兵衝鋒兩步開始踱馬踏步,離近了俯身從馬背上掏出一支短火槍,一聲銃響下他最後看見的情景是硝煙里騎兵將長矛倒插在地,好整以暇地清理銃膛後給火槍裝填彈藥。

    在倒霉的步兵眼中,北洋騎兵手上的長矛就是川普去印度——騙人!

    原野上的英格蘭騎兵也不舒服,他們倒是跑得快,但穿著便宜的劣質板甲,讓他們在正面衝鋒中沒能力像大領主們那樣無視北洋騎兵射程較短的火槍,後背的甲片更薄,典型的逃也是死、打也是死。

    最氣人的是都這樣了,當騎兵鼓起勇氣衝鋒,那些衣甲華麗的明軍騎兵還不跟他們打,帶著他們兜圈子,然後被不知道從哪發來的子彈打落馬下。

    如血的殘陽下,高坡上勒馬觀望的應明看著這場圍繞雷頭鄉展開的遭遇戰以土夷軍兵敗如山倒而告終。

    下馬的艾蘭騎馬步兵提著戰斧與尖刀遊走在戰場之上,終結受傷未死的敵軍、快速收斂所有戰利品,他們已經習慣跟隨在北洋騎兵身後收拾掉曾經看上去不可戰勝的英格蘭軍隊,甚至很多人躍躍欲試地想要真正依靠艾蘭軍團跟英格蘭部隊打上一場。

    只是應明從來不給他們這樣的機會。



第一百零八章 援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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