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區,軒尼詩道的馬路上,來往的車輛穿行不息。
一輛輛老式的出租車,一名名青春洋溢的女孩,組成了這條港島最繁華的街道中,一天內最繁華的時段。
「一百首歌,全是未來三十年中的主打曲,英皇娛樂這一次,算是賺了大便宜了。」從出租車上下來,吳明抬頭看著周圍的高樓,頭也不回的對王芸熙說道。
王芸熙身穿職業裝,標準的黑絲+高跟鞋裝扮,手中挎著一個黑色手提包,臉上帶著洋溢的笑容:「還好吧,雙方各取所需,要不是我連署名權都放棄了,他們也不會這麼快答應下來。」
1983年的一百萬,可不是那麼好賺的。
放倒兩千年後,金曲作詞人出馬,一首歌主打歌可能要上百萬,專門為明星私人打造。
但是在三十年前,類似於黃沾那樣的大咖,一首歌也就幾萬塊的樣子。
王芸熙作為初出茅廬的新人,在港島根本就名不經傳,好似石頭裡蹦出來的一樣。要不是歌曲真的很好,英皇娛樂這樣的利益性公司,人家連大門都不會讓你進,更別說一首歌一萬塊了。
「王芸熙,你怎麼搞定英皇娛樂的,給他們投稿,還是寫信?」向前走了幾百米,吳明站在英皇娛樂的大樓下,看著往來穿行的人群,對王芸熙開口問道。
王芸熙輕輕搖頭,用一種你很外行的眼神,掃了下身邊的吳明,低聲道:「你沒有玩過音樂,不懂這裡面的規則。其實,不是你的歌好,就能一定被看中的。比如說英皇娛樂,每年在港島中收到的歌詞,差不多有十萬首。
平均下來,每天就有幾百個,做夢要當作曲家的人,寫歌詞並郵寄到這裡來。這些人中,大多數是普通人,甚至只是一時興起,寫了首歌就發了過來。
一般情況下,審核的編輯會先看你的名字,如果你根本就沒有名氣的話,你發來的歌詞可能壓幾個月,也沒有人會看到。說實話,像是這種大公司,並不缺少好的曲子。要是想用寫信,或者打電話的方式,引起這些人的注意,可能幾個月都沒有效果。所以,我的方式更加直接,或者說更加粗暴。」
「粗暴,你是怎麼做的?」
吳明好奇的發問,只見王芸熙神秘一笑,笑道:「我拿出十首歌,雇了十個酒吧的駐場歌手,在這裡唱了三天。」
「噗...」聽到這個辦法,吳明笑噴了。
堵著唱片公司的大門,找十個流浪歌手,將十首歌連唱三天,簡直跟演唱會有一拼了。
可想而知,當時英皇娛樂的大門口,是何等的熱鬧與喜人。
估計上到公司高層,下到清潔工阿姨,聽的自己都會唱了,沒事就能哼哼兩句。
「你這麼幹,他們沒報警嗎?」吳明忍著笑意,不懷好意的問道。
王芸熙微微抬頭,臉上帶著驕傲之色,回答道:「趕在報警之前,一名主管就找到了我,詢問這些歌曲的來歷。我毛遂自薦,攜雷霆之勢,終於用自己的行動,得到了這些人的認可。」
一首歌好不好聽,除了看歌詞以外,旋律是最重要的。
有一句,叫做紙上得來終覺淺,字面上的歌詞被唱出來,那又是另外一種感受。
一首中文版,慢搖冰河時代。
一首洗腦歌,筷子兄弟的小蘋果。
第一天開始,大街上的人就被鎮住了,洗腦歌之所以是洗腦歌,是因為它們的旋律很緊密。
只要聽上一遍,下一次就能跟著哼哼,說是全民娛樂也不為過。
甚至你都不用去背,自然而然就會了,很有一種水到聚成之感,細想之下更是驚恐莫名。
可想而知,聽完了小蘋果,大家跟著一起哼歌時,那種場面有多驚悚。
毫不誇張的說,當一位唱片公司的主管,看到自己的下屬在情不自禁之下,都會跟著一起哼唱的時候。他要是沒有一點觸動的話,他就不適合自己在唱片公司的職位,八成是用裙帶關係上來的。
「沒看出來,這些套路,你玩的挺溜啊!」在門口保安的側目下,吳明推開英皇娛樂的大門,與王芸熙一起走了進去。
王芸熙臉上帶著淡笑,為什麼重生小說經久不衰,因為熟悉未來真的很逆天。
要是給她
第282章 下個目標,五千萬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