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速中文網 > 都市小說 > 雨夜,病嬌妹妹求我收留 > 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電一電)

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電一電)

    餘音繞樑。

    綿延不斷。

    當陸清走出格萊美琴行時,身後的光頭男子甚至忘了自己的學生還在教室里等著,直接把他送到了門外,並且雙手遞上一枚名片——

    「鄙人姓楊,有空請務必加我一下飛信!高手。我想進步。」

    「不是高手。」

    陸清沒有回頭。

    只是接過名片,背對著他擺了擺手,

    然後把Orange線和一大把被更換成小烏龜的撥片揣進兜里,悠然的著離開了步行街。

    「唉。」

    ——「偷吃了。」

    到底還是沒忍住啊。

    雖然,

    彈的不是電琴。

    但也算是碰了琴。

    還是碰的別人的琴。

    「嗯,6000塊的小美只能說湊合,能把曲子發揮出一半的效果就算盡力了。畢竟是國產全單,做工懂得都懂。」

    他微微一嘆,

    「但有一說一,能把『小星星"順利奏完,就總歸值得稱讚。」

    在陸清眼裡,小星星並非是1155665(dodososolalaso)的那個小星星,而是超10級難度指彈曲——LikeAStar。

    本來以為,自己已經好久沒摸吉他,再次拿起琴演奏這個難度的曲子,多少會磕磕絆絆。

    然而,「肌肉記憶不會欺騙自己」。

    曾經8小時8小時投入進去的時間,超過2000遍單曲循環的練習,

    使得自己哪怕是腦袋空空,也能有如神助般閉著眼睛,僅憑藉手指肌肉的記憶,就把整首曲子給復刻完畢。

    這並不是誇張,而是切實可以達成的事情——

    「海量練習堆砌出絕對真理。」

    手指會在經年累月的演奏下形成自己的肌肉記憶,對於任何曲子演奏的次數達到一定層級,都會自動行雲流水的彈出來,甚至不需要走腦——


    享受音樂就完了。

    ——

    關於指彈。

    並非廣義上的「用手指彈奏樂器」。

    而是指代一種吉他演奏風格——

    一個人、一把琴,同時演奏出一個樂隊的聲音。

    即「多聲部一人奏」。

    這個風格之所以能被廣大吉他愛好者追捧普及,是因孤獨自閉的小夥伴太多,導致許多人不好意思在別人面前開口唱歌,讓「彈唱」這種表演形式對這部分群體而言成為了阻礙——

    因此,不用唱歌、只需演奏的Fingerstyle(指彈風格)就慢慢成為了民謠吉他的一種主流,

    與古典獨奏曲隔街互噴。

    陸清倒是對這種風格上的隔路並無太多感覺,

    雖然自己身為野路子,與科班生道不相同不相與謀,但大叔曾經說過一句話——

    「真正有造詣的音樂人,往往是博愛的。」

    正是因為這句話,

    陸清才不會在寢室里謾罵陽仔,哪怕是對方的耳機里傳出「刀!怒斬雪翼雕!」、「驚雷!這通天修為天塌地陷我紫金錘」這樣下頭的土嗨「歌詞」(甚至不能稱之為作詞),

    他也能勉強忍住,不像文樂那樣反手就是一個塑料雪碧瓶砸過去。

    說起自己與指彈的緣分,

    不得不回想到幾年前,

    自己剛剛學琴不久,還是個初中生的時候,參加初露鋒芒的亞洲指彈吉他大師押尾先生來到中國進行的巡演。

    猶記那天是在天城大劇院,

    自己的二代目老師,李老師,拉著自己一起去看他偶像押尾桑的演奏會。

    李老師這個人很有意思——

    雖然是音樂學院畢業,但行為極其叛逆。

    明明學的是古典吉他,卻非得天天練指彈,甚至為此買了把2萬塊的名琴——Taylor714ce,

    天天享受著在可口可樂里倒百事的奇妙快感。

    當初李老師的話是這樣的:「我們學琴,不能光學琴。」



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電一電)  
星野神來推薦:  
隨機推薦:  神話版三國  校花的貼身高手  寒門崛起  無敵升級王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

搜"雨夜,病嬌妹妹求我收留"
360搜"雨夜,病嬌妹妹求我收留"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