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朋友推薦票投一下吧
看著嵐祥把方權押走,回頭看了一眼方權的屋子後關門走下屋子。
回憶著之前的事情,不由得為自己的懦弱感到好笑,我堂堂鬼差竟然被一個人嚇到了。
走出這棟居民樓,招招手遠處的一輛的士開了過來,這嵐祥也太不道德了,自己開著車子走了留著我自己一個人打車。
「先生去哪裡?」的士司機微笑著詢問我。
「人民醫院。」
得到了目的地,司機也不多話,直接啟動車子往人民醫院前進。
路邊的車輛來來往往,偶爾看到幾個鬼魂在街角站立,或站在行駛的車子頂上,也許是感受到了我的注視,那幾個鬼魂怒視著我,但不知什麼原因又恐懼的收回了目光,跑了。
我想大概是因為它們知道我是鬼差吧?不然他們憑什麼害怕我,雖然我也是鬼。
的士司機一邊行駛一邊想要和我說話,卻看到我四處張望,司機也就收回了想要說的話了。
過了大概十幾分鐘,車子停下了。
付了車費,錢是嵐祥臨走時給我的,下了車子後看著這人民醫院。
很大,不過到處都遊走著病人、家屬、還有鬼魂。
不出意料的,那些個鬼魂見了我都是恐懼的跑掉了,不是我忘了自己的工作,而是自殺和意外身亡的人是無法投胎的,直到它們陽壽盡了才可以投胎。
一路上走進了醫院大廳,許多穿著白大褂的醫生來來往往,隨便攔下了一個男醫生。
「大夫,我想請問要怎麼領走放在太平間的屍體?」
醫生詫異的看著我,臉上布滿了古怪之色:「先生,很抱歉,根據衛生部、公安部通告,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後,其屍體必須按規定及時處理。傳染病患者的屍體必須及時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屍體應立即移放太平間。未經醫療機構允許,嚴禁將屍體停放在太平間以外的醫療機構內其他場所。死者家屬對患者死亡原因有異議時,可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要求進行屍檢。患者家屬或單位應及時將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屍體移至社會法定停屍場所或火化。」
「以及其他條例規定,屍體是不允許帶走的,家屬可以允許我們將屍體送往火葬場火化,家屬可以帶走骨灰。」
「這樣啊,那好吧,骨灰也行!」思索了一番,拿著兩具屍體還真不如拿著兩罐骨灰方便,於是答應了下來。
「那好,先生請跟我來,簽署相關的文件。」醫生點點頭帶著我進了一個辦公室。
男醫生對著裡面的一個女醫生道:「這位先生需要及時處理家屬屍體,幫他簽署一下文件吧。」
女醫生伸出右手託了托鼻樑上的眼睛,隨意的看了我一眼:「死者姓名。」
「欣悅,女。方閩,男。」
女醫生點點頭,手指快速的在鍵盤上敲擊著:「找到了,麻煩先生出示身份證件以及戶口簿。」
「啊?!」我愣了一下,撓了撓頭,我貌似也沒有這些東西啊!就算有!我也沒有欣悅她們與我的戶口簿啊!
女醫生微皺眉,不悅的看著我:「先生如果不是死者的家屬,麻煩您離開,別妨礙我們。」
「不是你」正要開口解釋,袋子裡的鬼差令突然又抖動起來,眼睛一亮,趕緊把手伸進袋子裡。
摸到的是一張卡片以及一個薄薄的皮本子,趕緊掏了出來。
是一張身份證以及一本戶口簿!
身份證上的身份與照片卻讓我嘴角一抽。
姓名:方志
性別:男
民族:漢
家庭住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大化縣大化鎮興隆巷999號
身份證號碼:45273112126517
而照片赫然就是我自己的照片!
又無奈的翻開戶口簿,裡面確實有欣悅與方閩的身份,而我與他們的關係赫然就是方權的弟弟,方閩的叔叔!!
算了,雖然感覺自己被鬼差令坑了,但至少解決了眼前的問題,別的也就不重要了。
把身份證以及戶口簿遞給女醫生,女醫生隨便的翻閱了一下確認了我的身份後,弄好了一份文件讓我
第五章:火化欣悅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