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頭戴鳳冠。
而自己心中不知道為什麼每日總是在幻想著一個人,那個很消瘦,很落魄,但是卻對自己出奇的好。歡歡不知道這些臆想來自於何處,就好像自己天生就帶著這種苦苦的思念。
歡歡要嫁的人,是楊二堂的大戶人家的一個少爺,那個少爺是在青樓看見了歡歡後,不能自拔,於是乎把歡歡贖了身子後,迫不及待的逼著吳家的老父親,讓他把歡歡許配給自己。
吳家因為窮早年的時候就把歡歡賣了,這歡歡被楊家的大少爺給贖了身,自然就該是楊家的人了。更何況吳家還能藉此攀上一個富貴枝,何樂不為呢?
於是吳家的老父親,就很開心的答應了楊家的請求,但是有一點就是不能立刻完婚,要求歡歡住回自己的家裡,然後楊家上門提親。
楊少爺一聽就急了眼,說:「你個老不要臉的,歡歡從小就被你們賣進了青龍,現在是我被贖身的,按理講已經是我的楊家的人了,你讓她住回你們吳家,不就是想要點錢麼?好把你的閨女在賣一次。」
「你說對了,楊少爺。您有錢,在我們眼中那就是一座金山。我也不考慮她跟了你會不會幸福,過的好不好,你是不是跟她一起走到白頭。我統統不管,你也知道了,現在這個社會,生了女兒就是別人家的人。自己養了也是白花錢。不如賣了好價錢,收點好彩禮。也可以讓自己安享晚年啊。我這個人就這麼直白,我也不說什麼冠冕堂皇的話,找個有錢的就是為了女兒的幸福。我就想把她們給我買個好價錢。所以,如果你來提親,並且帶著足夠的彩禮來,我就讓歡歡跟你走,嫁入你楊家,如果彩禮不能讓我滿意,我還會再把歡歡賣進青樓。讓她繼續做頭牌,反正女兒就是賣的,何必給自己找那麼為她著想為她幸福的理由呢?」吳家老父的態度很強硬,說的明明白白,女兒就是來賣的。出不起彩禮,就別來娶我女兒。
過了幾天楊家來提親了,彩禮倒是給的很足,給了吳家一根金條。吳家老父親那裡見過這玩意,一下就同意把歡歡嫁給了楊家,還一口一個乘龍快婿,好女婿……
但是,楊家的婚結的並不是那麼容易。因為歡歡此刻提出了一個古怪的條件,她要紅裝婚袍,鳳冠禮帽,穿金戴銀。這些楊家都不為難,都是可以滿足的,但是唯獨一個條件,讓楊家的人差點惱羞成怒!
歡歡說:「我要在十八里舖南舉辦婚禮!」
嘎!
聽見這句話後,時間仿佛停止了一樣。爺爺劉振軍的眉頭深鎖,他此刻明白這事情並不是那麼的簡單。
別人眼中的十八里舖南只是一個亂墳崗子,裡面墳頭。但是,在劉振軍的眼中,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亂墳崗子。在那裡埋葬著自己的二弟和歡歡,在那裡自己和父親殺過鬼。
爺爺劉振軍走到了靈堂前,看了一眼死去的躺在那裡的歡歡。、霎那間恍惚了時間,找個歡歡的死相和四十年前十八里舖南的孤墳前站著的那個竟然一模一樣。
一身紅裝,頭戴鳳冠,七竅流血的臉龐,遮蓋不住那白皙到不行的皮膚。爺爺劉振軍,手上抹上一點丹砂,旋即將收輕輕的撥開了她的嘴巴,獠牙已現猙獰。
突然——
一個看起來五十多歲的女人,跑了過來。撲騰一下,就鬼在我爺爺面前:「劉大哥,你已經要救救我們呀。歡歡剛才說,如果不把她埋進十八里舖南的那個孤墳旁邊,我們吳家就會永世不得安寧啊。」
跑過來的不是別人,正是吳家的父親的婆娘,從女兒歡歡的死後,她就受不了打擊,昏迷了過去。
嘶!
這事兒看來沒這麼簡單!
四十年後的歡歡,紅裝、鳳冠、十八里舖南、這些信號聯合在一起,爺爺劉振軍怎麼想,怎麼怕。
當年的歡歡和爺爺劉振國埋在了那個孤墳。
爺爺好像突然意識到了什麼了,喊了一聲:「劉勰,快快快跟我去楊家!」
「對對對,就是楊家。歡歡的死,還死的那麼慘,肯定是楊家乾的。劉大哥,你快去幫我宰了他們。」吳家老父親激動的說。
爺爺劉振軍沒給他好氣,喝道:「你閉嘴,按照你婆娘的話去做,她說的是真的,你最好今晚就去把歡歡葬進十八里舖南的孤墳旁邊。要不然,你家就不是永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