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點27分,韓博星夜趕到省城,沒去省委,先來到省廳。
張副廳長明天有重要會議,不能熬夜。
昨晚休息前特別請分管邊防總隊、禁毒總隊、監管總隊、出入境管理總隊、打私處(省打私辦)的吳副廳長等候。
邊防、出入境和打私這些工作,尤其出入境管理,具有一定涉外性質,張副廳長請吳副廳長帶隊去香港堪稱「對口」。
韓博簡明扼要匯報案情,最後總結道:「種種跡象表明,我們委託人行反洗錢中心放出風聲,對延緩贓款外流起到一定作用。絕大多贓款現在極可能已變為現鈔,嫌犯余紹東從地下錢莊轉不走,只能採取最簡單、最原始也是最有效的辦法,將至少5000千萬贓款走私到香港。
他祖籍東廣,且長期在東廣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他在香港一樣有犯罪前科。東廣邊界線尤其海岸線又那麼長,各種走私犯罪活動層出不窮。由此可見,他完全有能力、有渠道把贓款運到香港。
人民幣在香港非常搶手,一旦贓款讓他運到香港,只需要一兩天時間,他就能把幾千萬贓款再次存入銀行。如果他夠狡猾,甚至能將這些錢洗白。到時候別說特區政府不太可能把移交給我們,就算能把他移交給我們,想追回贓款也不太可能。」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
外資銀行一家挨著一家,從香港存進去,能立馬轉到瑞士,真要是發生這種情況,想追回贓款無異於痴人說夢。
吳副廳長敲敲桌子,沉吟道:「在境內,沒什麼好擔心的,他早晚會落網。如果逃到香港,就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請香港同行來個人贓俱獲,不能讓他把現金換成外幣,更不能讓他把錢存入外國銀行。」
「所以我們必須抓緊時間。」
「小韓,有一點我想不通,他要是有門路把幾千萬現金運到香港,就意味著同樣有把握偷渡回香港。一個人是偷渡,兩個人也是偷渡,他為什麼不帶申雨露走,為什麼讓申雨露冒險過關?」
「我分析他可能有兩個考慮,首先,他對申雨露應該是有點感情的,申雨露拿到了單程證,要是香港入境處沒入境記錄,申雨露在申請居留權時必然會遇到一系列麻煩,人家回問她是怎麼入境的。」
回來路上睡了一覺,韓博一點不困,思路非常清晰,接著道:「其次,相比通過地下錢莊等渠道轉移贓款,走私的風險要大很多。在這邊極可能被我們公安邊防或海關緝私部門查獲,進入香港海域同樣可能被香港海關或香港水警查獲。
換言之,不到萬不得已,他不會鋌而走險。
他雖然很狡猾,雖然手裡有很多錢,但消息不對稱,他不知道我們公安機關有沒有立案偵查,要是正在追查,到底追查到哪一步?這些信息對他非常重要,直接決定該採用哪種方式將贓款轉移去香港。」
「把申雨露推出來試探?」
「是的,必須承認這是一個辦法,我們不可能眼睜睜看著申雨露出境,只能對她採取強制措施。他通過申雨露被抓獲,能夠確認他真正的處境。他知道他已經被通緝,他不會在境內久留,會想方設法帶著贓款逃回香港。」
行家一開口,便知有沒有。
小伙子考慮的很全面,從雨山和前段時間的11.26案偵破工作上看也確實很能幹,難怪林書記要把他從江省調過來。
領導說得很清楚也非常有道理,具體工作還是要讓他這種專業的人去做。
吳副廳長想了想,抬頭問:「小韓,離天亮只剩幾個小時,省外事辦一上班就可以辦理赴港手續,你想想,我們要做哪些準備,要帶幾個同志過去。」
「證據現成的,考慮到一些香港同行中文不是很好,需要抓緊時候組織精通英語的同志翻譯。抵達香港之後的協調工作也很重要,最好一上班就向公安部匯報,請國際刑警中國國家中心局幫我們協調,中心局有兩名同志常駐香港,他們與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經常打交道。」
「上報公安部,請國際合作局協助,只能這樣了。」
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和國際刑警中國國家中心局其實是一個單位,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吳副廳長拿起電話又問道:「香港警務處聯
第五百九十三章 特事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