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房地產開發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方方面面全要考慮到。
當年打擊郝英良涉黑團伙,儘管在收網前制定了好幾套預案,做好了充分準備,但還是造成了一系列「後遺症」。
涉案的那些房地產公司賬戶資金被工作組全面控制,正常的經營支出時間節點被打亂,導致大量違約行為,導致供應商、工程方失去信心,消極怠工,工程一再延期,結果交房時間最長超過三年。
據東萍市局的同事說,國資部門接管之後的公司一共發了五六次延期交房通知,很多業主要求退房,工作組整天忙著調停,政府最後也介入。違約導致的很些賠付沒有現金賠付,正因為拿不出現金,只能採用折中辦法,免除業主一年或幾年的物業費。
更重要的是,打擊郝英良涉黑團伙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尤其辦案程序進行的,不管因為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帶來多少麻煩,但誰也沒有對案件本身提出質疑,對最終判決也沒多大爭議。
作為主犯,郝英良不僅沒上訴,且認罪態度較好,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親屬同樣沒有到處上-訪申訴。
北州這個房地產開發商不一樣,首先,其合作夥伴到底有沒有違法犯罪存在許多疑點;其次,其合作夥伴在其公司到底有沒有股份要以事實為根據,不能因為幾年前的工商註冊信息就這麼武斷認定。
北州市領導讓當事人來江城找郝副廳長幫忙,說明市領導對當事人及其公司的情況是了解的,對當事人也很同情,更不希望因為這破事導致當事人的公司停擺、工程停工。
如果主政的是老盧,事情就好辦了。
然而,這個世界上沒那麼多敢跟上級頂著干,甚至不惜無視法律尊嚴頂風搞地方保護主義的領導。但話又說回來,北州市領導有其難處,畢竟他們要是搞地方保護主義,就是跟那位「打黑英雄」對著幹。
「打黑英雄」沒什麼好怕,他再強勢、權力再大也管不到江省,關鍵是「警界明星」背後站著一位令人望而生畏的大領導。關於西南的各種宣傳堪稱「屠版」,誰也不知道今天的「封疆大吏」,明天會不會成為國-家-領-導人。
人貴在有自知之明,有多大能力辦多大事。
只想當一個除暴安良的好警察,從未想過要面對這種事,已經從北-京躲到東廣,如果再逃避還是一個好警察嗎?
韓博越想越不是滋味兒,沉默良久,突然抬起頭:「郝副廳長什麼意思?」
「郝副廳長在北州工作十六年,對北州有著深厚感情,他當然不想看到北州的經濟建設和維穩大局因此受影響。他讓我想想辦法,看能不能在不影響與兄弟省市團結的前提下,保護當事人及當事人的公司。」
吳憂拍拍額頭,又無奈地說:「關鍵對方準備充分,各種法律手續一應俱全,在見段老闆時甚至亮出一份空白拘留證,說不配合就要抓人。現任北州市政法委王書記讓一位分局局長跟他們談過,請他們以經濟發展大局和社會穩定為重。
結果人家說什麼,說賬戶上的資金必須凍結,因為等法院判決下來那些錢就是國有資產,他們有責任有義務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要不是北州市局幫著打掩護,他們這會已經進駐甚至接管段老闆的公司了。」
「股權問題有沒有搞清楚?」
「搞清楚了,當年註冊時是共同出資的,結果因為剛才我說的原因,合作開發完一個項目之後就分家了。戰友關係那麼鐵,不存在誰會坑誰的問題,結果導致事實上分了家,但工商註冊信息一直沒變更。」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有證人證言、銀行流水、資金往來和分紅記錄等證據在,難道他們視而不見?」
「所以說他們是衝著錢來。」
非要跟一個不講理的人去講理,無疑是永遠講不通的。
韓博想了想,凝重地問道:「我是深正市局的副局長,不是北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我又能幫上什麼忙?」
「段老闆是深正人,在深正一樣有公司。」吳憂頓了頓,又滿是期待地說:「你雖然在深正工作,但你依然是公安部機關的幹部,肯定能跟部領導說上話,可以幫我們向部領導匯報下這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