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搞那麼晚就是為了這一刻。
把老朋友交辦的事忙完,韓博一身輕鬆,在外面吃了一份快餐,直奔自己分管的經偵支隊,先是讓劉向戎支隊長通知各分局經偵大隊,統計這兩年群眾報案但因為不符合立案條件沒立案偵查的材料,然後再以分管副局長身份視察支隊各處室、大隊。
幾個處室和直屬大隊轉了一圈,跟經偵民警們聊了聊,甚至遇到一個在公大當教官時教過的學生,轉完聊完才在劉向戎等支隊領導陪同下來到會議室,聽取支隊工作匯報。
群眾報案都要做筆錄,不管符不符合立案偵查條件,筆錄材料各大隊都有。
領導一張嘴,下面跑斷腿。
局領導要看,各大隊內勤很快就把材料匯總上報到支隊。
當聽完匯報宣布散會時,隔壁辦公室的材料已堆積如山,政秘處副處長正組織民警分門別類進行整理。
要做的事有點敏感,韓博不想搞得滿城風雨,轉身笑道:「各位,你們忙你們的,不要因為我耽誤工作。徐處長,麻煩你把這些材料送進會議室,我隨便看看。」
經偵不是刑偵,許多群眾對經偵不了解,不知道經偵是幹什麼管什麼的。
一些經濟糾紛,一些本應該去法院起訴的民事案件,卻跑到經偵大隊甚至支隊報案。不是經偵部門的管轄範圍,自然不能受理。群眾不理解,以為公安不作為。
也有一些確實歸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
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等規定以及《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主要管轄走私假幣、虛報註冊資本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等類案件。
但經濟發展速度如此之快,每天有數以萬計的公司註冊成立或倒閉,走在大街上扔塊石頭都能砸到一個總經理,憑現有經偵力量根本無法滿足實際需要,一些經濟案件因為案值、警力和經費等方面原因並沒有立案偵查。
這不只是深正市局經偵支隊存在這些問題,放眼全國普遍存在。
可要是較起真,你就是不作為。
如果上綱上線,就是玩忽職守,就是瀆職!
新官上任三把火,領導要看這些材料意味著什麼。
從韓博要求支隊匯總這些材料那一刻,劉向戎支隊長心裡就直打鼓,忐忑不安地:「韓局,這麼多材料您一個人看不過來!我承認支隊工作有許多不足,我反省,我檢討。」
他顯然誤會了。
韓博又不能解釋,只得拍拍他胳膊:「劉支隊,我雖然沒幹過經偵支隊長,但也算系統內的第一批經偵民警,甚至在公大偵查系擔任過教官,對經偵工作有一定了解。經濟發展太快,各種經濟犯罪層出不窮,犯罪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基層有基層的難處,我不但了解也很理解。」
就怕外行管內行,劉向戎稍稍松下口氣。
不等他開口,韓博接著道:「你們不要多想,我真沒別的意思。正如你們知道的,我在公大任過教,現在依然是特聘教官,平時喜歡搞點研究,這些材料可以是第一手研究資料。」
「韓局,可這些不符合立案偵查條件,不屬於經濟案件。」
劉向戎將信將疑,兩位副支隊長和政秘處長也欲言又止,韓博豈能不知道他們擔心什麼,意味深長地:「現在不屬於,不等於將來不屬於。比如傳銷,以前屬於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嗎?
不僅不是,有一段時間相關部門還讓他們註冊,還頒發執照。所以作為經偵民警,我們既要根據現有法律法規秉公執法,也要具有一點前瞻性,還要具有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的使命感、責任感。
畢竟中國這麼大,每天發生的事情那麼多,上級不可能全知道。而我們在工作中則經常遇到,有責任有義務向上級反映,給上級提個醒。」
難怪他這麼年輕就能當領導,站得確實比別人高,看得確實比別人遠。
韓博的表情絲毫不作偽,劉向戎覺得頂頭上司應該不是想在經偵支隊「燒火」,心中懸著的石頭終於落下了,親自動手幫著搬材料,以便領導搞「研究」。
想到材料太多領導別今天,就算在支隊呆一個星期也不一定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