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對於「上下家」那當然是要能哄就哄能騙就騙,這是默多克一致的信條。。23所以對這些出版公司,默多克那可真是不說什麼詳情的,他就拋出來一個願意跟對方分成的話,其他的那就語焉不詳的不說他到底對電子書這麼一個市場怎麼看!說真的,其他的出版社公司當然覺得既然這默多克的新聞集團都要進入電子圖書領域那麼自然這領域肯定是有利可圖的對吧?但是這麼一個判斷跟美國這些出版社公司自己的判斷又大相徑庭——美國這些教育出版社,甚至說是所有的出版社,都認為電子書這玩意兒其實並沒有什麼大前途!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首先說起來電子書,這些公司當然知道成本可以比實體書便宜很多,但是接下來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盜版啊!這電子書就跟當年的mp3一樣,給各種內容提供商的感覺就是盜版風險!要不是華夏高科在mp3領域裡面提供了一個加密方式,並且還讓他們的音樂豆莢只能顯示和播放加入了正版版權信息的mp3的話,那麼這些音樂廠商都不一定到什麼時候才能接受mp3呢!畢竟對於他們來說,賺錢才是最重要的,推進或者配合現在市面上的最新載體或者最新技術,並不是他們的工作!
同樣在這麼一個圖書出版領域也是這樣,對於大家來說,電子書這麼一個東西也許可以降低很多成本,但是電子書也太容易盜版了。而且美國現在這邊還有關於網絡上的避風港法案。這就更讓盜版有避風港了!什麼叫避風港法案?這就是美國在千禧年的時候做出來的一個法案,主要的內容就是說一個網站提供一個平台的話,那麼這麼一個平台上被消費者上傳了盜版之類的玩意兒,那這麼一個網站並不負有連帶責任。也就是說這麼一個網站沒有義務在上傳的時候就審查版權信息什麼的,所以在上傳的東西侵犯了版權的情況下,這麼一個平台只要負責刪掉就行,不用吃官司的。
這麼一個避風港原則,那真是有點促進盜版的意思了。當然了,真的說起來在美國這麼一個版權管理比較完善的國家的話,其實盜版並不會如何的泛濫。但是問題在於並沒有一個合理的平台出來。所以各家出版商並不願意做電子書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以前並不適合在手機上面推行什麼電子書。一方面來說各家的系統都不統一,更不用說的是還沒有一個完善的應用商店的設計,這樣一來如何賣正版的電子書?而到了現在這華夏高科的新安卓系統雖然說是統一了市場了,而且也有了商店了。但是並沒有人出來弄一個統一的格式什麼的。這怎麼賣電子書?
弄一個格式。那就代表著要弄防盜版之類的事兒,這可是不太好弄的,而且這些出版社都是做圖書出版的。誰都不是做軟體起家的,這讓他們怎麼來自己開發防盜版系統什麼的?所以在之前這些公司真心不怎麼看好這麼一個電子書之類的玩意兒,因為他們知道這玩意兒開發起來太麻煩太過於瑣碎,沒有一定能量的公司這要做的出來真不容易!而現在難道新聞集團就是要站出來做這麼一個事兒了?不應該啊,這新聞集團雖然是很牛逼,可是再怎麼說他們也是一個出版公司啊,不是軟體公司啊,這新聞集團難道能在電子書方面做出來很大的進步?
按照道理來說,這新聞集團既然要代理電子版權,那就是瞄準了這麼一個市場了,那自然是應該有準備了,可是他們真的就能準備的很好麼?他們真的就能有一個大賺頭麼?他們並不知道這華夏高科已經跟新聞集團合作的事兒,所以在他們看來新聞集團這是很冒險的一個做法,是真心不一定能夠成功的。在這麼一個狀況下,他們怎麼會決定冒險的自己來搶在新聞集團前面去嘗試一下電子書領域呢?絕對不會的,如果他們有這種膽子的話,他們早就在sphone的系統裡面嘗試自己做電子書了,還用等到今天?
沒錯,這世界上很多公司做到了一定地步之後,那就開始固步自封了。那就變成既得利益的保守派了,他們覺得現在的日子過的還挺不錯的,於是就真心沒有動力改變現狀。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公司到了一定地步都會變保守,但是顯然很多公司都會變保守,特別是在自己不懂的領域裡面以及一些新技術方面!也許在一個新的市場新的國家中,他們可以非常具有衝勁的去開拓這麼一個市場,但是真的讓他們參與什麼新技術的話,或者利用新技術來開拓市場的話,他們就變
第三千四百八一章 手寫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