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那句流氓、色狼還沒有喊出口的時候,才看清楚了摘下帽子的余笙。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先是覺得有些意外,然後反應了過來。
「是你?」
余笙沒少穿衣服,本來挺好的身材,看起來胖乎乎的。
「是我,我剛才沒有敢認你,就想著跟一下看看,但你好像明顯是將我當成了壞人。」
余笙說完倒是笑了起來,認認真真的看著林晚,「我們有一段時間沒見了。」
「我就說緣分是會讓我們再次相遇的,你上次和我說過的話,我一直記在心裏面了,真的,對我很有幫助。」
余笙絲毫不在意直接讚揚林晚,畢竟他心裏面就是這麼想的。
要是沒有林晚的話,余笙很多的事情都不會想的那麼明白。
四年的職業生涯,估計早就已經會放棄了。
選擇退役,又或者是另外一條道路,只要是他心裏面所能夠想到的,就會去這麼做了。
「我記得你,你的衣服我已經洗過了,你什麼時候有空的話,去我那裡取一下吧。」
林晚想起來那件余笙寫了簽名的衣服,雖然知道了余笙的用意,可她覺得自己接了不是那麼回事。
「我在你那裡白吃白住一個晚上,想了想,我什麼都沒有帶,就將隊服送給你,算是留個紀念,你要是覺得沒用的話,也可以轉手賣了的。」
「我,很少給人簽名的,一般送出去的,都是有數量的。」
余笙說這句話的時候,微微的垂下了頭。
他是一名職業選手,雖然有的時候會為了配合戰隊的宣傳以及粉絲的福利發放,會有簽名,但都是限量版,不會很多。
沈文倒是很尊重他的意見,而余笙給出的理由也很簡單,簽多了手疼。
一般,也就十幾二十幾。
但余笙的粉絲,那可是幾千萬。
這根本就是不夠的,所以說,拿出去不光是能賣,還能賣個高價。
「不用。」
林晚就這麼簡單的兩個字,她沒有那個愛好,將別人送自己的東西,轉賣出去。
這種行為,她就覺得不齒。
後來採訪的時候有這麼一個問題,你們兩個人之間的定情信物是什麼。
余笙幾乎是想都沒有想,就立刻做出了回答,寫著他簽名的隊服。
那時候,那件衣服,幾乎是他身上最值錢的物品了。
余笙和林晚站在冰天雪地裡面,光顧著說話,也沒感覺到冷。
半晌,余笙忽然開口問道,「大過年的,你沒回家嗎?」
林晚搖了搖頭,「太遠了,沒有票,飛機票很貴。」
她這每天早出晚歸,到頭來都掙不了幾個錢,一張飛機票出去,往返了以後,估計她這麼長時間攢下來的錢,就都沒剩下了。
「那剛好,我也沒回去,我知道這附近有家店不錯,我請你吃,就當是還了你上次給我泡的那碗面了。」
「沒事,換做是誰,我都會那麼做的。」
林晚雖然人有些冷,但心地是好的,就算是那天她收留的人不是余笙的話,還是一樣會去做那些事情的。
所以的確是不需要去如此在意,她都沒怎麼放在心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