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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惠,本家姓花,她不是朱夫人的陪嫁婢女,與和柔一樣都是朱夫人嫁來太師府後買入的丫鬟,當年朱夫人被棄,她隨朱夫人一同回了朱家,朱夫人在朱家街門前飲匕自刎,和惠甘以「孝女」之名為朱夫人捧靈——那時朱夫人是被皇上降旨責斥而為出婦,雖有蘭庭、蘭心一雙子女,可據律法而言出婦與夫家再無瓜葛,與兒女也當斷絕母子之名,故而朱夫人的喪事只能由朱家操辦,蘭庭、蘭心莫說捧靈送葬,甚至連弔唁都不被允許,和惠甘為「罪婦」捧靈,所以也受到世俗一句「忠義」的贊詡。
朱老太爺甚至還宣稱將和惠視同朱夫人義女,替她贖了奴籍,所以當朱夫人冤屈得雪太師府收回出婦的休書時,和惠並沒有再回趙家,因為她已經不再是奴婢,而為朱夫人名義上的養女,但這並不是朱夫人生前的意志,更不是趙江城的意志,故而和惠留在朱家受其庇養並不有悖情理。
再後來就是安陸侯府請了媒人,向朱家求娶和惠,明面上的說法是太師府老太太素來便喜和惠的性情,自朱夫人事件後,更加感慨和惠的「忠義」,又安陸侯也是自來推崇忠義之風,所以並不嫌棄和惠的出身,竟然為庶子求娶和惠為正妻。
本是一介奴婢,從此搖身變為安陸侯府的六太太,惠妃的弟婦,十皇子都要稱她一聲小舅母。
但就春歸觀察,老太太那雙富貴眼可不像把尊卑貴賤一視同仁的風格,至於安陸侯的品行,也是被蘭庭嗤之以鼻的,那麼和惠的幸運就顯得十足蹊蹺,到底是「忠義」還是「奸邪」就很值得商楔了。
可朱家人顯然不會在意這一事件底下的蹊蹺,他們輕易就相信了這套明面上的說辭,因為和惠的緣故,他們與安陸侯府也能說得上姻親關係,這對於朱家而言是件有益無害的事,已經去世的朱夫人究竟是為誰陷害死難瞑目,早已不在朱家人關注的範圍。
蘭庭沒有對春歸特意提起過和惠,但春歸當然不信蘭庭沒有察覺此人「榮登枝梢」的幸運背後諸多蹊蹺,春歸能夠體會蘭庭對朱夫人這生母心懷極其複雜的感情,但無論如何,他不應漠視生母受害的真相,可他選擇隱忍,是在等待時機還是如三夫人而言決定妥協,因為繼續究察下去,或許也不能將真正的兇手繩之以法讓其罪有應得。
可這樣的妥協一定有悖蘭庭的良知,他是否經歷著長久的來自良知的拷問,真的為了功利大局就該隱忍殺母之恨嗎?可若當真深究,有朝一日證實自己的祖母也是罪魁之一,同樣是血緣親情,他應當如何報仇血恨?
這個晚上春歸雖說小飲了幾盞菊酒,酒意卻並未能發揮助眠的功效,她因這些盤根錯節的愛恨情仇迷茫困惑,她知道三夫人的提醒確確實實是為她著想,她大可不必追根究源,她只需要將一切交給蘭庭決斷,她應當裝作什麼都不知道,袖手旁觀就好。
可偏偏就像陷入了魔障一般,想要求證這一件事,想要知道蘭庭究竟會如何抉擇,想要確定自己而今對蘭庭的了解究竟能有幾成。
後來春歸強迫自己必須從這魔障脫身,她撇開了朱夫人一事的種
種疑竇,去琢磨另一件讓她隱隱有些不安的事——何氏雖說在伍大老爺的逼問下坦白了罪行,但據三夫人及渠出的敘述,春歸實在沒有感知何氏因為極度不甘而造成神智崩潰的情態,她既像是為了宣洩多年的積憤而認罪,又像是經過權衡利弊後作出的選擇,總之,似乎何氏當時的情態仍是理性大於感性?
何氏為什麼認為認罪更加有利呢?
如果被送官法辦,殺人償命等著何氏的必然是絞斬之刑,何氏或許認為她必定挨不過嚴刑逼問,或許是對推官衙門心懷畏懼,這倒也符合一個普通的內宅婦人,對於刑獄和公堂避之唯恐不及的情理。
那麼她一旦認罪,難道就不怕伍尚書讓她「暴病」身亡,為相繼夭亡的孫兒孫女報仇血恨?!
春歸猜測何氏雖然不算聰明,到底在伍家生活多年,對伍家人的性情已然了解,應當能夠確斷伍尚書不會親手奪人性命,多半是出婦,讓何家領她大歸,這樣一來她就可以留得性命,怎麼看也比上刑場要好。
關於何氏的心態,春歸梳理了好幾遍,深覺仿佛也是合情合理,可不知為何她總覺得自己疏忽某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