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部分書友不喜歡書中長篇大論的科普,因此在文中有些地方寫的不盡詳細,難免會有誤讀和難以理解的地方,這裡簡扼說明一下書中嘉靖時期明朝的政治結構。
最高一級自然是內閣,內閣通管六部(吏、禮、戶、刑、兵、工)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一院(都察院)一司(通政使司)的工作。
內閣設大學士,即閣臣,辦公地點在文淵閣,由皇帝欽點某位閣臣來管理內閣事務,官稱首揆大學士,坊言首輔大學士。
在內閣閣臣往下便是九卿。
六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並稱九卿,其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稱三法司。
內閣九卿就是大明朝政治結構的最頂端。
有人會說還有皇帝,中國古代的皇帝甭管有沒有實權,其名義上都是天子,因此凌駕於國體、國法之上的存在,故而不被納入政治結構當中。
在內閣九卿往下,就是耳熟能詳的兩京一十三省。
兩京為北京和南京。
明朝正式定都北京是在宣德三年八月辛卯日,在此之前,明朝於北京僅有皇帝行在,皇帝制定國策負責頒行的國家機關叫做行部和行五軍府。
行部僅為明永樂時期至宣德三年時期的臨時過渡中央機關,存在時間為十八年,因此沒有被列入後世的歷史教科書,也就讓很多人下意識的認為明朝是從永樂時期就遷都到了北京。
若是按照天子即國家的說法,既然皇帝在北京,那麼硬說北京就是首都也沒錯,可要是本著求真務實的態度,那麼這種說法就不對了,因為按照《明宣宗實錄卷四十六》的記載,明朝官方是在這一年才正式承認國家的首都從南京變為北京。
十三省則是陝西、山西、山東、湖廣、四川、雲南、浙江、廣東、廣西、福建、貴州、河南、江西。
每一個省設三司衙門(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
布政使司簡稱藩司,職權類似後世省政府,主管行政工作。
按察使司簡稱臬司,職權類似後世省政法委加紀委檢察院,主管政法工作和紀檢工作。
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職權類似後世的省人武部、省軍分區、省武警總隊,主管國防防禦和軍地建設工作。
到了嘉靖一朝,都司腐敗,軍地建設工作無法繼續開展,所屬職權劃歸臬司,同時朝廷向各省派出巡撫御史,如此就多了一個巡撫衙門,屬於臬司的紀檢工作被劃歸巡撫衙門。
省一級往下便是府、縣,具體官職和工作職責就不細講了,著重講一下大明朝的兩京格局。
書中說大明朝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大一統政權下有兩個中央機關的朝代,並且北京六部無法領導南京六部,這話不是瞎編,歷史也不允許瞎編。以下簡單列舉幾條作證,因為太多了,簡單挑幾條。
一、《明宣宗實錄卷五十》記載,宣德四年正月十六,也就是大明朝遷都北京的第二年,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邵王巳上了一本奏疏,大致內容是江南官員萎靡不立,頹壞法紀,自請由都察院出面對江南官員進行考察,如有查實的地方或進行法律審判,或交由南京吏部免官罷黜,宣德皇帝朱瞻基允之。
這是人事權的舉證,江南官員的人事任命和紀律審查是南京都察院、南京吏部負責,北京都察院和吏部並沒有干預。
二、《明宣宗實錄卷五十一》記載,宣德四年二月壬午日,北京行在虎賁左衛指揮同知李原上奏疏,內容大概是說國家遷都北京之後,原屬南京的虎賁軍大多留在了南京,願意跟隨北上的很少,而且精壯大多被神機營和御馬監徵調,虎賁衛擔任宮禁守衛人手不足,希望朝廷從南京各衛進行徵調,當時朱瞻基的批覆是可以批准,但仍然要求北京行在兵部先行商議,如果南京所留士兵確多再行徵調。
這是軍事所屬權的舉證,朱瞻基身為皇帝想要調南京的兵大可以直接下聖旨,不過為了顯示自己的開明與尊重,因此還是讓北京兵部和南京兵部進行磋商。
三、《明宣宗實錄卷五十五》記載,宣德四年六月癸未,北京行在戶部尚書郭敦上奏疏,內容大致意思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