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你這個廢物!你這個沒用的東西!如果沒有你,可能我們生活的會更好,是的,伱為什麼不死在外面?該死的!除了喝酒你還會什麼?上帝呀,怎麼會讓我遇到你,我這是做了什麼孽?」
紐約貧民區,一個穿著舊衣服婦女抹著眼淚,對著一個頭髮蓬亂白人男子破口大罵。
婦女膝下還有兩個五六歲孩子,流著鼻涕,看著母親兇狠地咒罵自己父親。
周圍那些窮人一些在看笑話。
對於他們這些窮人來說,這是難得的娛樂。
另外一些人則憐憫道:「可憐的巴頓,替軍隊賣命這麼多年,回來卻一無所有,甚至連給孩子買吃的東西都沒有!」
「是呀,他去哪裡打工,人家都不要他,好像他除了懂得殺人,什麼都不會!」
「噓,小聲點!難道你沒聽說嗎,巴頓在越南的時候可是殺了不少人!」
眾人忙壓低聲音,目光從憐憫到恐懼,看向那個落魄的白人男子。
巴頓絲毫不理會這些人的話,他對女人說道:「是的,你說的沒錯,我是個廢物!除了殺人,什麼都不會!什麼連屠宰場都不要我這樣的人,他們嫌棄我身上血腥味太重,就像你嫌棄我一樣!」
「可是我告訴你,我會發達的,是的,一定會!我巴頓向天發誓,我會發達以後回來找你,給你和孩子幸福!」白人男子巴頓說完,轉身就走。
「去死吧,不要再回來!」女人瘋狂嘶吼。
她已經習慣了沒男人的日子,有了這個男人反倒讓她壓力更大。上帝呀,當初自己怎麼會愛上他?為什麼不聽父母的話放棄他,為什麼要和他私奔?
這一刻,她很後悔。
巴頓漫無目的地從貧民區走到繁華街道。
看著眼前車水馬龍,雖然地面依舊冰冷,到處依舊白雪皚皚,相比貧民窟的冷清,這裡卻給人無限活力。
「我該幹什麼,我能幹什麼?」巴頓繼續漫無目的走著,問自己。
他除了當兵,無一技之長。
他渴望那種驚險刺激的生活,平淡的生活不適合他。
所以他做不了超市理貨員,做不了清潔工,做不了油漆工,更做不了屠宰場的屠宰工。
一陣冷風夾雜雪花吹來,鑽進他脖子,讓他脖頸一片冰冷。
巴頓縮縮脖子,又把那件穿了五六年還沒穿破的小熊皮衣緊了緊。
現在他渾身上下最值錢的就是這件磨舊了,磨出茶色的小熊馬皮皮衣,曾經有個皮衣收藏愛好者想要收藏他這件皮衣,給出三十美金「高價」。
他卻沒捨得賣。
因為這件皮衣是他妻子生第一個孩子時候給他買的。
那時候他們如膠似漆,一有時間就纏在一起,從來沒有為油鹽醬醋生過氣。
可是現在——
巴頓鬱悶地搖搖頭,又抽抽鼻子,他聞到了街邊賣熱狗的味道。
路邊攤,一男一女帶著孩子正在買熱狗,香噴噴的熱狗饞的巴頓垂涎欲滴。
那男女看到巴頓朝這邊看,目光像野獸,忙護著孩子。
卻不知道,巴頓在意的是孩子手中那大隻熱狗。
「該死的,我不是賊!更不是壞人!」巴頓注意到那對男女目光,朝他們咆哮。
男女驚慌失措,護著孩子四處張望,想要找警察求救,卻發現警察在很遠地方,根本沒注意這邊。
無奈,他們只好帶著孩子急忙逃跑。
巴頓見狀,故意跺腳,假裝追趕。
那男女帶著孩子跑得更快,差點摔倒。
巴頓哈哈大笑,笑著笑著,他眼淚出來了。
自己怎麼混到這種地步?
上帝呀,自己甚至連賊都不如!
最起碼做賊還能給妻子給孩子溫飽,還能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可是自己呢,竟然連自己都養活不了!
巴頓越想越氣,開始憤世嫉俗。
他看一眼路邊那些蓋著紙皮,躺在垃圾桶,躺在橋洞流浪漢——
「上帝,難道我要和他們一樣?不,我不能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