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的聽筒放回到座機上時,女人轉身看向了約翰遜。
她硬著頭皮說道,「邁克爾被林奇抓走了,他想要你和林奇聊聊,別傷害他。」
第一個他是小邁克爾,第二個他是邁克爾本人。
其實小邁克爾一直不清楚的是,當初主張把他送走的,並不是約翰遜。
他一直以為是約翰遜,所以為了不讓母親為難,他被送到了老祖母那之後,就幾乎不主動聯繫他的母親,更別說去探望她。
他害怕約翰遜因此對自己的母親不夠好,到了這個年紀,憤怒,仇恨之類的都經歷過了,最終只希望她能過得好。
而真正主張把他送走的,不是約翰遜,是他的母親。
對於女人來說如果讓自己和「前夫」的孩子還在自己的身前,這會讓她始終處於一種尷尬,懊惱,以及無地自容的狀態中。
她沒有辦法一邊心安理得的享受著「背叛」帶來的優握生活,一邊還要在孩子面前假裝自己是一個優秀的母親。
她做不到這點,那麼這就不如把他直接送走。
她不知道什麼叫做眼不見為淨,她只知道這樣做,能讓她好受不少。
至少在晚上呻吟時不需要考慮會不會被小邁克爾聽見,導致他的心理狀態發生變化。
對於約翰遜來說,其實有沒有小邁克爾,都無所謂,因為邁克爾都不是他的對手,更何況是他兒子?
約翰遜此時眼中有一抹喜色閃過,但他還是點著頭答應了下來,「我會和林奇溝通一下,他不會有事的。」
女人抿了抿嘴,離開了客廳,去了浴室。
時間不早了,該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邁克爾就被叫醒。
晚上十點多,他就抵達了布佩恩,但林奇有事沒辦法見他,所以只能等到第二天。
這是一棟非常豪華的大別墅,超大的花園,嫩綠的草皮,巨大的游泳池,還有網球場以及半個籃球場。
現在是他媽冬季,草皮幾乎一個月就要更換一次,而這麼大的面積,更換這種昂貴的草皮至少需要一到兩萬塊。
這點錢對普通人,包括中產階級來說,都是很難應付的支出。
可對林奇來說,它根本不算是一件事。
站在角落或不引人注意的地方的持槍保鏢告訴了邁克爾,這裡的防禦不簡單。
儘管別墅的範圍內是林奇的私人領地,他在自己的房子裡「展示」武器不會受到聯邦法律的制裁。
但大家都不建議這麼做,警察也會不斷的找上門,如果有人在家裡持有武器的話。
聯邦有一個很著名的桉子,一名六十多歲的老頭整天在家裡把玩自己的獵槍。
他的鄰居看見了很害怕,就報了警。
老頭的脾氣不太好,同時他也不認為自己有任何的過錯。
我他媽在自己家裡玩有合法槍證的武器,憑什麼要把它裝回盒子裡並「妥善保管」?
他紅著脖子和門口的警察爭吵起來,因為他的手裡有槍,所以兩名警員也都把武器拿了出來。
在老頭做出了一個看似很具有危險的舉動,警察認為是「上膛」的動作後,兩人把老頭打成了蜂窩。
而法官的判決也偏向於支持警察們的舉動,所以在聯邦,即便是在家裡玩合法的武器,也儘量不要影響到鄰居。
萬一有警察過來,最好的辦法就是高舉雙手趴在門口的地上,表示自己沒有任何危險。
為了活著,這不丟人!
而在這裡,光邁克爾看見的就有五人端著步槍,很顯然林奇的權勢地位非常的高,高到了可以一定程度上不遵守社會上約定俗成的規則的程度。
穿越了草坪,來到了別墅中,諾爾讓他站在了客廳的門口,隨後自己先走了進去。
邁克爾聽到了一些聲音,隨後諾爾一句「跟我來」,帶著他走進了餐廳里。
很大的開放式餐廳,林奇的面前大約有很多吃的。
烤吐司片,煎雞蛋,水煮蛋,煎香腸,煎牛肉粒,蔬菜沙拉,牛奶,水,果汁……
很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