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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吃官司了

    天色放亮的時候,白勝三人被朱仝的兵馬押解回到了鄆城縣衙,這一路朱仝並未難為他們一男二女,到了縣衙後任由他們三人靜坐在公堂,說要等候縣令升堂裁決,只是不許他們任意走動,並且派了二十名兵士協助衙役看守,嚴防逃遁。

    眼見公堂外面的太陽越升越高,白勝如坐針氈,心如湯煮,心中暗罵,這縣令升堂也特麼講究朝九晚五麼?也不知道會給自己定個什麼罪,會不會是死刑呢?或者是來個刺配充軍流放千里?他對宋朝的法律沒有任何的研究,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他和閻婆惜之間的事情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別怕,待會兒我來為你辯護,不會有什麼大事的。」李清照輕輕握住了白勝的手,凝視著白勝的眼睛小聲說道。在之前的逃亡途中,她已經從白勝和閻婆惜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梗概。

    閻婆惜握住了白勝的另一隻手道:「姐姐說的是,就算真的給咱倆定個**罪,最多也就是當庭杖責,或者徒一年半……」此時閻婆惜已經知道了白勝和李清照之間的真正關係,所以跟著白勝稱呼李清照為姐姐。

    「徒一年半?」白勝驚訝的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是打一頓然後再判一年半徒刑了?不會這麼輕吧?古代處理男女**,不是要將姦夫處死,姦婦浸豬籠麼?如果真的這麼輕,那麼還不是誰想**就**啊?

    李清照博覽群書,才華橫溢,當然不可能不懂律法,當即給白勝講解了一下本朝法律,令白勝茅塞頓開。

    原來,中國古代始終是將**行為列為犯罪的,但是懲治的程度輕重不同,在唐宋以前的時代,法律對**的制裁非常嚴厲,基本上是死罪,甚至比死罪還要嚴重,但是從唐朝開始,政府對**罪的判罰開始減輕,宋朝則是最輕的,講究的是「親不告,官不究」,意思是將這件事的主張權交在丈夫的手裡,丈夫不告,則姦夫姦婦啥事都沒有,丈夫若是告了,則會對罪犯處以臀杖或脊杖的懲罰,杖後當庭釋放,又或者一杖不打,直接徒刑一年半。

    李清照還說,在當朝律法裡,對官員的約束要更嚴厲一些,講究的是罪責加倍,也就是說,如果官員犯了這種罪,打也加倍,罰也加倍。

    白勝聽後放下了一顆心,暗想:難怪《水滸》之中這種破事源源不絕,原來是律法太輕了,不足為懼。

    看見白勝神情放鬆,閻婆惜重又憂色上臉,道:「你先不要高興,如今我只擔心你把宋江打得太重,這宗罪才是要命的。」


    「人在哪裡?人在哪呢?」一個粗豪的聲音從公堂外面響起,聽起來有些耳熟,白勝轉頭看去,只見一個粗豪的漢子從外面大步走入,卻是插翅虎雷橫,心頭一凜,急忙站了起來。

    在白勝看見雷橫的同時,雷橫也看見了當堂而坐的白勝三人,不禁怒道:「這廝打得我三哥好慘,你們怎容得這廝好整以暇待在這裡?為何沒有教訓於他?」

    見雷橫發飆,滿堂兵吏不敢做聲。雷橫已經來到白勝身後,罵道:「你這賊斯鳥竟敢打我三哥,今天看我不打出你屎來!」說罷一手抓住了白勝的衣領,就要開打。

    「兄弟住手!打不得!」朱仝的聲音響起堂外,雷橫卻不鬆手,只扭頭看向身後,問道:「此人不過是安樂村一介刁民,為何打不得?」

    朱仝快步走入,一把抓住了雷橫的手臂,迫使雷橫鬆開了白勝的衣領,又將後者拉到了公堂的一角,低聲道:「你可知這個白勝有個拜兄叫做時遷?」

    雷橫不解反問:「知道啊,不就是那個號稱天下第一神偷的鼓上蚤麼?日前我還懷疑他偷了三哥的東西,去安樂村里抓他,結果讓他給跑了,這廝既是時遷的兄弟,那就更要打了!」

    朱仝連連搖頭道:「糊塗啊兄弟!難道你忘記了咱們知縣姓甚名誰?祖籍何處?」

    「時文彬啊,怎麼了?啊……難道是……」雷橫的聲音也小了下來。

    「嘿嘿,你明白了吧,咱們鄆城縣各個村莊哪裡有姓時的?咱們知縣祖籍高唐州,那時遷也不是本地人,萬一是什麼親戚呢?若是你我把他打殘了打死了,豈不是在打知縣的臉?」

    「不是吧?只憑他們都姓時,你就能夠斷定他們有親戚?」

    「當然不是,去年這白勝曾經犯過一次案子,被我抓捕入獄,後來那時



第十五章 吃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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