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6月之後,時間過得飛快。
再看日曆的時候,距離高考就只剩下十幾天了。
這段日子,別長安過得沒什麼起伏,一切都還是老樣子。
上課,下課,複習,考試,每一天都被塞得滿滿的。
他早上還是會早到,跟王一凡踢球,晚上放學,也依舊會送唐婉回家。
別長安本以為自己的高三生活,會就此落下帷幕,但沒想到,6月下旬的一天,他的身邊出了件大事。
孟東來在晚上放學的時候,去操場跟四班的幾個男生踢球,後來因為一些過分的身體碰撞,他跟其中的一個男生發生了口角,差點動手。
這件事本來沒什麼,踢球的時候有點身體接觸,實屬正常。
可不知道四班那哥們怎麼想的,在晚課下課的時候,拉來了一幫人,站在班裡的後門,對著孟東來就開罵。
當時正好下課,走廊里圍了很多人,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孟東來的身上。
孟東來本來沒想怎麼樣,可這個時候,班裡其他的男生卻站了出來,為他出氣,跟門口的那幾個開始了罵戰。
雙方都是些十幾歲的小伙子,血氣方剛,誰也不讓誰,孟東來聽不下去了,拉起一把椅子就向著門口那幾個男生砸了過去。
別長安想拉住他,但為時已晚。
這一動手,對面也不甘示弱,雙方直接就外面的走廊開戰了。
場面一時間混亂得很,圍觀的,動手的,分不清誰是誰。
一開始四班本來只有四個人,到了後來也不知道是誰散的消息,又有不少新加入戰局的。
由此,事件的惡劣程度瞬間升級,直接變成了校內群架。
人越來越多,架打得也越來越凶。
走廊的地上好幾灘鮮血,蹭的哪哪都是。
事件持續了不到十分鐘,最後,正在值班的教導主任出面,將參與打架的那些人全部都帶走了。
當天晚上,別長安就沒再見到孟東來。
……
第二天,別長安從其他同學的議論中得知,孟東來被學校開除了。
理由很簡單,事不是他挑的,但人卻是他傷的。打架的時候,孟東來用一個椅子腿,直接把四班一個男生的腦袋開了瓢。
人當時就送了醫院,診斷結果是輕微腦震盪。
事後,孟東來的家裡賠了點錢,但他本人還是免不了要離開學校。
開除學籍,無緣高考。
這件事情上,學校也盡力了。
但沒辦法,他們也不想開除學生,可事情鬧到這個地步,如果學校不做處置,對方的家長是肯定不會善罷甘休的。
為了避免輿論壓力,必須這麼做。
聽到這裡,別長安有點後悔,當時他已經意識到會出事了,應該及時把孟東來給攔住,至少別讓他先動手。
打架這種事,要想理清楚,是不可能的。
但卻有個不變的定律,那就是不管之前誰對誰錯,只要你先動手,吃虧的一定是你。
尤其是學校這樣還算比較講理的地方,大家擁護的都是被打的一方,畢竟人家是見了血的,是受害者。
你說破天了都沒用。
不過話又說回來,當時的場面,並不是別長安能左右的。
後來,四班那幾個挑事的,學校也象徵性地給了相應的處分,但意義已經不大了。
馬上離校了,就算在背是個處分,又有什麼用呢?
學校的處分雖然會跟著檔案,但等你到了大學,跟自己導員的關係混好點,檔案想怎麼寫怎麼寫,它跟一張白紙沒有任何區別。
……
……
星期六這天,晚課暫停,下午四點半就放學了。
自習課的時候,唐婉坐到了孟東來的座位上,跟前面的兩個女生商量,提議要去水上公園滑旱冰。
別長安不太會玩那東西,但是見幾個女生都很有興趣,他也就同意了。
離開學校之前,王一凡碰見了他們,也跟著要去,別長安算了自己兜里的錢,覺得應該夠,於是也答應了。
一行六個人,兩個男生,三個女生,女生除了
第十四章 第一次親密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