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警方雖然努力偵查,但始終毫無線索;今晨忽然發生了這樁宋春根拋屍
案
件,當然引起了我們的注意。當我們到小竹園出事地點勘查時,發現那油布包中除截成兩段
的屍體外,也有一張白紙寫著被害人的姓名和撕票兩字,我們又在宋春根的茅舍內搜出一隻
深黃色的皮箱……』
『因此,陶探長認為這宋春根是綁匪的同黨而加以逮捕、刑求,是不是?』
葛波說。
『他肯定這宋春根是綁匪的同黨,』胖偵探說,『但……但……我覺得這傻頭傻腦、年
輕的鄉下大孩子,根本沒有條件做綁匪的同黨。』
『油布包中除了截成兩段的屍體及那張字條以外,還有什麼東西?』殷鳳問。
『屍體左右手緊握,在這兩手中各有兩小撮三四寸長的黑色頭髮。衣袋內有一隻裝鈔
票的皮夾,一小迭鈔票,一支帕克自來水筆,一隻手錶,一張三寸闊四寸長的小紙,一張圖
畫;此外沒有別的東西了。』胖偵探說畢,在一個證物保管櫥內取出他所述及的幾種對象給
殷鳳看。
殷鳳對每一件東西都仔細觀看——那一張白紙上用毛筆寫著:『撕票——麥仲達』,字
跡
細弱而顫動,並且歪斜不整,很容易看出執筆者是不常寫字的。那張三、四寸的小紙上,
一面用自來水筆寫著:『春到人間——莫忘今宵』,字跡潦草;一面用鉛筆寫著:『仲達,
切
勿嫉妒,我僅與他虛與委蛇,你不能了解我嗎?』,字跡也潦草,但極秀逸。那張圖畫,畫
著
一個女人用紅絨線球丟擲木瓶,四隻木瓶已被擊倒,還有兩隻堅直著;圖畫下面用毛筆寫著
『六去其四』,字跡非常老練雄勁。
殷鳳對這圖片研究了半晌,然後看那兩小撮三四寸長的黑髮。這黑髮保存在一隻信封之
中,毫無特點。但她花了很多時間,研究這兩小撮光亮烏黑的頭
發。
『殷小姐,我們對這兩小撮頭髮,並不像指紋那樣重視。』胖偵探說,『我將它們保留
起來,僅不過是例行的公事而已——』
『阿胖,以前四件綁票案的撕票字跡,你們是否也保存起來?』殷鳳問。
『也在保管之中。』胖偵探又從櫥內檢出了四張字條拿給殷鳳。
殷鳳看著這四張字條的字跡——撕票:章立榮、撕票:馬偉公、撕票:桑堅志、撕票:
唐南山。它們都是用毛筆書寫,並且出於一人的手筆,字跡老練雄勁,與圖畫上所注的幾個
字頗有近似之處。
『你們有否調查麥仲達的身份?』殷鳳問。
『這麥仲達本身是一個神秘人物,單獨住在一家夫婦所經營的家庭旅舍中,已有半年之
久,據說並無家屬,也無職業,但他的經濟情況似乎很寬裕,這只要看他身上穿的新西服
,用
帕克筆,手上的勞力士手錶就可想而知了。除此之外,我們查不出有關此人的資料。』胖偵
探聳肩說著。
『這樣說來,他沒有被綁的資格!』殷鳳說。
此時,陶探長一副非常得意的神氣走進辦公室來了。
『嗨,兩位小姐降臨,不知有何見教?』陶探長輕快地說。
『陶探長,看你的姿態,似乎那宋春根招了口供,已承認是綁匪的同黨了,是不是?
』葛波說。
『嗯,你們是為了宋春根而來的?你們的消息倒也靈通。』陶探長說,『但你們來得太
晚了。正像葛小姐所猜想的一般,宋春根已招出口供了。』
『他怎麼招供的?』殷鳳問,『這倒是有趣的事。』
『有一個宋大元,住在福履理路亞爾培路轉角一幢洋房中,他就是綁匪的首領。宋春
根
奉了宋大元之命,丟棄麥仲達的屍體,兩位小姐請在這裡略坐片刻,我立即要去逮捕綁匪首
領宋大元,不能奉陪
第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