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新,敦本,臨淮人,洪武年間官至戶部度支主事。明成祖朱棣成帝後讓郁新管戶部事務,制定錢糧的法律。永樂三年病死,朱棣為此廢朝一天。
洪武年間,郁新以人才被徵召入京,授予戶部度支主事,後升為郎中,過了一年,升為本部右侍郎。皇上曾問他天下戶口田賦的數據,以及地理險易情況,郁新都應答無遺,皇上稱讚他的才華,不久他進升為尚書。
當時親王每年的祿米是五萬石。郁新建議減去五分之四,並規定了郡王以下宗室的祿米數額。又因邊務糧餉不繼,郁新制定招商開中法,令商人輸運糧食到塞下,然後發出憑據,根據憑據支給食鹽,邊防糧儲因此而充足。夏原吉任戶部主事時,郁新很敬重他,各部門的事務都委任給他處理。
明成祖朱棣即位後,召郁新掌管戶部事務,以古樸為侍郎輔佐他。河南發生蝗災,有關官員不上報朝廷,郁新彈劾處治了他們。當初,糧食由運河轉運到北京,郁新說:「從淮河到黃河,多是淺灘跌坡,運船非常艱難。請另用可裝載三百石的淺船,從淮河、沙河運到陳州潁溪口跌坡下,再用可載二百石的淺船運到跌坡上,然後用大船運入黃河。到八柳樹等處後,令河南的車夫由陸路運入衛河,轉輸到北京。」皇上聽從了。郁新又說:「湖廣屯田所產的東西不一,請允許他們都可以輸運給國家。粟谷、糜黍、蕎郘兩石,准許當大米一石。稻穀、高粱二石五斗,禾參稗三石,各准許當大米一石。黃豆、小麥、芝麻與米相等。」這一條被定為法令。
郁新建議公、侯、伯、駙馬、儀賓這些俸祿達到二百石以上的人,請照文武官員之例,米和錢鈔兼給。因士卒勞困,郁新建議將每年收成達不到原定產量的屯田的課稅減去十分之四五,又建議改納米到北京贖罪為納米入南京倉。皇上都批准執行。
後來,郁新病死於任上,皇帝朱棣嘆道:「郁新處理國家財賦十三年,計算出入,現在誰能替代他呢?」朱棣為此廢朝一日,賜給葬祭,而召夏原吉回來處理戶部事務。
第十一章 制定錢糧——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