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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大敗松錦——陳新甲

    陳新甲,四川省重慶府長壽縣人,授定州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進郎中,遷寧前兵備僉事。受楊嗣昌推薦,擢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宣大,協御清兵,進兵部尚書,從而成為是從明弘治年間工部尚書賈俊以後,以舉人身份做到尚書要職的第一人。後於松錦之戰中因指揮失誤而大敗,在內外交困之下崇禎帝密使他與清兵圖和議,旋因家童無意間泄露消息,輿論大嘩,被殺。其人在邊疆多年,有才幹,有魄力,習邊事,可為文人統帥之典範,然不能持廉,才亦不可大用,終屢誤國事,貽後世以罵名。

    陳新甲,入朝為刑部員外郎,進刑部郎中,遷寧前道兵備僉事。寧前道,大致包括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凌河、小凌河,是山海關外的重地,陳新甲在這裡憑著自己的才幹出了名。

    大凌河新城被包圍,援師雲集,出戰、修城等事全靠他處理,城被攻陷後,新甲被罷了官。遼東巡撫方一藻愛惜他的才幹,上書請朝廷留用他,朝廷沒有答覆,監軍宦官馬雲程也上書幫忙求情,朝廷才答應留用。陳新甲說:「我受到戴罪任職的恩典是因為監軍宦官的奏疏才得以批覆,我心裡自覺羞辱,清議也會隨著而來批評我。我不敢接受這個恩典。」朝廷不許他推辭。不久,陳新甲又升任副使,仍在寧遠任職。

    擢右僉都御史,接替焦源清巡撫宣府,因為軍備長期鬆弛,新甲上任後親自到邊防牆堡去視察,走過前人足跡沒到過的地方,全面掌握了兵馬傷亡、城堡倒塌及弓箭等兵器的損壞情況。然後幾經上書向朝廷請求,對這些加以整頓,邊防因此有了保障。楊嗣昌當時擔任總督,跟陳新甲一起共事,由此了解到他的才幹,陳新甲母親去世,他辭職回家守喪。


    宣大總督盧象升父親去世,辭職回家守喪,由於時任兵部尚書的楊嗣昌推薦,崇禎帝詔令陳新甲回京任職,擢升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宣大,協御清兵。不久,盧象升陣亡,孫傳庭代領他的部隊,陳新甲與孫傳庭相互支持,但最終不敢出戰。

    京郊解嚴,順天巡按劉呈瑞彈劾陳新甲逗留不前,干擾作戰的罪過,陳新甲一一列舉自己的功績,並且說劉呈瑞是挾私仇圖報復,崇禎帝沒有追查這些。陳新甲開赴部隊駐地後,上書建議改編隊伍、嚴加偵探、強化訓練、整頓馬政、演習火器、查禁貪占等事務,朝廷批准。他部下的士兵有一天夜裡發生了譁變,陳新甲上書請罪,崇禎帝也不追究。給事中戴明說曾經彈劾陳新甲,崇禎帝用隨便評論重臣的名義,扣發了戴明說的官俸。

    接替傅宗龍擔任兵部尚書,自弘治初年賈俊以後,舉人沒有做過尚書的。當時軍事危急,大臣們都不願當兵部尚書,所以陳新甲當上了,陳新甲為人有魄力,起用傅宗龍、孫傳庭等人。朝見過後,陳新甲遞上保衛邦國的十條辦法,其中大多是廷臣曾經說到過的,只是他講到天壽山後邊應當設置總兵,徐州也應設一重鎮,開通兩京咽喉,向南保護皇陵,中間防守漕運,崇禎帝都採納了。陳新甲又講了兵部事務的四個要點及軍事方面存在的四種失誤,崇禎帝就命令他加以整頓。

    李自成打下洛陽、襄陽,福王和襄王兩位藩王遇害,陳新甲貶官三級,繼續任職。按照原先的規定,府、州、縣城郭失守的,長吏要判處死刑。宛平知縣陳景建議說:「村鎮被焚掠三處的,長吏也應當判處充軍」。陳新甲同意他的意見,上書說:「各級官員能兼顧城鄉的,就給以記功;如果四面的郊區受到攻打,與貽誤軍機同罪。」崇禎聽從了他的意見。不過,當時中原各地都是強盜,他的辦法並不能完全執行下去。楊嗣昌死在軍隊裡,陳新甲推薦丁啟睿過去接任,議論的大臣都埋怨他用錯了人。不過傅宗龍、孫傳庭當時都因為一點小罪被關在監獄裡,陳新甲在召對時稱讚他們的才幹,退出來後又上書極力推薦。他們兩個得到重新任用,都是靠陳新甲出的力。不久,由於邊境上秋防的戰功,新甲恢復了貶下的三級。

    松錦之戰爆發,當時錦州被圍困很多天,外邊的援兵斷絕,有士兵從錦州逃出來,傳祖大壽的話,請大部隊用車營逼過去,但不要輕易開戰。總督洪承疇召集了幾萬部隊過去增援,也沒敢決戰。一開始洪承疇和崇禎帝都認為應該持重緩進,承疇以兵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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