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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這種大叫,只剩下了恐懼。

    可是人頭還沒有完,沈恆看著已經快要吐

    沈恆害怕極了,他抬起頭,就是四個已經死透的屍體,甚至裡面爬滿了蛆蟲。

    那隻爬在沈恆身上的蛆蟲現在更是爬到了沈恆裸露的大腿上,因為現在是夏天,沈恆穿著的只是一一個不長的短褲。

    屍體上面的蛆蟲趴在大腿上,那種感受,非比尋常。

    那個用著陳答屍體的屍體抱著沈恆,緊緊的將沈恆摟在了懷裡。

    然後,她說話了。

    一直到了她說話的時候,沈恆才意識到,這是一個女屍。

    「孩子,你是不是我沈家的後人「

    沈恆簡直不敢相信她在說什麼,他一動也不動,不回答也不表態,只是聽著。

    「孩子。「女屍說。」我們沈家在嘉慶十九年曾經被一家楊氏馬賊全家滅門,並且他們為首的一個姦殺了我,並殺害了我的丈夫和孩子,把我分屍,把我們一起埋在這個施了邪法的大張虎皮之下,我曾在死前許諾,無論百還是二百年,必定要他家後人償命。」

    沈恆沒說話,女屍繼續說:」而後可能一

    百年過去,有個道士發覺我們在這裡被施法,就想法解開我們的法咒,可是並沒有成功,只能施法助我報仇,許下一百年之約,百年之後,我必定遇見我家後人和陳家後人,陳家後人必定會睡在這張虎皮之上。


    沈恆還是不敢相信,只等著女屍繼續

    說,「如今大仇已經報了,孩子,我們的戾氣已經消滅,你需要把我們的屍骨從虎皮底下重新拿出來,超度往生,便是對我們的尊重恩德了。

    沈恆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慌亂的點著頭。

    女屍看著沈恆點頭示意,覺得大仇已報,大事已了,居然帶著家人又鑽回了地毯之下,地毯之上什麼都沒有了。

    除了滿地的血跡和肉片,什麼都沒有。沈恆暈倒了。

    沈恆第二天醒來的時候,陳答的屍體居然是完整的躺在地上的,雖然地上有血跡,但是並不是零碎的,總算還好和警察解釋,不會落得被指控殺,人的地步,後來當警察把地毯掀開的時候,那底下的確有四個沒有腐爛完全的乾屍,有一個女屍沒有軀幹。

    眾所周知,慶正路是一條專門擺地攤的路,在這條路上,我們這種人才能生活的下去,我們是什麼人,哼,我們是真正的無產階級,我的身上從來沒有攜帶過五百塊錢以上的票子,除了樂爺的假鈔。

    其實樂爺本來是一個快樂的人,雖然兒子不願意養他,但是他有老伴,老伴和他相依為命,兩個人的生活也還過得去,只要餓不死,樂爺總是喜歡笑,他笑的時候,嘴裡缺少的三顆牙就顯得格外親切,我們都喜歡樂爺。

    樂爺是擺地攤賣繩編的動物的,這些動物都出自樂爺之手,樂爺是個心靈手巧的人,可是就是老實,所以窮,也因為老實,所以愛樂,還是因為老實,樂爺被兒子趕了出去,原因是老頭占地方,影響兒子做生意。當然,還理所應當的給了樂爺千塊錢的遣散費,可是樂爺從來沒用過,說是兒子留下的唯一念想,直到老伴得了糖尿病,樂爺才把這錢花了,可是一千塊怎麼夠呢樂爺和老伴生活上卻越來越拮据。

    也是從那以後,樂爺不樂了。

    樂爺總是在家裡編制動物,編一個動物要一一個小時,因為樂爺眼神不好了,老了,而且手也不像年輕那麼靈活了,還要時常照顧老伴,還得自己賣的心安理得,質量要好,所以一天下來,居然只能編出六七個動物。

    樂爺就攢一個禮拜,周六周日三十多個動物起賣,一個賣五塊錢,一個禮拜買得好能賣出去不到二百塊錢,樂爺就靠這個活著,兩個人花,又有一一個病人,日子清苦的很。

    我拿著樂爺假鈔之前,是我最後看到樂爺樂的時候,樂爺那時候問我們借錢,笑著說說要做「一一個大買賣」我們雖然也都窮,但是我們也借他,都說不用還了,樂爺偏偏要寫字據,其實他也不認字,這些字據也都是我幫他寫的。

    後來,連四周左右我都沒見到樂爺來擺攤,直到第四周往後一點的時候,樂爺紅著眼睛,耷拉著嘴,拿著一疊人民幣,放在我手裡,問我:」你給咱看看,這是不是假鈔啊!我給老伴上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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