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瑞兒這個小主子,豆丁還不是非常熟悉,當然,這也跟瑞兒始終都有人抱著,讓它想看,都是不能有關,而這會兒,吳哥抱著瑞兒蹲下了身子,讓它能瞧見瑞兒,讓剛剛迷糊糊的醒來的瑞兒,也看見了它……這事兒,就變得有意思了起來!
發現豆丁這個有趣存在的瑞兒,頓時就把所有睡意,都拋到了九霄雲外,瞪大眼睛,滿臉興奮的就要把兩條小胳膊從被子裡伸出來,去抓豆丁,而豆丁,在經歷了最開始的「示威」和「露凶」,皆以失敗告終之後,就對瑞兒,也萌生出了極大興趣。
小心翼翼的伸爪,碰了碰瑞兒的斗篷,見他還是半點兒都不怕自己,還對自己滿是興趣和善意,豆丁便又往抱著瑞兒的吳哥面前蹭了蹭,伸出舌頭來,輕輕的舔了舔瑞兒的斗篷。
在還不是非常懂事的豆丁想來,這斗篷,就該是瑞兒的皮毛,就好像,它身上長得這個一樣,只是……他跟它的品種不同,所以,皮毛也就不完全相同了,唔,反正,他是王諾蘭的孩子,也就等於,是它的「兄弟」了!
低頭,看了一眼正被老吳抱著的瑞兒,和對瑞兒興趣滿滿,沒有半點兒惡意的豆丁,王諾蘭不禁揚唇淺笑。
聽王諾蘭說,這採藥隊伍只離開兩三天,就還要再回來,被遣來打探消息的年輕男子稍稍擰了下眉,抬頭,看向她,見她完全就是一副無所謂的神色,連目光,都關注去了被吳哥抱著的瑞兒和那隻她走到哪裡,就跟到哪裡的「狗」身上,不像是說謊的……略加思考之後,還是決定,繼續跟著他們。確定他們的確是在別處紮下營了,再去跟自己背後的那人稟報。
他家將軍可是說的很清楚的,這事兒成了,他們都可以有一輩子都用不盡的榮華富貴。若是搞砸了,可就都是……「喀嚓」一聲兒,抹脖子蹬腿兒的下場!
為了他的榮華富貴,這被遣來打探消息的年輕男子,可以說是謹慎加謹慎。但饒是這樣,在王諾蘭的有心算無心之下,他也還是只有敗得一塌塗地這唯一下場,當然,這是後話。
跟著營地里的一眾人蹭了早飯,又勤快至極的幫他們拆卸營地,把東西捆綁收拾完備,受王諾蘭之命的張木匠,就駕著拉貨的馬車來了。
馬車裝了搭營地的東西,就已經差不多滿了。再坐上去幾個採藥人,就沒法兒再「加塞」,王諾蘭佯裝無意的睨了來打探消息的年輕男子,給姜嫂使了個眼神兒,就迴轉身去,往山腳的樹林裡,去找跑進荒草枯樹里瘋玩的豆丁了
吳哥眼神何等犀利?
一眼瞧見王諾蘭是故意要離開這裡,讓姜嫂「主事」的,也不說話,只徑直抱上了瑞兒。就跟上去了她的步子。
他不是個好奇心重的人,但對王諾蘭,這個留下他的女人,卻總是想要探究明白。就好像,她會是他生命里的光一般,可以讓他,不用再沉默在黑暗裡,掙扎迷茫。
經過幾天的「狩獵」,豆丁已經極好掌握了捕捉野兔的技巧。王諾蘭來營地走這麼一圈兒,停留個把時辰,它就能捕捉回來五六隻野兔,叼出林子外邊來,在王諾蘭的面前擺成個一字型,跟她邀功,當然,它的邀功,也是每次都能得逞,王諾蘭這大方的主人,每次,都會象徵性的獎勵它點兒什麼,至少,也是要摸摸它的腦袋,誇獎它一番。
「豆丁一一你在哪兒呢一一快些回來,咱們該走了一一」
王諾蘭一邊往樹林裡走,一邊喚豆丁的名字,一來,是喚它歸來,二來,也是讓外邊的那年輕男子聽見,她的確是在這樹林裡面,找尋她的寵物的
瞧王諾蘭是真的走開了,走遠了,年輕男子才是把目光轉移到了,正在給眾人分酒的姜嫂身上。
冬天寒冷,在外宿營需要準備暖身的飲食,而烈酒,無疑是一種既方便攜帶,又價錢合適的好東西。
大部分的採藥人,有事沒事都愛喝上幾口,哪怕不是冬天,出門在外,也是寧可不帶乾糧,也不能不帶酒壺……用孫大的話說,酒壯人膽,採藥人上山採藥,餓了可以吃野果野菜,渴了可以喝山泉溪水,身上帶了酒,在遇上猛獸的時候,才能有膽量與其周旋,以圖保命!
稍稍觀察了一番周遭,見所有人都在忙著,沒空兒注意自己,年輕男子便一邊做著個捻手指的動作,一邊朝著姜嫂湊了過去,佯裝隨意的,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