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聲嚎叫,似狼嚎似獅吼,仿佛從內心深處迸發出的咆哮。
不是渴望復仇的棕熊獵殺者,是原始人。
原始人不停捶著胸膛示威,面目猙獰,爆發力極強的拳頭砸向胸口,帶著撕裂般的震顫,看得眾人心驚肉跳,而他自己卻毫不在乎。
這就是可怕的,俄羅斯突厥人。
俄羅斯被全世界稱為戰鬥民族,出了名的猛,既猛又狠又......二。
有個俄羅斯小孩,三歲,大冬天的不小心掉河裡全身衣服都濕透了,他爸就把他掛在家門口的樹上,吹著刀子一樣的寒風,直到晾乾。
而戰鬥民族的祖先,並且是最勇猛的祖先,俄羅斯突厥人,骨子裡流淌著狂戰士的血液。
無論是聖地亞哥的熱.那亞的勇猛血統,還是阿瑞斯的騎士之魂,到了他面前,通通都是垃圾。
更何況,他曾在零下幾十度的冬季,在冰面上跋涉了兩天兩夜,半口水都沒喝,獨自穿越了白令海峽。
他還用手指和石片,在北美洲的凍土層里刨出了整具猛獁象的屍體。
他用石頭敲死過幾十隻美洲豹。
他曾獨自直面狼群,成功逃生但傷痕累累。
他還被捲起大型部落衝突,身中毒箭卻挺了過來。
他,一個人在北美洲存活了整整五年!
他的生存能力不亞于貝爾·格里爾斯,食物鏈最頂端的男人。
而他的意志力和戰鬥力,未知。
在眾人的詫異目光中,他走到了隊伍最強烈,招招手,讓士兵把武器給他。
見狀,鄭飛攔住士兵,把永恆之刀遞了上去。
他從來沒見過刀,幸好沒傻到用手去碰刀刃,而是從地上撿起塊石頭往上一敲,碎了。
「呼呼!」他撅起嘴,發出蠢蠢的笑聲。
士兵們都在想:我說老兄,大敵當前你能不能嚴肅點?你到底要幹什麼?
想法剛萌生在腦子裡,只見原始人又狠狠捶了下胸口,展開雙臂面向黑漆漆的夜空,怪物似的咆哮一聲,接著提刀直指族長。
雨點,扑打在他的臉、眉梢上,卻沒能使他眼睛眨一下,他似乎並不在意這場戰鬥,只是把它當成一場遊戲,而已。
他,享受戰鬥的過程。
很多人有菸癮酒癮,他有斗癮,來到美洲大陸之前,他每年冬天都會去找北極熊打架玩。
北極熊,白白的軟軟的,憨態可掬,但它是全世界最大的陸地食肉動物,體型巨大兇猛異常。
至於勝負如何......他們一家人的衣服都是北極熊皮做的。
此時,他安靜地提著刀,向敵人投去挑釁的目光,指了指族長,又指指自己。
敢接受我的挑戰嗎?他仿佛在對族長說。
族長的選擇是,沉默。
他不知道永恆之刀是什麼武器,但剛剛見識到它的鋒利,連石頭都能輕而易舉地劈碎,估計自己的胳膊只要碰一下就會斷。
他不傻,但是,他無法拒絕。
按部落的規矩,只有最強的人,才能拿到族長的權杖,每年的部落挑戰賽中,贏到最後的人就能當族長,他自己也是這麼過來的。
雖然原始人不是部落成員,但身為族長,如果連外界挑戰都不敢接受的話,他會被部落貶為可恥的懦夫,被稱為「孬種」。
到時候,不但族長的位置不保,他還會被驅逐出部落,永遠不能回來。
在他猶豫的時間,族人們已經開始了哄鬧,甚至有些膽大的還在諷刺他,讓他早點滾蛋。
他捏緊拳頭,眼睛瞪得比銅鈴還大,怒喝了一聲,然後盯著原始人手中的刀,再看看自己的長矛。
倏然,他的眼中閃過一絲狡詐。
他把長矛丟到地上,又指了指永恆之刀,示意原始人把它丟掉,徒手搏鬥。
族人們紛紛點頭稱讚,挑戰賽向來崇尚公平。
沒有絲毫遲疑,原始人面無表情地握住刀柄,刀頭朝下,撒手。
永恆之刀在沒有任何外力施加的情況下,直接嵌入了土地中,這讓族長心有餘悸地呼了口氣,慶幸剛才沒應戰。
隨後,原始人沖他招招手,弓身
第一百七十四章野人的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