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武田毅雄槍擊特別法庭開庭審理了,這在哈爾濱產生了不小的震動。
這是一起外交人員受襲並自衛傷人的案件,審判的被告是一名日本外交武官。
而這名外交官的背景十分負責,並且還擔任過日本駐蘇領事館副武官。
他是被告,但又是受害者。
原告是兩位死者的家屬,控告的武田毅雄蓄意殺人,一位是死者的兒子,以為則是另一名死者的妻子!
這件案子之所以被人關注,那是因為被告是日本人,原告是俄國人(准蘇俄僑民),而法庭卻是中國的法庭,法官自然也是中國人了。
一方是外交官,一方是平民,在老百姓看來,被告和原告死者之間似乎八竿子打不著,不存任何殺人動機,偏偏卻被原告親屬狀告蓄意殺人!
這裡面可就耐人尋味了!
法庭定在九點鐘開庭。
七名陪審員,四名中國人,一名俄國人,一名猶太人,還有一名是日本人!
森山由美和端木雲子都坐在旁聽席上,雖然武田毅雄選擇自辯,但他還需要一名律師,所以佐藤一男坐在被告律師席上。
公訴人,還有原告律師,兩名死者都委託了同一名律師,加上法官,原告和被告,就構成特別法庭!
因為事涉外交,這一法庭審訊將記者全部阻擋在外面,旁聽席也只有日方代表以及蘇俄領事館方面還有安全保衛局的一些人,法庭外布滿憲兵,內則三步一警,戒備森嚴。
「現在開庭,帶被告!」
武田毅雄穿著一身病號服在一名護士和兩名法警的押送之下緩緩的從側門走進來,並站在被告席上,沒有任何鐐銬。
警方並沒有認定武田毅雄故意殺人,他就不是殺人犯,不是殺人犯自然不是嫌疑犯。自然不需要帶什麼手銬之類的。
「被告驗明正身!」
「被告人武田毅雄,原日本駐蘇俄領事館副武館,三方會談代表團成員,確認無誤!」
「好。公訴人,請陳述案情!」法官道。
「是,法官大人!」公訴人起身道,「民國二十一年……,我們經過仔細聞訊和現場勘察。認為被告人雖然解釋不清楚自己為和出現在何氏裁縫鋪的原因,但兩名死者卻系在襲擊被告的過程中,在被告的反抗中被打死,被告身上沒有攜帶任何攻擊性武器,兩名死者一人是被被告投擲的硬物砸死,另外一人是被告搶奪了死者的手槍開槍打死,而被告亦身受重傷,至今還痊癒,我們初步判定,被告是自衛殺人。蓄意殺人罪不成立,我的話完了!」
「被告人,對公訴人的陳述,你可有異議?」
「沒有!」武田毅雄清楚明白的用漢語回答道。
「帶第一名原告!」
一會兒,一名十七歲左右的少年被帶入了法庭,這是死者安德烈的兒子小安德烈。
「被告,你選在自辯還是讓你的辯護律師幫你詢問?」
「自辯!」武田毅雄道。
「好,你可以發問了!」確認身份後,法官宣布道。
「小伙子,請問你叫什麼名字?」武田毅雄問道。
「大家都叫我小安德烈!」
「請問。你跟死者當中何人有關係?」
「我父親!」
「請問你的父親是做什麼的,為何他會擁有槍支這種危險的物品?」
「我爸爸是一名動物飼養員!」
「動物飼養員,請問他是飼養什麼動物的,馬。牛,還是養?」
「牛!」
「牛,這是一種非常溫順的動物,我想他作為一個飼養員並不需要用到槍支吧,或者他飼養的是犀牛,或者是鬥牛?」
「不是。是奶牛!」
「據我說知,在哈爾濱現在頒布了一項非常嚴苛的法令,那就是禁止普通民眾擁有槍支,而你的父親被殺的時間正好是頒布禁槍法令之後,不知道你如何解釋你父親會擁有一把可以殺人的手槍?」
「反對!」小安德烈的律師站起來大聲道。
「反對有效,被告,請你注意不要用誤導性的言辭!」法官警告武田毅雄道。
「好,對不起法官大人,我還有話要
第一千五百三十八章:由美回歸!(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