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武力威懾並不是一件值得稱讚的事。
但現實就是這樣的令人哭笑不得。
之前在奧爾巴尼會議上,富蘭克林痛斥「十三州各州議會和大多數人在觀點上都是狹隘的,相互嫉妒,並懷疑任何中央稅收當局」。
講了一通的道理,最終無可奈何。
大順這邊,連道理都沒講,或者說還沒來得及講道理呢。
只是派兵支持了一下法國,在南部襲擊了兩個種植園,最後在費城附近的荒地上展示了一下軍事力量。
于是之前那些讓富蘭克林頭疼不已的困難,似乎一下子就解決了,很多人一下子就想通了。
覺得還是組建一個十三州的共同議會、並且擁有徵稅權和軍事力量比較好。
大順展示了軍事力量後,就在軍隊的駐地附近,搭建了幾座巨大的帳篷,作為和這些各州有頭有臉人物的會談地點。
會議的第一天,就是在一個大家比較不扯犢子的氛圍下進行的。
說大家不扯犢子的原因,是因為北美這群人,沒有上來就先扯一通《托爾德西里亞斯條約》,然後由此條約引申出了【國際法】對任何非基督徒的土地,都遵循【發現即獲得所有權】的原則。
因為要是扯這個《國際法》的話,有點像是指著和尚罵禿子。
大順的百姓既不是基督徒,大順也不是一個基督教國家,所以按照這個《國際法》,那麼大順的土地都可以被作為基督教國家的殖民地。
這就屬於沒事找事了。
畢竟,《國際法》這玩意兒,和那些小的部落、毫無抵抗能力的國家,談談還行。
和大順這樣的國家,談《國際法》,大順就不得不提出質疑了:我都沒參加,算個屁的國際法?哪來的國際?
再說了,要是從這個條約開始扯起來,引申出的那些東西,容易招致大順這邊軍官的不滿,覺得是侮辱:合著照你們這麼說,大順就該做殖民地?
到時候,再匹夫一怒,血濺五步;天子一怒,流血漂杵……直接把費城給燒了,那就不好了。
所以呢,既然【發現即占有】的扯犢子的國際法不能談,那麼也就不需要辯經,便可以直接談點正事了。
有些事,只要不辯經,談起來非常簡單、輕鬆,以及大家不至於驢唇不對馬嘴、雞同鴨講。
畢竟,來這裡參加會議的各州「精英」,其實按照大順這邊的道德觀來看……都他媽是一群什麼牛鬼蛇神?
比如馬里蘭州的代表,馬里蘭州州長之子、上一次奧爾巴尼會議的主持者之一,班傑明·塔斯克。
放在大順,那也是被抓進監獄「鎖在尿桶上」的人物。家族的主要致富業務,和老舍《茶館》裡的劉麻子差毬不多,拐賣人口、買賣婦女。
比如紐約州的代表,威廉·約翰遜……一開始是天主教徒,他叔叔升任海軍少將之後,給他在北美找了個門路,便立刻發表了措辭嚴厲地痛斥天主教和羅馬教廷的宣言,宣布自己皈依新教了。
如果只是這樣,倒也只能算是為了追求一下自我上升通道什麼的。
但缺德的是,歷史上的西部邊界問題上,他拿到的西部土地,一開始是在分水嶺以西的,為此他「代表北美人民的利益」,和英國政府「據理力爭」,把分界線向西挪了挪,把他圈的地包括進去了。
如果只是這樣,那也倒是可以說什麼為別人爭取利益也不妨礙為自己爭取利益。
關鍵是,邊界線挪到他的圈地邊界後,他立刻跳反,堅決支持英國西部法令,認為任何越界的人都該受到懲罰。原因是華盛頓等人的圈地更靠西,而如果繼續西擴邊界,必然引來印第安人的強烈反彈,他的圈地也會遭到報復。
這就實在是過於……過於操蛋了。你上了車,就要把車門焊死?
基本上,來參加會議的絕大多數人,都是這種道德敗壞、牛鬼蛇神、奴隸販子之類的人物。
不過也有一個好處。
那就是這群人,是真正的利己主義者。
真正的利己主義者,和傻乎乎的自以為是利己主義者實則是把自己賣了都不知道的假利己
第一六八章 拼命是錯的、掙錢是對的(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