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匪了,鬧匪了。」
一個略帶沙啞的聲音響起。
在寂靜中顯得格外的刺耳,幾隻土狗被瞬間驚醒,不停的對著城東方向狂吠。受這幾隻土狗的影響,整個城池裡的家狗接二連三的發出狂吠之聲。
夜色似亮非亮,還有幾分黑暗,靠近城東,正在睡夢中的人被陡然驚醒,一盞盞昏黃的油燈驅散黑暗,寂靜中慢慢有了人聲,仿佛是一副油墨畫,瞬間活了過來。
聽聞城裡正在鬧匪,大多數人下意識的躲在被窩中瑟瑟發抖,或者是用門栓等結實之物頂住門戶,生恐遭受池魚之殃。
為什麼這麼講呢?
因為匪徒進城的目的就是為了錢財糧草,所以多會對城中大戶,或者是富裕人家下手,而平民百姓則很少會遭到洗劫。
所以只要關好門戶,別發出太大的聲音,一般是不會受到傷害的。
更有人跪倒在自己神案面前,不停的磕頭祈禱,希望神明能夠護佑。如果在現世,對這種臨時抱佛腳的人,大家定然是嗤之以鼻。
但是在神道顯聖的大大乾,這種事情卻是再正常不過。
信徒為神靈提供信仰和虔誠,而神靈則有護佑信徒不被侵擾的義務。一絲絲肉眼可見的神光從神像上飛起,落在信徒的門戶之上,化作一個歪歪曲曲詭異的符號。
信徒看著門戶獲得神靈加持,心中頓時長出了一口氣,恭敬的謝過神恩,這才重新上榻睡覺。
這樣自掃門前雪,休管別人瓦上霜想法的人不少。
但是也有例外,幾個體型彪悍,全身肌肉隆起,好似小豹子一般的男人,顧不得被窩外的寒氣濕重,穿上褲子,光著膀子提著哨棒,三步並作兩步就沖了出去。
其他人雖然反應慢上一些,但是不大一會,街上竟然有幾十個壯丁,配合著城頭的士卒,街上的巡查,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整個知北縣都被從睡夢中驚醒,身體強壯的男丁顧不得檢查衣冠,衣服搭肩,手持棍棒之物就走上街頭,婦孺等老弱則被反覆叮囑,讓他們關好門戶,藏在隱蔽安全之處。但是還有很多人架不住好奇,通過自己家的窗戶縫隙,偷偷的打量外面的一舉一動。
「鬧匪了,哪裡鬧匪了。」
幾十個手持棍棒的壯漢聚在一起,互相有了依靠,膽氣瞬間壯了不少,抓住大聲呼喊的人,有些焦急的問道。
「這裡可是縣城,有兵卒護衛,怎麼可能鬧匪。你如果胡說,不要怪我把你扭送到官府。」
「就是,如果膽敢胡說,你肯定要挨上一頓板子。」
「大乾盛世,哪裡有什麼匪徒。我看你定然是在造謠。」
也不怪眾人緊張,匪徒是重罪,大乾對此更是深惡痛絕。
在歷代刑法基礎上,加重量刑。有「輕秦律之所輕,重秦律之所重」的特點,對強盜罪的量刑重於秦律。對沒搶到錢的,《大乾律》也要處流刑;對搶到錢的,《大乾律》規定一律處以斬刑。
也許有的人會說,這不合理。強盜固然可恨,但是大乾法律判決實在太重,是嚴刑峻法,是不可取的。
事實上不僅是大乾,就是古代,對強盜也是重判重罰。
古代,搶劫罪叫「強盜罪」,被公認為最嚴重的一種侵犯財產罪,歷朝歷代都是嚴打的。
當時雖無「強盜罪」的罪名,但處罰卻是免不了的,《秦簡·法律答問》載:「群盜赦為庶人,將盜囚刑罪以上,亡,以故罪論,斬左趾為城旦。」斬左腳、在臉上刺字塗墨並服築城苦役等是秦朝處罰強盜犯的方法。
唐朝:搶誰都同罪未得手也坐牢
在以往的法律中,奴婢是視同財產,而不被作為人來看待的。在唐代,強盜犯即使是搶了被視為財產的奴僕,奴僕一樣有了良人的「身份」,在對強盜犯的量刑上,是與搶劫殺、傷良人同等的。
中唐以後,量刑有所加重,不再以搶到財物的多寡來作為量刑的標準,只要犯了強盜罪,處罰就將很嚴重,不少被處以死刑。
在《唐律》的基礎上,宋朝還另頒布了一系列嚴懲強盜罪的特別刑事法規,如《窩藏重法》、《重法》、《盜賊重法》等。宋朝
一百零八章 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