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華明剛從麓山上晨練回來,還沒來得及洗澡,就接到了老媽的電話。
「兒子,你怎麼又跟比你大的女人搞到一起去了啊?還是一個鬧過緋聞的明星,你就不能讓我們安心一點嗎?這事我可不能答應,你趕緊跟那個女人給我斷了。」電話剛一接通,就傳來了老媽那急不可耐的聲音。
哦,看來老媽也是看到了那個新聞了。華明一時只想到利用那個緋聞了,卻忘了家裡還有一個喜歡管事的老媽。
「這都哪跟哪啊,報紙上的緋聞你也信,他們那是亂寫的,我這是在幫蔡心妍寫歌賺錢呢。」華明很無奈,只好耐心地作出解釋。
「真的,你沒騙我?你可別亂來啊,你要是想談戀愛的話,媽只認鄧麗琴哦。」
我去,老媽又在亂點鴛鴦譜了。
華明沒好氣地說道:「那你跟你安排的臥底說去吧,我要趕去簽合同了。還有啊,以後我的事你少摻和。」
說完,有點生氣的華明就立即掛了電話。
這種行為可不能慣著老媽,她要是管習慣了,以後什麼事情都瞎管那怎麼行!
華明匆匆地洗了個澡,就往蔡心妍所住的酒店趕去。他和李中天已經約好,李中天一大早就會飛過來,直接和華明在酒店碰頭。
「心妍,你有自己的博客沒有?」
一到酒店,趁李中天還沒到,華明先問起蔡心妍博客的事情來,稱呼有點肉麻。
「還沒呢,只有以前魅力組合的博客,公司在管著。」蔡心妍回答道。
華明想想也是。以前的魅力組合可是一個整體,要宣傳肯定是在一起。緋聞事件出來之後,蔡心妍肯定也不想弄博客,因為那樣只會招罵。
「現在可以建了,把要重新出道的事情預熱一下,然後想辦法讓你公司把原來魅力組合上的粉絲給拉到你的博客上來。」華明吩咐道。
之後,兩人就很隨意地聊起緋聞事件來,一直到李中天趕到。
「這個真的很不錯啊,確實是量身定做的專屬歌曲。」在華明帶來的電腦上聽過《香水有毒》這首歌之後,李中天特別的滿意。
其實李中天還有些話並沒有說。他所沒有想到的是,蔡心妍唱這種帶情感的慢歌竟然能有如此大的長進,已經初顯實力派歌手的端倪了。
蔡心妍的底線李中天太清楚了。現在蔡心妍能有如此大的長進,應該就是華明的功勞。
這次合作真是超值了!李中天如此想著,但卻不會把這話說出來,他怕華明趁機漲價。
「你滿意就好,那咱們來談談合約的事情。」華明說道。
李中天的心一緊:這傢伙不會真的想坐地起價吧。
「放心,這歌的價格還是照舊,但有幾個條件我特別說明一下。」華明說道。
接下來,華明說出了他的要求。
一是歌曲版權提供三年的單獨使用權,意思是在三年之內,這首歌的商業使用權只提供給蔡心妍一人使用。
這一點基本上是行規。布之後,歌曲的版權始終是原創者的,演唱者只有版權的使用權,之所以要限定單獨使用權,這是為了避免創作者一歌多賣,造成惡性競爭。
當然,有的公司為了追求利益更大化,會對那些原創者提出使用權一次性全買斷的條件,這首歌以後的收益基本上完全與原創者無關。
在後來網際網路音樂開始付費下載後,有些公司為了獨占一首好歌的收入,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多。
這種行為,其實是在扼殺原創者的積極性,對原創音樂的發展是很不利的,華明對此是深惡痛絕的。
華明拿出來的作品,是絕對不允許出現這種情況的,因此特別鄭重地提出。
這個要求是合理的,李中天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華明的第二個要求,是要獲得這首歌無線音樂結算收入的一半,並且要求在出售無線音樂使用權時,必須有自己的書面同意。
在無線音樂的收入起來之前,很多歌曲並沒有簽署這樣的條款,但到了現在這個年代,這個條款一半都會寫到合約中了。
按照無線音樂的收益分配模式,無線運營商一般會占有一首歌15-20無線收益,剩餘的80左右